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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1-01-29 10:40

信息来源:

通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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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通辽市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通辽市统计局”政府门户网站(tjj.tongliao.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咨询联系电话:0475-883526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通辽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通辽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切,加大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不断提升,统计信息服务社会公众能力有效提高,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一)主动公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领导分工,经济运行、重要工作会议以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方面内容。

2020年通辽市统计局主公开政府信息262

其中:统计分析资料类10条、业务通知类 6条、工作动态类91条。通过统计微讯150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开5条。

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全年通辽统计局共发布新闻稿 篇,组织新闻发布会2场。完成《2020通辽统计年鉴》的编辑出版。

     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动态类41

    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概况、领导信息、政策性法规工作动态、财政信息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有采取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多种政务公开方式,包括政府网站、政府公报、通统计局门户网户、统计微讯、报刊网络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了《通辽市统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加强局政务公开办公室与其它科室队站中心的沟通。

四)其他情况

认真做好统计违法举报受理工作,实现受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20年通辽统计局共收到并处理各类举报   0件。

     继续推进国家统计分类标准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公开。2020年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土地调查条例》等国家统计法律法内容

    三依规公开三公经费和预决算信息。在国家统计局网站和财政部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通辽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和2019年部门决算。

及时公示通辽市统计普查中心招聘的数据处理员相关工作内容,公告通辽市电子计算站引进人才面试成绩。

(五)监督保障

建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严格落实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0475—8835247),受理社会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目前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未接到投诉电话,也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通辽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还存在公开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力度需要持续增强、公开平台仍需进一步优化等问题。下一步,国家统计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工作基础,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大数据发布解读力度,提升宣传回应质效;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信息公开专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