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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3-10 17:07

信息来源:

通辽市人民政府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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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0 17:07


信息来源:

通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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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综合各旗县市区、市政府各组成部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通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ongliao.gov.cn)下载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通辽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联系(联系地址:通辽市新城区柳荫路与门达路交汇自然资源局大楼4401室;联系:0475-883706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通辽市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放在工作重要位置,紧密围绕《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高政务公开思想认识,把准政务公开工作方向,加强监督指导调度,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和群众关注,持续加强基础信息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托通辽市政府门户网站,紧密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稳岗就业、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和群众关切问题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万余条。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意见征集28期,在线访谈栏目6期,留言板转办和承办留言307件,受理中国政府网转办件65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用自治区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系统,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救济途径,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内容准确性及针对性。2022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0件,已办结269件,结转1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定主动公开”中各栏目设置,确保各栏目及时有序更新。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成果运用,规范建立政策文件库,归集展示各旗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的政策文件。三是与信用中国、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等网站相关联,实现信息共享、数据联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以内容保障、更新时效和服务群众为突破口,认真梳理市政府门户网站内栏目信息。二是有序推进网站群集约化平台项目建设。相继实施完成主站三级等保测评、集约化站群平台建设、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升级改造、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服务项目、政策文件库、智能问答库、政策问答库、全市政府网站群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根据新要求新指标予以调整完善,加强日常监测和不定期抽查检查,并督促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二是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审核等相关制度机制。三是组织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推进会议,强化业务学习交流,提升政务公开队伍整体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7

79

47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27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6405

行政强制

178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438.998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7

1

0

1

0

1

28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5

1

0

0

0

0

14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1

0

0

0

0

0

61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1

0

0

2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3

0

0

0

0

1

5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总计

266

1

0

1

0

1

26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1

0

0

0

0

0

1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6

1

1

8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内容有待丰富。二是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和质量需进一步提升。三是重大政策解读回应数量较少,形式较为单一。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丰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新增减税降费、助企纾困、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等栏目,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依申请公开告知书格式及答复救济途径,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三是持续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推进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三同步”,提高政策解读的数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行风热线、图示图解、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推进政策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本地区政策文件库,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及部门文件,并根据文件的修改、废止情况,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2.以政策文件库和政务服务指南为依托,建设政策文件智能化问答平台。针对群众关切的养老、医疗、就业、生育等涉及民生领域的政府信息,实现智能问答及知识查询库,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3.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继续更新完善自然资源、统计、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版权等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4.深入推进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根据国家部委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围绕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卫生健康、供水、供气、供热、供电、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开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和服务信息。

5.紧盯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内容保障,加大营商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惠民利企政策文件等纾困帮扶企业有关的信息公开,推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开,促进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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