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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通辽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15 16:57

信息来源:

通辽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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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5 16:57


信息来源:

通辽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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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各旗县(市)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提高政策透明度,防止乱收费行为,便于社会监督,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通辽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继续对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清单化”管理,现公布最新一期《通辽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收费清单》,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清单》包括了我市现行有权限征收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今后如不涉及大范围收费调整,将在通辽市财政局官网动态调整《收费清单》,不再另行发文。     

二、凡未列入《收费清单》却以行政事业性收费名义实行的收费(国家或自治区有明确规定且符合立项程序的收费除外),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缴。     

三、各执收单位要严格按照《收费清单》进行收费,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执收单位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进行处罚。     

四、各旗县(市)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要根据《收费清单》并结合当地实际,公布本旗县(市)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同时要做好公示宣传工作。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 通辽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1月4日).xls

     

               附件2:  通辽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1月4日)       

                 

                 

                 

                 

通辽市财政局            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