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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

2021-01-29 10:08

信息来源:

通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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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9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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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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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通辽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工作机制。成立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细化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将政府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常规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点工作。在办公室设有专职政务信息岗位,所有政务信息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对外公开。     

(二)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我局将所有可公开制发文件作为信息库源,在内部办公系统发文程序严格把控,在文件起草阶段即明确是否公开,在发文流程逐步审核,同时依据保密工作制度逐级审核,最终经主要领导把关后签发。日常工作行文选择性公开,重大决策决定或工作推进计划适时公开。     

(三)基础性工作。对外公开咨询联系方式0475-8835447,用于解答针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疑问咨询。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做到热情接待及时解答,全面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第一时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我局充分利用政府网络平台,全面、及时地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6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局认真落实了各项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制度建设和落实方面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公开范围、时效和覆盖面亟需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持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充实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完备、实效突出。   

(二)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务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三)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关心、反应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拓宽公开渠道,灵活运用群众使用广泛的网站、手机应用等媒介,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的纽带作用,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2021年1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