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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22-01-20 10:08

信息来源:

通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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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0 10:08


信息来源:

通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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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辽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局依据主要领导、科室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组织机构,健全完善了协调机制及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工作分工。坚决压实办公室专职政务信息岗位责任,严格政务信息发布质量、规范审查。坚决落实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据保密工作制度逐级审核。全面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及时更新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并做好相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按照《通辽市行政机关公文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和《通辽市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办法》规定,进一步深化发文稿纸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落实,对2021年度印发各类文件均明确了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做到了随公文一同审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自治区及市本级要求,我局对依申请公开平台进行了升级更新,安排专人负责,全面及时了解掌握平台应用。本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党史学习教育、以案促改等重点工作任务,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工业经济运行、园区规划整合、扶贫包联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截至年底,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等各类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9条;向市委、市政府、自治区工信厅报送政务信息53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13期,主动公开文件25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推动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强化了门户网站域名备案工作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本年度,针对政策解读、领导班子成员情况等问题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开展整改3次。强化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提高了我局信息公开实效。截至年底,通过微信公众号“通辽工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9条,发布疫情防控、民族团结、党史学习教育等宣传信息217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注重做好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开展了政务新媒体内容运营业务自查1次。不断深化信息发布安全责任制落实,严格按要求填写信息发布审核表,对外发布信息采取三审终审制,确保信息发布水平高质量、零差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适宜公开内容界定不准;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一)切实转变观念,提升服务意识与行政效能

转变思想,增强服务意识,真正实现把提供政府信息视为行使权力,向提供政府信息作为履行法定职责的转变;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真正做到阳光政府,法治政府,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

(二)加强分析预判,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预见性

针对公众诉求较为集中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预见性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效衔接的方式。

(三)完善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漏补缺、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严格执行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方面。严格落实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按照《通辽市行政机关公文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和《通辽市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办法》规定,进一步深化发文稿纸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落实,对2021年度印发各类文件均明确了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做到了随公文一同审批。

二是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自治区及市本级要求,我局对依申请公开平台进行了升级更新,安排专人负责,全面及时了解掌握平台应用。本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通辽市政府工作报告等各类规划信息。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党史学习教育、以案促改等重点工作任务,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工业经济运行、园区规划整合、扶贫包联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解读回应方面。严格落实政策文件“谁起草,谁解读”和“三同步”的工作要求,同时,采取图片图解、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解读,对《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区域评估的工作方案》、《促进全市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展了专题解读。

五是政务公开平台矩阵建设方面。持续推动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强化了门户网站域名备案工作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注重做好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建立了信息发布安全责任制,制备信息发布审核表,对外发布信息采取三审终审制,确保信息发布水平高质量、零差错。开展了政务新媒体内容运营业务自查1次。强化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提高了我局信息公开实效。通过微信公众号“通辽工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发布疫情防控、民族团结、党史学习教育等宣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