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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0-04-13 15:01

信息来源:

通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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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政务公开2018年年度报告       

                         

                        

2018年通辽市商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快捷、亲民原则,强化服务意识,巩固工作成果,提高工作标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并充分发挥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副总经济师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通辽市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在领导班子和科室人员变动后,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年初以来,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全市政务公开要点及《通辽市商务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通辽市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在局务会上多次强调并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专人研究落实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       

二、完善制度保障       

按照《通辽市商务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通辽市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并完善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核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内部公开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监督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新闻发布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制定了《通辽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通辽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将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尽量做到内容科学、全面准确,网上更新及时、规范。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办事,努力构建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一)主动公开。将部门职责、管理权限、有关政策、规定和适于公开的文件及重要工作,便民措施和服务承诺以及本单位行使的所有行政许可的办事依据、申请重要条件、程序、期限、结果等应当让社会公众知晓的事项都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9条       

(二)依申请公开。针对不宜被社会广泛知晓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申请公开的,按有关制度向申请人公开。       

(三)对公开事项预先审核。所有公开事项的内容、范围、方式都需单位领导审核,经审核批准之后方可公开。对按有关制度要求不得公开的事项,严格限制知晓范围。       

(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举报、投诉服务电话,在通辽商务局门户网站设立公众留言板,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五)建立内部公开制度。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单位人事管理情况及单位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事项等本单位人员需了解的事项通过会议和OA系统等及时向单位内部公开。       

充分利用通辽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商务部通辽商务之窗、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门户网站,适时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商务动态》、报刊、广播、电视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共有1000余人次通过电话、现场咨询等方式咨询与家电下乡网点备案、生猪屠宰管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加油站审批、典当管理、拍卖管理、直销管理、外贸经营资格备案登记、加工贸易管理、进出口业务操作、外资审批、境外投资、内外贸扶持项目申报有关的事务。所有咨询已全部及时答复,答复率为10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通辽市商务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和内部简报的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提供多样化公开形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今后采取措施,不断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查询系统建设,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服务事项查询解答等服务;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及时更新、充实政府公开信息《目录》;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信息统计、年度报告、举报调查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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