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通辽市人民政府!
登录/注册 用户中心 微信 微博 客户端
通辽在线 蒙速办 蒙企通
网站导航 支持IPV6 无障碍
市财政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6-04-16 10:37

信息来源:

通辽市财政局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26-04-16 10:37


信息来源:

通辽市财政局



分享到:


通辽市财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一、机关职能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财政政策制定、预算编制和执行、资金资本资产管理、金融监管、金融企业党建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拟定通辽市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市与旗县市区、市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办法,落实国家、自治区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推进全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三)贯彻落实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地方性规章,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管理通辽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及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办理市本级与自治区财政、旗县市区财政年终结算事宜。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权限拟定彩票管理的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拟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拟定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和限额管理。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相关工作。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建立国有金融资本报告制度。拟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和财政与金融协调配合相关政策,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通辽市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根据管理权限,协助上级财政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督导和规范内部控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负责辖区内“7+4”类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和管理政策。

(十五)健全完善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和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推动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与安全、牵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十六)负责协调对接中央、自治区驻市金融监管部门和市内金融机构,依法依规指导旗县市区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相关工作。

(十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纪检等工作。对本部门贯彻党中央、自治区、通辽市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研究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建议,承担区域发展财政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起草全局重大综合性文稿。负责金融企业党建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三)人事科。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干部选拔任免、考核相关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四)综合科。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提出收入分配政策与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工作总额决定机制和负责人薪酬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改革方案。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五)法制科。负责全市财政系统法制财政建设工作。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有关地方性财政政策法规的建议。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财政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六)税政科。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税费管理相关政策,承担承担市本级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做好非营利性组织等减免工作。

(七)预算科。拟订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组织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市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财政转移支付和年终结算工作。承担军队、武警等方面的预算管理工作。

(八)国库科。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市本级预算资金收支总会计核算。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编制市本级并汇总全市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

(九)政府债务管理科。拟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地方政府债务、偿债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绩效管理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国债资金、外国政府性贷款等债务管理工作。指导旗县市区债务管理工作。

(十)行政政法科。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公务支出制度体系建设、管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办法。负责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编制核定及配备使用管理;负责监督涉案财物的管理和处置。

(十一)教育科。承担教育、高等职业院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教育收费支出管理等工作。

(十二)科技文化科。承担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十三)经济建设科。承担发展和改革、交通、住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党中央、自治区和通辽市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工作。管理住房改革和城镇、农村各类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通辽市重大水利建设基金。

(十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国家公园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十五)经济贸易科。承担商贸、口岸、粮食和物资储备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政策。

(十六)农牧科。承担农村牧区、乡村振兴、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农业信贷担保、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等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工作。

(十七)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通辽市有关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八)金融资本科。承担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研究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报告等相关制度。执行农牧业保险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存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

(十九)资产管理科。承担工业信息化、能源、国有资产管理、军民融合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拟订通辽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章制度,承担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改革的财政政策。负责编报和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二十)会计科。负责贯彻执行会计工作制度。负责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会计人员信息,指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指导全市代理记账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协助上级财政部门指导和监督通辽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

(二十一)绩效管理和监督局。研究拟订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要求对各预算部门支出绩效实施财政重点跟踪监控及重点评价等。组织绩效评价结果的汇总、报告和发布。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产评估机构职业质量等情况开展检查。指导旗县市区开展财会监督、内控工作。

(二十二)政府采购科。拟定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职责分工核准市本级预算单位编报的采购计划,手里政府采购投诉。对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全市政府采购工作。

(二十三)金融协调科。组织开展全市金融形势监测分析。研究拟定金融支持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做好金融与相关财政。产业。社会政策的协调落实工作。研究拟定全市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并购重组。组织推动金融改革发展和金融开放政策落实。统筹金融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开展政金企对接。负责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相关工作。执行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

(二十四)金融风险防控科。协调全市地方法人银行改革发展与风险防控工作。负责全市“7+4”类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地方金融组织风险状况研判会商,协调风险应对处置工作。承担地方金融组织准入管理工作。配合中央、自治区金融管理部门,开展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宣传教育、处置等工作。

办公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七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负责人:康晓东

联系电话:0475-5776682

三、所属单位

通辽市财政局所属4个事业单位:

(一)通辽市财政事业发展中心

通辽市财政事业发展中心为通辽市财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主要职责:承担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技术服务及财政系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维护和保障工作;承担通辽市预算编审、绩效评价、预算监测、政府债务评估、国有资产监测、重点领域项目资金保障、财政投融资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1.办公室。承担中心文电、会务、机要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财务与人事科。承担中心财务日常运转、集中结算及人事工作。

3.网络技术科。承担财政系统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维护工作。

4.预算编审科。承担预算编审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预算基础信息录入、维护、统计分析等工作。

5.绩效评价技术科。承担预算绩效评价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绩效评价工作;承担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维护使用工作。

6.预算监测科。承担财税法规政策及预算执行等情况监督检查的辅助性工作;承担系统预算内部控制的事务性工作。

7.政府债务评估科。协助编制债务报告;承担市本级政府债务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监控、数据统计等工作;承担政府职务的风险分析、监测、评估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8.国有资产监测科。承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计报送相关工作;承担市本级公物仓日常事务工作。

9.项目保障科。承担发展改革、交通、住建、农村牧区、水利、教育、科技文化、体育、自然资源生态、林草等重点领域项目资金保障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10.财政投融资事务科。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资基金等各类投融资事务性工作;承担财政投融资政策研究、信息统计等工作。

办公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七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负责人:席志刚

联系方式:0475-5776609

(二)通辽市财政国库收支运行服务中心 

通辽市财政国库收支运行服务中心为通辽市财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主要职责:承担财政资金审核、会计核算、支付、及监督检查等事务辅助工作;承担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票据印制、发放、及核销的监管等事务辅助工作;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大街西378号原财政局2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负责人:杰俊峰

联系方式:0475-8858001

(三)通辽市财政投资评审技术服务中心

通辽市财政投资评审技术服务中心,为市财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主要职责:承担财政性投资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国土资源勘探等项目的评估、审查及后评价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对财政性有偿使用资金形成债务的清理、登记、确认等事务性工作;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大街西378号原财政局4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负责人:石光启

联系方式:0475-8241166

(四)通辽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通辽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为通辽市财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金融发展和金融服务的事务性工作。协助推进全市金融发展环境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融资相关服务。开展金融市场调查研究,为全市制定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承担金融交流与合作的服务工作,地方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提供服务保障。为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机构提供融资需求信息,为全市企业提供融资政策咨询服务。开展金融信息化平台建设,整合共享金融信息资源,为金融信息化提供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开展金融信息宣传、金融培训工作,承担金融论坛、金融大讲堂等大型金融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办公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十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负责人:段智博

联系方式:0475-5775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