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4-13 15:00
信息来源:
通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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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公安局2017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2017年,通辽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市委政府和公安厅下发的《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和工作规定,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基本工作准则实施“阳光警务”,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审核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全面提升了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服务通辽发展的服务质量,有力推进了公安机关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建设。
一、以政务公开力促改革
(一)2017年,通辽市公安局强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应用和公开,向社会公开权责事项62项,其中,行政许可60项,行政审核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二)通过通辽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并接受市民群众监督。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在政府政策发生变动时,及时转载相关文件到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由宣传部门通过多渠道多种媒体进行主动宣传。2017年全年,共发布减免收费事项1次,发布废止、失效性政策文件3次。
(三)推行行政审批信息网上公开制度。严格按照规定通过通辽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平安通辽”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公示审批事项的办理对象、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地点、收费标准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并制定完善的公开目录,确保行政行为透明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二、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其中主要包括工作动态、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统计信息、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人事任免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项目。
2017年,通辽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共公开法律法规文件3篇;政策解读3篇;部门预决算4篇;“三公”经费报告1篇。
(二)进一步加强解读回应机制和新闻发言人工作水平。
我局要求各部门各警种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核、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先后制定并下发了《通辽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通辽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等一系列常态涉警处置工作机制。2017年5月,通辽市委举办了2017年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培训班,通辽市公安局派出多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培训,提升了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的发言水平。今年以来,全市未发生涉警负面新闻报道和炒作事件,未发生重大、敏感类案事件。
(三)强化平台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发挥政务网站核心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通辽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利用《政策解读》等专栏,及时公开各类相关政策信息3条。着重完善网上服务、警民联系等功能,对《网上办事》专栏中办事指南信息进行了更新整理,并根据新的政策形势变化及通辽市公安局推行的惠民、便民举措,对多项业务办理指南、联系方式、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了更新。尤其是对户政、出入境、交警等公众关注度高的办事条目内容进行了全面的更新,并及时公开了《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调整》、《通辽市公安机关开办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业务》、《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启用新增测速设备的公告》等便民服务事项。二是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的整理,新开设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两个新的专栏。三是加一步加强了《局长信箱》、《厅局长信箱》办理,形成了规范的信箱转办流程,局长信箱信件办理流程,全年转办答复《局长信箱》3件,直接回复《局长信箱》来信23件,回复群众《在线咨询》111条,回复公安厅《厅长信箱》来信8件,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公安局主要通过政务网站、“平安通辽”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通过多种方式,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市公安局主要通过政务网站、公安微信、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公众平台关注度和知晓率,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市网信办与统计局发布的通辽政务微信排行榜中一直位列首位。
2017年市公安局通过政务门户网站等多种载体主动发布各类信息4200余条,包括影响全市治安、交通、出入境、户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并加大了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应向特定对象公开的内容全部做到了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更新发布。及时公开我市公安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
(二)严格信息审核关,严防泄漏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公安机关的各类信息内容涉及面广,涉密内容众多。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各部门分别审核和局办公室专门审核相结合制度,严把信息公开的内容、项目、时效,严防泄漏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7年,市公安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7年市公安局政府公开工作未产生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市公安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1起。
2018年,我局将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问题主要集中在组织机构不够健全、制度体系不够完善、网上办事还没有实现全覆盖等方面。一是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通辽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将“五公开”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加强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中。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务网站建设力度,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按照市委政府和公安厅要求,不断推出新的政务服务栏目,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三是对不主动公开文件进行定期审查。每月底对市局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督促起草部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程序进行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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