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4-08 15:58
信息来源:
通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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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一、机关职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拟订并组织实施数据资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等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研究拟订全市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等职责划入市能源局。原市中药产业发展办公室的指导协调全市中药(蒙药)生产,推进蒙药龙头企业集群建设等职责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调整为: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行业管理、节能与综合利用、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建设和运行监测以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贯彻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提出中央、自治区及通辽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家、自治区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项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负责工业园区和化工园区的相关工作。
(五)根据通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行业准入制度落实,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全市盐业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六)指导工业绿色发展。拟订全市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七)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参与有关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八)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九)负责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相关工作。推进中医药(蒙医药)加工业的现代化、集约化发展。
(十)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网络资源共建共享。
(十一)负责工业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工业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十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财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网络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年度考核、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统战、群团、意识形态、精神文明、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工会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综合性重点工作和任务的统筹协调。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指导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负责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旗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跨区域、重大复杂违法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承担改革相关工作。
(三)工业运行科。承担全市工业运行日常监测和分析工作,发布预测预警信息,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承担工业运行中的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及应急、动员、物资协调保障等工作。负责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
(四)投资规划科。组织拟订通辽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提出中央、自治区及通辽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务院、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项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负责产业政策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旗县(市、区)对权限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项目信息备案、变更。负责区域合作和产业振兴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权限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项目进行监管,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
(五)工业园区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园区设立、升级、扩区、调位等有关问题。指导重点园区建设,承担工业园区运行监测、考核评价等工作。
(六)节能与综合利用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以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指导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负责工业(不包括能源)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按规定权限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
(七)消费品工业科。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相关工作。推进中医药(蒙医药)加工业的现代化、集约化发展。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管理以及权限内的执法工作。
(八)装备工业和科技电子科。承担装备制造业和电子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依托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推进技术装备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品牌建设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工业行业技术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电子制造业运行分析。负责军民结合推进综合协调工作。
(九)冶金建材工业科。承担冶金、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有关产业政策,研究拟订冶金、建材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通辽市冶金、建材工业准入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稀土行业相关工作。
(十)化学工业科。承担化工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有关化工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拟订通辽市化工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化工园区建设,协调解决化工园区的设立、扩区等有关工作。负责通辽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一)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科。拟订工业信息化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工业领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电子认证工作。指导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应用。组织实施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协调全市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
(十二)中小企业科。负责工业中小企业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创业创新基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工业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分析。组织、指导全市工业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工业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工业中小企业培训体系建设。承担有关工业中小企业产业转移项目和政策的落实。
(十三)民爆科。承担全市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环节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推进民爆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地址:新城区行政中心1号楼9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负责人:单连衡
联系方式:0475-5775449
三、所属单位
(一)通辽市工业产业推进中心
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全市工业产业及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事务性工作。
二是负责全市重点工业产业投资环境、方向以及产业结构、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
三是完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新城区行政中心1号楼9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负责人:单连衡
联系方式:0475-5775449
(二)通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
一是承担局机关各科室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二是提出全市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和设备更新意见建议,推动全市智能制造项目的组织和实施;负责对各旗县市区制造业发展相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是协助做好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培育;协助做好领域内质量管理、标准化、知识产权工作;协助做好重大技术装备的认定和推广应用。
四是参与工业行业节能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辅助做好重点用能工业企业的日常监察;负责全市工业领域节能培训工作。
五是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服务型制造业发展意见建议;负责做好工业设计和工业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
六是协调推进产业布局优化和产业转移承接,区域交流与合作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权限内工业发展相关专项资金项目的验收与绩效评价等工作。
七是协助通信产业发展,促进三网融合;协调推进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积极培育电子信息产业。
八是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做好创业创新服务和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梯队建设。
九是承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新城区行政中心1号楼9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负责人:单连衡
联系方式:0475-577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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