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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5000116401855/2025-0065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发布机构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通政办字〔2025〕50号
成文日期 2025-11-10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5000116401855/2025-0065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通政办字〔2025〕50号
成文日期 2025-11-10
公文时效 有效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通政办发〔2023〕3号文件有关内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10 15:54

信息来源: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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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0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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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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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SRMZF-2025-013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对《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233号)有关内容进行修改,现通知如下

    将《通辽市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删除。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5111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