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09-10 08:02
信息来源:
通辽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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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通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6年1月18日通辽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通辽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通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规划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规划纲要。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四届十一次全委会议决策部署,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序 言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时期。
《通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是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精神,中共通辽市委《关于制定通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
《纲要》重点阐明在新常态下,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通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发展动力、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更好地履行政府调节经济、管理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职责的指南,是编制与实施各类专项规划、计划以及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是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纲领性文件。
目 录
第一篇 “十三五”时期发展基础和环境
第一章 “十二五”时期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 ……………(1)
第二章 “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8)
第二篇 “十三五”发展蓝图
第三章 指导思想…………………………………………(10)
第四章 原则理念…………………………………………(10)
第五章 发展目标…………………………………………(12)
第三篇 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壮大综合经济实力
第六章 两端发力增添发展动力…………………………(17)
第一节 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17)
第二节 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17)
第三节 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18)
第四节 发挥供给对增长的推动作用………………(19)
第七章 加快农牧业现代化………………………………(19)
第一节 提升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20)
第二节 加快农牧业结构调整………………………(22)
第三节 创新农牧业经营方式………………………(23)
第四节 推进农牧业产业链延伸……………………(24)
第五节 推进农牧业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24)
第六节 加强农牧业服务体系和农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
建设…………………………………………(25)
第八章 推进工业转型升级………………………………(26)
第一节 打造三个千亿级主导产业集群……………(27)
第二节 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30)
第三节 培育拓展新的产业领域……………………(35)
第四节 提高产业集约集聚发展水平………………(36)
第九章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38)
第一节 突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38)
第二节 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41)
第三节 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 …………………(45)
第十章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46)
第一节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46)
第二节 加快推进能源通道建设……………………(49)
第三节 实施城市地下管线廊道工程………………(50)
第四节 规划建设海绵城市…………………………(50)
第五节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50)
第六节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52)
第七节 加强经济运行调控和治理…………………(53)
第四篇 坚持创新发展 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第十一章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54)
第一节 完善区域创新体系…………………………(54)
第二节 推进产业技术创新…………………………(54)
第三节 加强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55)
第四节 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56)
第十二章 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57)
第一节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57)
第二节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58)
第三节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59)
第四节 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60)
第十三章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61)
第一节 大力培育市场主体…………………………(61)
第二节 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 …………………(62)
第十四章 大力推进金融创新……………………………(62)
第十五章 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63)
第一节 “互联网+”产业发展 ………………………(63)
第二节 推动“互联网+”城市建设 …………………(65)
第三节 推动“互联网+”民生改善 …………………(66)
第五篇 坚持协调发展 构建平衡发展结构
第十六章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68)
第一节 推动北部“霍扎”一体化、率先发展……(68)
第二节 促进中部“两区一县”全面提升、协同发展(69)
第三节 推动南部“四点一带”开发开放、跨越式发展 (69)
第十七章 推动城乡协调发展……………………………(70)
第一节 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70)
第二节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72)
第三节 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72)
第四节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73)
第五节 提高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水平………………(74)
第十八章 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75)
第一节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75)
第二节 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76)
第三节 完善文化服务运行机制……………………(77)
第十九章 推动军民融合发展……………………………(78)
第六篇 坚持绿色发展 推动绿富美有机统一
第二十章 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79)
第一节 加强国土空间开发与管理…………………(79)
第二节 促进各类主体功能区协调发展……………(80)
第二十一章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81)
第一节 加强五大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81)
第二节 加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82)
第三节 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与自然修复……………(83)
第四节 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奖机制 …………………(86)
第二十二章 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 …………………(86)
第一节 严格污染物源头控制………………………(87)
第二节 推进污染物综合防治………………………(88)
第三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90)
第二十三章 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90)
第一节 构建和完善循环经济体系 …………………(91)
第二节 倡导低碳生产生活方式……………………(92)
第七篇 坚持开放发展 全面实现合作共赢
第二十四章 深化国内区域合作…………………………(93)
第一节 融入东北经济一体化发展…………………(93)
第二节 加快推进与京津冀地区合作………………(94)
第三节 加强与周边盟市合作………………………(94)
第四节 积极开展与东部发达地区合作……………(95)
第二十五章 加快融入“一带一路”发展倡议……………(95)
第一节 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95)
第二节 加强与俄罗斯、蒙古等国家和地区合作…(96)
第八篇 坚持共享发展 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第二十六章 实施脱贫攻坚重点工程……………………(97)
第一节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97)
第二节 实施脱贫攻坚重点工程……………………(98)
第三节 多渠道筹措扶贫开发资金…………………(99)
第四节 实行脱贫工作责任制………………………(100)
第二十七章 实施教育兴市战略…………………………(101)
第一节 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101)
第二节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102)
第三节 统筹各类教育发展…………………………(103)
第四节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05)
第五节 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105)
第六节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06)
第二十八章 促进就业创业 ……………………………(106)
第一节 促进重点人群就业 ………………………(106)
第二节 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107)
第三节 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108)
第二十九章 完善收入分配机制 ………………………(108)
第一节 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109)
第二节 多渠道促进农牧民增收 …………………(109)
第三节 努力增加城镇居民收入 …………………(109)
第三十章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10)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110)
第二节 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 …………(111)
第三节 实施百姓安居工程 ………………………(112)
第三十一章 推进健康通辽建设 ………………………(112)
第一节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12)
第二节 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13)
第三节 大力发展蒙中医药事业 …………………(114)
第四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15)
第五节 增强人民体质 ……………………………(115)
第三十二章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116)
第一节 促进人口结构协调发展 …………………(116)
第二节 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17)
第三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117)
第四节 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118)
第九篇 推进依法治市 建设和谐通辽
第三十三章 巩固和加强民族团结 ……………………(119)
第三十四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119)
第一节 推进科学立法 ……………………………(120)
第二节 推进依法行政 ……………………………(120)
第三节 推进公正司法 ……………………………(121)
第四节 建设民主社会 ……………………………(121)
第三十五章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122)
第一节 构建通辽诚信体系 ………………………(122)
第二节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123)
第三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综合治理 ………………(123)
第四节 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124)
第十篇 坚持党的领导 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第三十六章 坚持党的领导 ……………………………(128)
第一节 坚决贯彻党的决策 ………………………(128)
第二节 发扬优良作风 ……………………………(128)
第三节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129)
第三十七章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130)
第一节 健全规划体系 ……………………………(130)
第二节 做好规划衔接管理 ………………………(130)
第三节 明确规划实施责任 ………………………(131)
第四节 规划实施与监督评估 ……………………(131)
第一章 “十二五”时期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坚持“开放转型、创业富民”,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扎实进取,开拓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较好的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各项事业发展实现了新跨越。
——地区综合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坚持稳中求进,做大总量与提质增效并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总量位居自治区前列。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900亿元,年均增长10.9%,人均GDP近1万美元;500万元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4935亿元,年均增长13.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20.5亿元,年均增长13.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70亿元,年均增长13%;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4.3亿美元,年均增长20.4%。
——转方式调结构取得重要突破。现代农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8511521113”工程全面完成,建成节水高产高效粮食功能区850万亩、饲草料基地500万亩,完成退耕还林还草510.7万亩,累计压减机电井3万眼,年农业节水5.4亿立方米,粮食产量突破200亿斤,总量稳居全区之首。畜牧业比重达到46%,牧业年度牲畜存栏突破2000万头只(口),其中牛存栏突破300万头,以肉牛为代表的科尔沁绿色食品品牌影响力日益扩大。农牧业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迈出新步伐,制定了9个农牧业产业1331项标准,建设了29个标准化示范基地。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煤电铝及铝工业新材料、现代煤化工、玉米生物、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优势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产业层次大幅度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609户,旗县市区工业园区建成面积达到219平方公里,入驻企业达到1087家,工业园区产值均超百亿元。霍林郭勒市工业园区被确定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科尔沁和开鲁县工业园区升级为自治区级工业园区。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三产比重进一步增加。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迅速,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商务产业园被列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商贸物流业增加值实现311亿元,是2010年的2.37倍。金融业较快发展,全市各类金融机构达到124家、社会融资总额达到1710亿元。旅游业快速发展,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2649.4万人次,年均增长23.1%,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95.9亿
元,年均增长27.6%,全市高A级旅游景区发展到23家,被评为“中国蒙餐之都”和全国自驾游目的地试点城市。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互联网信息、电子商务、健康养老、文化产业、体育健身、家政、会展等新兴服务业态加快发展。
——城乡面貌发生重大变化。新型城镇化步伐加快,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6.5%。市政公用设施加快完善,老城区改造全面推进,新城区建设快速发展,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城市形象大为改观,综合功能品质显著提升。旗县城关镇和重点小城镇建设加快,吸纳人口、聚集要素功能进一步加强。累计完成1791个嘎查村场“十个全覆盖”工程,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差距逐步缩小。
——基础设施不断夯实。交通运输能力、能源外送能力、水资源保障能力、信息融合发展能力显著提升。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完成了通辽机场航站楼扩建,通辽至沈阳、通辽至长春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主城区至旗县实现一级以上公路贯通,打通至北京、东北三省省会城市和重要港口的高速公路,全市新增铁路运营里程232.3公里、新改建公路里程7396公里(高速公路226公里、一级公路282公里),累计运营航线达到27条、通航城市25个,民航旅客吞吐量增长5.5倍。新增天然气输送能力5亿立方米。开工建设了毛都水库,完成16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和58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
市战略,科技体制改革与创新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区域创新活力不断增强。建成了科技大市场、蒙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蒙东铝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院、生物高科技创新园等科技创新平台,开展了一系列科技重大攻关,自主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能力不断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居民收入增长实现高于经济增长水平,2015年,城镇和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481元和10925元,年均分别增长11.9%和14.4%,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0年的2.6:1缩小为2.3:1。大力推进以南部四旗为主的扶贫攻坚,36万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新增城镇就业8.6万人,成为自治区首家全国创业型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深入实施,累计完成城镇保障性住房7.1万户,改造农村牧区危土房15.3万户,建设城镇居民之家、农村牧区农牧民之家300多个。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和“五保”供养标准稳步提高,各族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社会事业建设和社会治理水平稳步提高。教育改革和发展得到加强,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全面实施“两免”政策,在全区率先实现苏木镇、中心嘎查村公办幼儿园全覆盖,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03%,比2010年提高23.28个百分点。通过“三大球”联赛带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群众体质和健身水平有了新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基层医疗服务实现全覆盖,旗县医院整体达到二甲水平,新农合补助资金和住院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成功创建全国蒙医蒙药先进市和无偿献血先进市。实施了文化惠民工程,文化站、草原书屋、文化室建设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升。全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达到13项。通辽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通辽建设扎实推进,法治通辽建设深入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社会治理创新取得显著成效,始终保持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生态环境保护有效加强。启动实施了科尔沁沙地“双千万亩”综合治理工程和4个生物多样性示范区建设等重大生态工程,累计完成林业生态建设884.3万亩、草原生态建设2521万亩,森林覆盖率和草原植被盖度分别达到28%和58%。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应对气候任务如期完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
——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各项改革部署,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深入实施,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为61项,办理时限压缩了64%。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市场主体达到18.5万户。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通辽北部区域微电网试点工程列入国家支持东北振兴发展战略。对外开放水平稳步提高,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与东北经济区及发达地区间经贸协作得到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累计实现市外国内到位资金3558亿元。
——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丰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落实,各级政府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党风政风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进一步树立了廉洁高效务实亲民的政府形象。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开启新征程。
五年来取得重大成就来之不易,良好局面必须倍加珍惜,这为我市“十三五”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
专栏1: 通辽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完成情况 |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0年 |
2015年预测 |
年均增长% |
属性 | |||||
|
1 |
经济发展 |
地区生产总值 |
增速 |
% |
17.8 |
8 |
10.9 |
预期性 | |||
|
总量 |
亿元 |
1088.79 |
1900 |
— | |||||||
|
2 |
社会消费品 零售总额 |
增速 |
% |
18.7 |
7.8 |
13.0 |
预期性 | ||||
|
总量 |
亿元 |
254.95 |
470 |
— | |||||||
|
3 |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 |
33.0 |
34.9 |
0.38 |
预期性 | |||||
|
4 |
服务业就业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 |
% |
23.9 |
30 |
1.22 |
预期性 | |||||
|
5 |
城镇化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
40.39 |
46.5 |
1.21 |
预期性 | |||||
|
6 |
科技教育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75.39 |
93.03 |
3.5 |
约束性 | ||||
|
7 |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 |
80.17 |
90.94 |
2.15 |
预期性 | |||||
|
8 |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10.52 |
11.52 |
0.2年 |
预期性 | |||||
|
9 |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 |
0.04 |
0.3 |
48.6 |
预期性 | |||||
|
10 |
每万人发明专利授权数 |
件/万人 |
0.18 |
0.7 |
31.5 |
预期性 | |||||
|
11 |
资源环境 |
耕地保有量 |
万亩 |
2021.02 |
2026.32 |
— |
约束性 | ||||
|
12 |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
% |
— |
— |
【50】 |
约束性 | |||||
|
13 |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3 |
0.6 |
2.6 |
预期性 | ||||||
|
14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 |
— |
— |
约束性 | ||||||
|
15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 |
— |
— |
【15】 |
约束性 | |||||
|
16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 |
— |
【16】 |
约束性 | |||||
|
17 |
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 |
化学需氧量 |
万吨 |
— |
7.76 |
【9.3】 |
约束性 | ||||
|
18 |
二氧化硫 |
万吨 |
— |
0.84 |
【8.3】 |
约束性 | |||||
|
19 |
氨氮 |
万吨 |
— |
11.47 |
【16.9】 |
约束性 | |||||
|
20 |
氮氧化物 |
万吨 |
— |
0.81 |
【7.4】 |
约束性 | |||||
|
21 |
森林增长 |
森林覆盖率 |
% |
25.32 |
28 |
0.54 |
约束性 | ||||
|
22 |
活立木蓄积量 |
万立方米 |
3110 |
3450 |
2.1 |
约束性 | |||||
|
23 |
人民生活 |
总人口(户籍人口) |
万人 |
318.7 |
320.42 |
— |
约束性 | ||||
|
24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3.93 |
3.9 |
— |
预期性 | |||||
|
25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1.93 |
1.7 |
【8.6】 |
预期性 | |||||
|
26 |
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
万人 |
28.14 |
38.26 |
6.34 |
约束性 | |||||
|
27 |
城乡三项 医疗保险 参保率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 |
89 |
97 |
1.6 |
约束性 | ||||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 |
64 |
96 |
6.4 |
约束性 | ||||||
|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参合率 |
% |
96.86 |
97.72 |
0.17 |
约束性 | ||||||
|
28 |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
万套 |
— |
— |
【7.1】 |
约束性 | |||||
|
29 |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增速 |
% |
9 |
11.9 |
预期性 | |||||
|
总量 |
元 |
14494 |
25481 |
||||||||
|
30 |
农村牧区常住居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增速 |
% |
10 |
14.4 |
预期性 | |||||
|
总量 |
元 |
5567 |
10925 |
||||||||
当前,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但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我国经济发展进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经济发展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东北老工业基地正在摆脱困境、加快振兴,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但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结构调整的任务仍很艰巨;自治区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高,但新常态下传统资源型产业优势日益减弱,资源环境约束趋紧。
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使我市发展面临新的挑战,也带来新的机遇。国家把创新驱动作为发展的核心动力,产业、要素和市场分工体系加速重构,为我市补齐要素短板、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带来了新机遇。国家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发展,我市在绿色有机农牧业、清洁能源、生物科技等产业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和优势。国家深入实施“一带一路”倡议,自治区打造沿边经济带,深化与周边区域合作,我市具备参与草原丝绸之路和接受东北大市场辐射带动、拓展发展空间的独特区位优势。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支持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自治区加大对东部盟市发展的支持力度,有利于我市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加快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综合判断,我市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同时也要看到,我市欠发达的基本市情还没有根本改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综合经济实力还不够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较低,扶贫攻坚、民生改善任务繁重;主要依赖于资源要素投入推动的粗放型发展方式亟须转变,产业层次不高,结构不合理,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不足,适应市场、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尚未形成,发展质量和效益有待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体制机制不够完善,要素市场不够充分,市场主体活力不强;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总量、环境容量等约束趋紧,实现绿色发展任务艰巨;经济运行存在一些潜在风险,化解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稳定企业生产经营等任务较重。对此,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紧迫意识、责任意识,求新求变求突破,努力开创“十三五”发展新局面。
第二篇 “十三五”发展蓝图
第三章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决策部署,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实现在蒙东地区率先发展,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描绘好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通辽画卷。
第四章 原则理念
党中央提出的“六个坚持”原则、“五大发展”理念,集中体现了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发展经验,集中体现了“十三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思想灵魂与根本遵循,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自觉践行,以此规划发展、引领发展、推动发展。
——坚持人民主体,贯穿共建、共享理念。牢记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高举民族团结进步旗帜,巩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良好局面,使各族人民广泛参与发展过程、充分分享发展成果,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科学发展,贯穿协调、绿色理念。牢记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并重,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格局,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贯穿创新、开放理念。牢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基点,努力培育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构建产业新体系,构建发展新机制,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快实现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坚持在创新中丰富开放发展内涵,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坚持依法治市,贯穿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牢记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思考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问题的能力,扎实推进法治通辽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从严治党要求。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把握方向、谋划全局,精细组织、推动落实,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第五章 发展目标
我市“十三五”时期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经济社会发展达到更高水平。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全市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左右。投资效率和企业利润稳步提高,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均增长7%左右。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显著提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左右,物价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县域经济实力持续壮大,贫困旗县财力得到改善。
——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新突破。有效投资进一步扩大,有效供给进一步增加。产业发展向中高端迈进,农牧业现代化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实现新突破,现代服务业取得重大进展,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互联网+”新业态蓬勃发展,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化内涵发展、质量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成效显著,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全面提升,区域发展协调性不断增强。
——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努力把我市建成内蒙古对接东北老工业基地、融入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草原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节点城市,建成区域物流、创新创业的现代综合枢纽城市,区域功能更趋完善。进一步深化推进“三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着力打造“六大基地”,在更高层次上推动优势产业发展,努力建成以煤电铝循环经济为主的铝新材料等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区域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国家重要的玉米生物科技产业基地,以科尔沁肉牛、荞麦、红干椒为代表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全国最大的蒙医药科研生产基地,集科尔沁民族历史文化、草原大漠风情、蒙医养生保健于一体的自驾旅游体验基地。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居民实现充分就业,五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8万人;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全区平均水平,分别增长9%左右和10%左右。国家现行标准下13.54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旗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岁左右。
——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创新驱动成为经济发展主要动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局面基本形成,创新创业活力显著增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稳步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
——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文化事业健康发展,文化产业进一步壮大,科尔沁文化影响力不断扩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森林覆盖率和草原植被盖度持续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加强,主要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0%,草原植被盖度达到62%以上。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一批重大生态工程全面完成,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
——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鼓励创新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构建,对内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明显提高。产权得到有效保护。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通辽建设不断深入,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政治局面进一步巩固。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显著提高。
|
专栏2 通辽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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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5年预计 |
2020年 |
年均增长% |
属性 | |||
|
1 |
综合经济 |
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1900 |
— |
8左右 |
预期性 | ||
|
2 |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 |
34.9 |
40 |
1.02 |
预期性 | |||
|
3 |
固定资产投资 |
亿元 |
1280 |
2260 |
12 |
预期性 | |||
|
4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470 |
760 |
10左右 |
预期性 | |||
|
5 |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
亿元 |
120.5 |
169 |
7左右 |
预期性 | |||
|
6 |
创新发展 |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 |
0.3 |
2.2 |
0.38 |
预期性 | ||
|
7 |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 |
8 |
15 |
1.4 |
预期性 | |||
|
8 |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
件/万人 |
0.7 |
3 |
33.78 |
预期性 | |||
|
9 |
互联网普及率 |
% |
87 |
95 |
1.6 |
预期性 | |||
|
10 |
城镇化率 |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
% |
38.5 |
45 |
1.3 |
预期性 | ||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
46.5 |
55 |
1.7 |
预期性 | ||||
|
11 |
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 |
1.4 |
5 |
0.72 |
预期性 | |||
|
12 |
绿色发展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 |
% |
— |
— |
达到自治区要求 |
约束性 | ||
|
13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万亩 |
— |
— |
约束性 | ||||
|
14 |
耕地保有量 |
万亩 |
— |
— |
约束性 | ||||
|
15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
% |
— |
— |
约束性 | ||||
|
16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消费能源比重 |
% |
— |
— |
约束性 | ||||
|
1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 |
— |
约束性 | ||||
|
18 |
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 |
化学需氧量 |
% |
— |
— |
约束性 | |||
|
二氧化硫 |
% |
— |
— |
约束性 | |||||
|
氨氮 |
% |
— |
— |
约束性 | |||||
|
氮氧化物 |
% |
— |
— |
约束性 | |||||
|
19 |
森林增长 |
森林覆盖率 |
% |
28 |
30 |
0.4 |
约束性 | ||
|
活立木蓄积量 |
万立方米 |
3450 |
3700 |
1.41 |
约束性 | ||||
|
20 |
空气质量 |
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 |
% |
— |
— |
达到自治区要求 |
约束性 | ||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 |
— |
— |
约束性 | |||||
|
21 |
地表水质量 |
好于三类水体比例 |
% |
— |
— |
约束性 | |||
|
劣Ⅴ类水样比例 |
% |
— |
— |
约束性 | |||||
|
22 |
开放发展 |
外贸进出口总额 |
亿美元 |
4.3 |
7 |
10 |
预期性 | ||
|
23 |
实际利用外资总额 |
万美元 |
2139 |
3500 |
10 |
预期性 | |||
|
24 |
共享发展 |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25481 |
39000 |
9左右 |
预期性 | ||
|
25 |
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10925 |
17600 |
10左右 |
预期性 | |||
|
26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 |
— |
达到自治区要求 |
约束性 | |||
|
27 |
农村牧区贫困人口脱贫 |
万人 |
— |
— |
[13.54] |
约束性 | |||
|
28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42.57 |
147.5 |
1 |
预期性 | |||
|
29 |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 |
万套 |
— |
— |
[3.46] |
约束性 | |||
|
30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 |
— |
[8] |
预期性 | |||
|
31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3.61 |
<4.5 |
— |
预期性 | |||
|
32 |
农村牧区饮水安全集中供水普及率 |
% |
89 |
95 |
1.2 |
约束性 | |||
|
33 |
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机构床位数 |
张 |
4.6 |
6 |
5.5 |
约束性 | |||
|
34 |
人均预期寿命 |
岁 |
75 |
76左右 |
0.3 |
预期性 | |||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第三篇 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壮大综合经济实力
第六章 两端发力增添发展动力
在扩大“投资、消费、出口”总需求的同时,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企业和创业者作为市场主体的作用,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创造新供给,释放新消费,形成新动力。
准确把握国家和自治区投资政策导向,挖掘新的投资领域和投资需求,围绕建设“六大基地”,设立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调动企业投资积极性,实施一批产业升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重点项目,围绕补短板、强基础、增后劲实施一批重大交通、水利、能源外送通道、城乡基础设施等领域重点项目,围绕增收入、惠民生实施一批扶贫开发、城乡住房改造、生态环保、公共产品和社会事业等领域重点项目,优化投资结构,扩大有效投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紧紧抓住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投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政府投资撬动社会资本和市场融资,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基金运作等方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
第二节 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
适应新常态下消费需求结构升级趋势,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刺激大众消费,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继续推动城乡住房、汽车等消费需求,扩大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等服务消费,培育信息、“二孩”、养老、物业等新的消费增长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培育和释放农村牧区转移人口等新兴群体消费能力。合理布局消费网点设施,改造升级城乡流通体系,规范市场秩序,增强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良好消费环境。发展新型消费业态,创新消费方式,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促进消费向多样化、高端化、服务化方向发展。
瞄准国际市场需求,紧盯国家对外贸易政策,发挥对外贸易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扩大玉米生物产品、红干椒系列产品、活牛及牛肉制品、杂粮杂豆等绿色农畜产品出口规模,培育铝后加工产品、汽车玻璃、蓖麻精深加工产品、橡胶促进剂、PVC热稳定剂、化工染料等工业产品新的出口增长点,促进文化艺术、民族教育、蒙中医药等服务出口,巩固日韩、香港等市场,拓展俄蒙、欧美、东亚、中东、南美等市场,提升对外贸易规模和水平。大力推进对外贸易单一窗口及通关一体化建设,推进贸易便利化。实施优进优出战略,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建立境外资源开发加工基地,带动设备、材料、产品和服务出口,营造以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贸易新优势。
按照“十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五大政策和“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增强持续增长动力,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依靠市场机制淘汰无效产能,打造低电价优势,承接产业转移,再造我市玉米生物科技产业、铝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新机遇、新优势。通过简政放权、保障产权、减税降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消化房地产库存,激活市场需求。利用大宗投资品低价格之机补齐我市交通、城乡基础设施等短板。利用我市负债率较低的金融环境,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发展金融市场。统筹配置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资金、管理等生产要素,让资源从低效领域转向高效领域,从产能过剩领域转移到更有需求的领域,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创新发展,激发其积极性、创造性,创造新供给,形成新动力,释放新需求。
第七章 加快农牧业现代化
充分发挥我市得天独厚的农牧业资源优势,加快生产方式转变,走科技高效、生态节水、绿色安全、循环利用,一二三产融合互动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在全区率先实现农牧业现代化。
大力发展生态节水农牧业。加强农牧业节水工程建设,推广节水技术、改进节水方式,加大灌区节水改造力度,有效采取市场机制,完善水权分配,实施膜下滴灌、标准管灌、喷灌等节水工程,提高输水灌溉效率。在重点粮食功能区先行先试,发挥示范效应,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良性运行机制。到2020年,全面完成大型灌区和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农牧业灌溉实现高效节水;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2左右,巩固压减农用机电井3万眼成果,年节水5.4亿立方米;节水农业灌溉面积达到1000万亩,饲草料基地面积达到600万亩,扶持贫困地区新增高效节水农业5万亩以上。
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依托我市种植业生产优势,大力培育和引进优质高产品种,实现推广换代。继续推进节水灌溉、粮食增产、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全面改造中低产田,加快实现基本农田以节水为中心,路、林、井、电、管、土“六配套”的高标准农田全覆盖。提升农牧业技术装备水平,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增加装备总量,优化装备结构,主要粮食作物机械化水平达到88%以上,农机总动力提升23%。重点建设以科左中旗、开鲁县、科尔沁区为主的高标准粮食生产基地,建成节水高产高效粮食功能区1000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200亿斤以上。建设以科左后旗、开鲁县、库伦旗、奈曼旗、科左中旗为重点的水稻、红干椒、荞麦、中蒙药材、杂粮杂豆等特色粮经作物绿色有机生产基地。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地方粮食储备机制,充实地方粮食储备,增强市场调控能力,确保应急供应。贯彻落实好国家粮食直补、良种补贴与农资综合补贴政策,通过政策引导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和种植结构调整。推进“粮安工程”建设,增强粮食流通能力。进一步完善粮食物流体系建设,到2020年,散粮发放率达到80%以上。倡导爱粮节粮,大力推进节粮减损。积极引导农户自建立体储粮仓等科学储粮设施,到2020年,完成10万套大粮仓建设任务,确保农户科学储粮能力达到150万吨。
提高畜牧业生产能力。突出肉牛产业发展,建设全国肉牛大市。加强种源基地、饲草料基地及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牧区、半农半牧区和农区畜牧业协调发展,建设规模化养殖场,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走小规模、大群体和集约高效共同发展的路子。持续实施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扶持生态家庭牧场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重点在科左后旗、扎鲁特旗和科左中旗建设3个“百万头”肉牛养殖基地,打造肉牛、肉羊、肉驴及禽类特色畜禽生产基地。推进品种改良和疫病防控,加强饲草料基地建设和秸秆饲料加工,提高基础母畜种群数量和个体产量,支持发展高端畜产品,提升综合竞争力。到2020年,全市肉类产量85万吨、禽蛋产量8万吨、奶产量55万吨、毛绒产量1.2万吨。
主动适应农牧业竞争性商品价格放开的新趋势,大力调整区域结构、种养结构和产品结构,走绿色引领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效益提升的发展之路。优化农牧业区域布局。通过开展耕地、草牧场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和保护性耕作,推动农牧业生产向优势区域集中。中东部以现代农牧业示范区为引领,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北部坚持草原生态与畜牧业发展并重,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建设北部牧区现代化示范区;南部依托科尔沁沙地资源,大力发展绿色农牧业,为建设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提供支撑。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适应市场需求,合理调整粮经饲种植比例,加快推进粮改饲。科学布局2000万亩耕地,建成1000万亩粮食功能区,巩固提高特色种植业200万亩,发展设施农业100万亩,建设青贮基地500万亩,其余200万亩逐年退耕还林还草。合理利用5129万亩草原和人工草地所产牧草,农作物秸秆转化饲料200亿斤。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推进“增牛、稳羊”。做强做优肉牛产业,加强龙头企业建设,在种源建设、饲草储备、母牛扩繁、规模养殖、精深加工、交易市场、标准生产等方面引领带动地区畜牧业发展。巩固提高肉羊产业和奶业,推进驴猪禽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稳步推进畜牧业结构调整。到2020年,全市牧业年度牲畜存栏头数稳定在2300万头只(口),其中牛存栏400万头、羊1220万只、生猪635万口、马驴骡45万头,禽类饲养量稳定在1亿羽以上。畜牧业产值占农牧业比重达到50%以上。
深化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完善基本经营制度,全面完成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引导推进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有序流转。创新农牧业经营体制机制,统筹规划农牧业用地,整合农牧业资源配置,全面提高农牧业机械化水平,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以租赁承包、合同订单、股份合作以及生产服务等多种方式,大力培育农牧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牧民,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推进农牧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构建“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产业化合作模式,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农牧民和企业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部分个体零散经营者,向多样化、特色化、精品化、高端化农业发展,让农牧民从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中得到更多实惠。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推进原料生产、加工物流、市场营销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留在产地、留给农牧民。加强农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完善各项功能,提高承载能力,促进农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集中、集聚、集约,形成上下游配套集群发展的格局,构建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打造本地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集散全产业链。加强区域性农畜产品市场配套建设,推广科学贮存技术,落实好国家的收储政策,积极培育形成玉米、肉牛等大宗农畜产品区域集散中心。建设绿色农畜产品销售体系,建立健全产后分选分级、加工配送、冷链物流、包装仓储、检测和电子结算等设施,构建以大型农畜产品批发市场为骨干、以城乡零售市场为补充,覆盖全市的市场流通网络体系。实施农牧业电子商务应用培训计划,提升农牧户营销能力,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对接,形成种养加基地、体验展示、流通配送、线上线下完整的农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体系,创新营销模式。
推行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机制,加强农药、兽药、饲料、化肥等农牧业投入品安全监管,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建立完善农畜产品溯源平台,实现农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可追溯。加快信息化与现代农牧业的深度融合,积极建设农牧业信息服务云平台,强化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综合信息服务、产业发展引导能力,构建市县乡村“四位一体”的农牧业信息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和原产地标志认证,实施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品牌提升工程,创建库伦荞麦、开鲁红干椒、科尔沁肉牛、扎鲁特葵花籽、科左后旗沙地水稻、科左中旗蓖麻、奈曼无籽西瓜等一批有影响力、有文化内涵的科尔沁农牧业品牌。在大中城市举办好绿博会,推动优质绿色农畜产品走向全国。
提高农牧业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完善市县乡三级农牧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比重,大力增强基础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科技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农村牧区技术干部及农牧民的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农牧民综合素质,强化农牧业科技推广、农畜产品质量控制、农畜产品流通、农牧业自然灾害预警、畜禽疫病及农作物病虫害防控等科技服务能力。完善农牧业金融服务体系,降低农村牧区金融准入门槛,积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服务“三农三牧”,完善农村牧区融资担保体系,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引导金融机构放大支农支牧资金投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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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农牧业重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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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借助国家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新建节水高产高效优质安全粮食功能区150万亩,达到1000万亩。 特色种植产业基地。重点推进红干椒、有机荞麦、绿色水稻、露地瓜菜、中蒙药材等优势特色种植产业向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到2020年,建设红干椒40万亩、有机荞麦30万亩、绿色水稻40万亩、露地瓜菜80万亩、中蒙药材10万亩,特色种植产业基地总面积达到200万亩。新增50个市级农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和2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使其覆盖全市所有特色产业的标准化建设。 绿色有机蔬菜基地建设。加快主城区和旗县城关镇“菜篮子”工程建设,建设100万亩设施农业,力争每个旗县市区至少建设一处高标准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 饲草料基地建设工程。建成青贮为主的饲料基地500万亩,建成以紫花苜蓿为主的多年生优质饲草基地100万亩,全市饲草料储备总量达到470亿斤。 种源建设工程。建设全国一流的科尔沁肉牛信息化种源生产基地,种源基地种公牛规模达到200头,年产冻精300万支,年冷配母牛160万头以上;扶持17个种羊场开展基础设施改造,提高优质良种种羊生产能力;新建高标准生猪良种繁育场3个,建设肉驴良种繁育场2个,建设常年存栏种鸡3万套以上父母代蛋鸡良种繁育场2个,全市家畜良种及改良种比重达98%以上。 畜牧业标准化建设工程。肉牛,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000个、粪污综合利用项目10个以上;肉羊,建设养殖专业村100个、绒山羊养殖专业村20个、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000个、山羊标准化养殖场500个;生猪,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00个,配套建设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100个;肉驴,建设养驴专业村20个,养驴小区50个;奶源基地,建设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30个;禽类,新建存栏蛋鸡1万只以上规模养殖场10个和年出栏10万只以上肉鸡养殖场(小区)10个。大力发展智慧农牧业,建设智慧家庭农牧场200个。 草原建设与保护工程。以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退牧还草工程等重大政策、项目为依托,合理利用5129万亩草原,加大人工草地建设和草原保护力度。 绿色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程。建立覆盖全市绿色农畜产品(玉米、红干椒、蔬菜、其他特色农产品、肉牛、肉羊、生猪、肉鸡、生鲜乳水产品等)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市绿色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监管。 |
第八章 推进工业转型升级
坚持优化存量与做大增量并重、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并举,推动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通辽工业升级版。
立足我市发展阶段、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做大做强煤电铝、玉米生物、绿色食品三大产业集群,推动主导产业向绿色、高端、集约、高效方向转变。
煤电铝循环经济产业。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进煤电铝产业循环绿色发展。强化电力、煤炭、碳素等铝工业配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产业集聚度。积极推广霍林河煤电铝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霍林河工业园区、扎哈淖尔工业园区,依托坑口电厂低电价成本优势,力争实现500万吨原铝、450万吨铝后加工生产能力,实现煤炭、电力、原铝就地转化。加快引进高端铝后加工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加大铝新材料吸收和集成研发力度,重点发展铝板带箔系列产品和航天航空、轨道交通、集装箱、新型稀土铝合金线缆等高端产品,实现铝后精深加工产品向新型化、终端化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形成在全国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到“十三五”期末,确保原铝就地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努力建成以煤电铝循环经济为主的铝新材料等有色金属产业基地。
玉米生物产业。发挥通辽“黄金玉米带”的资源优势,以科尔沁区工业园区和开鲁县工业园区为载体,大力发展玉米生物循环经济产业,支持梅花生物、玉王等玉米深加工企业向酸、糖、醇、胶、药领域发展,重点向食品级和医药级氨基酸高端产品延伸,适度发展苏氨酸、谷氨酰胺、色氨酸等小氨基酸产品,提高玉米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推动玉米生物产业向高附加值延伸, 向全产业链发展,实现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建成国家重要的玉米生物科技产业基地,提升在国内外同行业的市场话语权。
绿色食品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向绿色安全、高附加值和品牌化方向发展,以科尔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鲁县、科左后旗、扎鲁特旗、科左中旗等工业园区为载体,立足我市绿色农畜产品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加快农畜产品标准体系和品牌建设,加强原产地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培育和引进产业领军企业,突出抓好特色肉食品加工的转型升级,支持科尔沁牛业、蒙牛、余粮畜业、清谷新禾、草原旭日、牧合家、邦杰、荞泰等龙头企业发展壮大,重点发展肉类、乳品、杂粮杂豆、红干椒、食品添加剂、营养保健品、果蔬饮料、蔬菜加工等食品加工产业,推进产品优质化、绿色化、高端化,打造具有“科尔沁”特色品牌的绿色食品工业体系,提高绿色有机食品的市场占有率。努力建成以科尔沁肉牛、荞麦、红干椒为代表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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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 千亿级主导产业集群发展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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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铝循环经济产业 煤炭:打造霍林河煤田煤炭清洁生产输出基地,全市褐煤消费总量控制在8600万吨,其中本地消费约6000万吨,新建煤矿煤炭就地转化率达到50%以上。 电力:全市实现电力装机2880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达到1770万千瓦。 铝及铝新材料:铝板带箔及下游终端产品重点发展高纯高压电子铝箔、超薄宽幅铝箔、高端印刷铝板基等精深加工产品;多种合金材料突破发展高端电子产品机壳以及仪表、发动机缸体及变速箱等汽车铝镁合金压铸产品、航天航空用小规格板材、型材以及大断面中空型材、注塑、压延和冲载等高精模具和高强高耐铝合金;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工业型材重点发展全铝半挂车、发动机缸体、车辆铝型材、航空级铝板带、厚铝板等;铝合金电线电缆重点发展稀土铝合金线缆;铝制建筑型材重点发展新型门窗铝结构型材、新型房屋承重铝结构型材、活动板房型材;超细铝粉重点发展汽车领域的高档金属漆、新能源领域的光伏铝浆、航天航空领域的火箭推进燃料等。 玉米生物产业 依托本地区丰富的玉米资源优势,在玉米生物领域:巩固梅花生物在味精、氨基酸等发酵产品领域的优势,在现有基础上适度发展苏氨酸、谷氨酰胺、色氨酸、脯氨酸等小氨基酸产品,重点发展替代进口的食品级氨基酸及其衍生产品;在发酵制品领域:通过引进或自主研发新型发酵菌株及酶品种的构建及选育、直接发酵等先进技术及生产工艺,重点发展异亮氨酸、乳酸、黄原胶等产品;在淀粉糖及多元醇领域:着力开发高效结晶技术、色谱分离技术、高效膜分离技术,积极发展葡萄糖酸钠、葡萄糖浆、麦芽糖浆、木糖醇、山梨糖醇等淀粉糖及多元醇产品;在玉米循环利用领域:建立循环经济体系,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尽可能回收利用,坚持清洁生产,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环境友好型玉米深加工产业。 绿色食品产业 肉类加工:以科尔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鲁县、扎鲁特旗、科左中旗、科左后旗为重点区域,积极开发冷鲜肉分割肉、调理肉制品、熟肉制品等三大主导产品,新建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企业,创建优势品牌的产业集群。 乳制品加工:进一步巩固蒙牛乳业在液态奶、低温奶等乳制品产品领域的优势,调整优化乳业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 杂粮杂豆深加工:依托库伦旗、奈曼旗等地的原料优势,充分发挥现有产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米制主食品、方便食品、休闲食品等米制食品,开发米糠油、米糠蛋白、谷维素、糠蜡、肌醇、膳食纤维、小品种氨基酸、新型酶制剂、多元醇等产品。充分利用杂粮富含各种生理功能活性,优先发展杂粮功能性食品与保健品。 营养型食品加工:依托开鲁县等地辣椒资源优势,重点发展调味剂、食用色素、瘦身保健食品等产品。依托库伦旗、奈曼旗的荞麦资源,积极开发荞麦蛋白肽、荞麦茶、荞麦醋、荞麦饮料等产品,并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开拓保健、药用高附加值等产品,打造荞麦深加工产业基地。 果蔬饮料加工:加强自主品牌建设,鼓励发展低热量饮料、健康营养饮料、冷藏果汁饮料,支持矿泉水企业生产规模化,大力发展茶饮料、果汁及果汁饮料、蔬菜汁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和谷物饮料。以奈曼旗旺牛食品为龙头,发展多味芥菜,在南部四旗开展蔬菜深加工。 |
以国家实施《中国制造2025》、《东北地区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把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促增长的着力点、调结构的主战场,重点培育壮大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煤化工、新材料、新能源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现代蒙药与生物医药产业。依托我市特有的蒙医蒙药资源优势和发展基础,大力发展现代蒙药及生物医药产业。现代蒙药产业以经济技术开发区、库伦旗、科左后旗为重点,依托内蒙古蒙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和内蒙古民族大学雄厚的技术研发力量,发挥蒙药股份和库伦蒙药厂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打造现代蒙药产业链。加快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附加值高的现代蒙药新产品;同步研制开发以蒙药为基础的食准字保健品、日用品、食品添加剂等绿色产品,打造绿色蒙药产业链及现代化产业集群;在奈曼旗、库伦旗、科左后旗、扎鲁特旗建设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探索开展养老保健、蒙医药浴、康复理疗、蒙药药膳、健康咨询、家庭保健等特色服务业,推进蒙药产业链延伸升级;实施“蒙药互联网+”发展战略,促进蒙医药协同创新及国际化发展,积极开拓蒙医药国内国际市场。生物医药产业以科尔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库伦旗、科左后旗、扎鲁特旗为重点,依托重点企业,进一步扩大尿毒清颗粒生产和中药有效单体提取药物规模,同时进一步开发创新药物产品。稳步扩大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规模,加强蒙药及生物制药技术研发,实施制药与“互联网+”发展战略,推进医药企业上市,促进产业整体提质增速、做大做强,稳步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努力建成全国最大的蒙医药科研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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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 蒙药、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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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研发。实施重大新药研发创制工程,研发预防和治疗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的创新药物;重点开展降脂创新蒙药GBN的研究开发;开发预防和治疗慢性病、疑难杂症的现代蒙药新产品;研发调节免疫力、美容保健、滋补保健等健康产品。 创新能力建设。完善现代蒙药及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建设蒙医药研发工程实验室、蒙医药资源数据库、生物医药研发中心、无菌药物研发中心、干细胞工程中心等平台。 产业化建设。重点推进“海伦胶囊”、“清咽利喉胶囊”、“保利尔胶囊二次开发”、“肋柱花保肝胶囊”、“红花痛风散”等新药物及“沙蓬粉”、“玉黄调元冲剂”和“金莲花保健茶”等健康产品的产业化。 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在奈曼旗、扎鲁特旗、库伦旗、科左后旗建设10万亩种植基地,其中GAP基地5万亩。 |
新能源产业。依托我市丰富的风能和太阳能资源,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本地消纳与外送相结合,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拓展新能源应用领域。加强储能技术研究,推广成熟技术应用,加快局域网建设,提升气象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准性,有效提高新能源并网的比例,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重点建设科左中旗和开鲁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探索并实施北部及沉陷区光伏治理、光伏扶贫、光伏治沙、光伏领跑者、新能源综合利用等发电模式,依托风电供热、光伏热发电、风光水联调等重点项目,推动我市能源体系向清洁化方向迈进。以开鲁县、科左中旗、科左后旗为重点,鼓励和支持秸秆制气、秸秆发电等生物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将清洁能源发电与高耗能行业有机结合起来,创新高耗能行业低碳化生产模式,建成新能源示范城市,努力建成区域清洁能源输出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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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 新能源产业发展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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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风电装机力争达到900万千瓦。重点建设科左中旗珠日河、开鲁两个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扎鲁特旗、科左中旗、奈曼旗及霍林河循环经济风电示范等项目。规划建设风水联调(抽水蓄能)水电项目。 光伏:光伏发电装机力争达到200万千瓦。重点建设通辽北部循环经济示范光伏项目及其他区域光伏电站项目,开展光伏热发电、采煤沉陷区光伏治理、光伏扶贫、光伏治沙、光伏领跑者等方面探索。 生物质能源:生物质装机达到10万千瓦。重点建设奈曼旗、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开鲁县生物质天然气电站建设。 在有条件的旗县探索新能源综合利用模式,促进新能源综合发展,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电力总装机规模30%以上。 |
装备制造产业。瞄准国内外前沿技术,把握产业发展方向,以“互联网+制造”推动我市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依托科尔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鲁县等产业园区,积极承接“京津冀经济圈”和东北地区产业转移,重点推进农牧业机械、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汽车配套零部件等设备制造业改造升级,提高风电设备成套加工能力和基础配套水平。支持发展特高压输变电装备和产品研发生产。积极引进通用航空器制造、新能源汽车组装、轨道交通装备、充电储能装备、节能环保等领域国内外知名企业,推动装备制造产业向高端装备配套转变,促进装备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实现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化发展。到“十三五”期末,把我市建成蒙东地区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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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 装备制造产业发展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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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设备:以科尔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鲁县、科左中旗为重点,依托现有产业基础,重点发展叶片、轴承、塔筒、齿轮箱、电控等风电设备零部件,提高维修维护配套能力;以经济技术开发区、霍林郭勒市为重点,重点发展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发电设备;以科尔沁区为重点,依托现有骨干企业,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特种电缆生产基地。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左中旗为重点,重点发展秸秆/木屑颗粒机成套机组、压块机、粉碎机、冷却筛分设备等。 农牧业机械:以科尔沁区、科左后旗、开鲁县、科左中旗为重点,依托现有骨干企业,支持引进和开发割草机、铡草机、揉草粉碎机、饲料粉碎机、播种机、脱粒机、青饲料收获机、网围栏、喷灌设备和滴灌设备、粮食烘干机、拖拉机等农机制造。 汽车制造: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霍林郭勒市为重点,引进新能源汽车知名企业,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整车组装、电池制造及零配件生产。以科尔沁区、霍林郭勒市、科左中旗、扎鲁特旗为重点,依托现有或引进铝加工骨干企业,重点发展轻量化的通用、专用汽车零部件。 通用机械零部件制造:重点发展五金制品、精加工零部件、阀门、泵、管材、轴类、管类、圆钢类、钢坯类、板类等产品。 重型矿山机械制造:以扎鲁特旗和霍林郭勒市为重点,重点发展矿山机械、安全生产所需设备维修维护,逐步实现设备制造本地化。 通用航空器材制造:以科尔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库伦旗为重点,重点发展“鹰”型飞机整体组装和机身零部件制造、发展农用喷洒小型飞机、农业植保无人机、静电喷雾设备、飞播设备等产品。 |
现代煤化工产业。坚持精深加工、系列开发、科技创新发展方向,围绕清洁生产搞好资源节约转化,提高煤炭的就地转化率。以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高新技术煤化工产业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基地,依托金煤化工、富德康乃尔等企业,推动现代煤化工规模化、集约化、高端化发展。鼓励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围绕煤制乙二醇、草酸、乙醇酸、草酸盐、合成氨、工程塑料等多联产链条进行精深加工、系列开发和综合利用,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打造蒙东地区重要的现代煤化工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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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8 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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褐煤精细化工:重点发展煤制乙二醇、草酸、乙醇酸、草酸盐、合成氨、工程塑料和天然气等,煤制乙二醇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褐煤清洁综合利用:建设褐煤低温热解提质示范项目,推进聚甲醛工程塑料、煤焦油加氢制油等项目,发展煤焦油提取分离精细化学品、航空煤油等高附加值、精深加工产品。同时回收利用煤焦油、兰炭(块焦、粉焦)和焦炉煤气等产品,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
新材料产业。依托我市丰富的硅砂和铝合金等原料优势,以科尔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左后旗等工业园区为载体,以福耀、仁创、长江造型、伯恩露笑、和谊等企业为龙头,大力发展优质浮法特种玻璃、稀土铝合金、蓝宝石晶体切片、新型特种钢材、粉煤灰综合利用等新型工业材料,重点发展覆膜砂、孚盛砂、透气防渗砂、石油压裂砂等砂产品,研发新品种,提升产品质量。拓宽电子信息材料、移动通信材料、新能源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等产业领域,推进材料产业向多功能、智能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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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9 新材料产业重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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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建设科尔沁区伯恩露笑蓝宝石深加工、奈曼旗新型镍铬复合材料、奈曼旗仁创生态砂产业园、科左后旗四川国能生物树脂、改性酚树脂及保温材料、霍林郭勒市蓝天伟业粉煤灰提取碳纤维、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玛科技碳化硼制品和兴合化工蓖麻产业高技术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等项目。 |
第三节 培育拓展新的产业领域
深入挖掘我市产业发展潜能,孵化新的产业项目,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多点支撑的产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拓宽与科研院所合作领域,加快发展精细化工产品,推动产品向精细化、复合化、功能化方向发展。积极利用高岭土、叶腊石、油母页岩等伴生矿产资源,培育陶瓷、涂料等新型建材产业。突出文化特色,积极发展手工艺品、服饰等民族用品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服务、先进环保产品与服务、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利用粉煤灰发展墙体保温材料、夹芯复合轻型建筑结构和轻质保温板材等新型节能建材,推动煤矸石、工业废渣、废金属、废旧电池产品、报废汽车、废塑料、餐厨废弃物等城市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农作物秸秆、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利用生物技术发展玉米芯、玉米秸秆精深加工,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英诺泰发展羧甲基纤维素钠、石墨烯等产品,加快发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循环再生利用、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脱硫脱硝、废水治理和污泥无害化处理等节能环保产业。鼓励发展应急救援、信息技术、沙地综合治理及盐碱化土壤治理技术和产品等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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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0 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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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持农业节水及产业中水回用、污水处理等示范工程,新能源并网等智能输变电节能工程,支持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等综合利用工程;建筑节能系统推广及节能建材生产示范工程;重点污染源控制与治理工程;粉煤灰、镍渣、尾矿、煤矸石、脱硫石膏等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利用生物技术发展玉米芯、玉米秸秆精深加工。城市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等城市矿产产业化工程。 |
第四节 提高产业集约集聚发展水平
以提高园区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创新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水平,推动园区发展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向质量效益型集约增长转变。
优化工业园区空间布局。强化工业园区产业和功能定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大企业大项目向园区集中,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推进专业化协作配套,推动园区集聚发展。综合利用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引导园区跨区域发展,扎实推进霍林河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一体化建设,促进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和资金链深度整合。积极推进通辽自主创新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统筹发展,以创新驱动为主动力,强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动科尔沁区玉米生物科技产业园区晋升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晋升为国家级开发区。到2020年,各旗县工业园区产值均超200亿元,其中产值超千亿元园区2个、超500亿元园区2个,工业园区产值在全市工业总产值中占绝对比重。
强化园区产业定位。按照各工业园区优势产业定位,大力推进同一产业向同一园区集聚,突出各园区产业定位差异化,促进园区错位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分散发展。依托优势园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好、特色突出、集聚发展的新兴产业园区。
规范园区管理体制机制。规范理顺园区行政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园区管委会的协调作用。创新投融资方式,综合利用政府投资、PPP模式等建设方式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公共服务平台承载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工业发展“硬环境”。
把现代服务业发展作为优化产业结构、拉动消费的战略重点,开拓新领域,培育新热点,发展新业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转变,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性价比转变。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依托通辽区位及综合交通优势,统筹规划、整合主城区物流园区分布和功能划分,完善交通、信息和综合服务网络,预留发展空间,提高集中集聚效益。重点完善提升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物流园区、科尔沁综合物流园区、空港物流园区、木里图工业物流园区和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五大物流平台。推动航空口岸建设申报工作,培育大型物流企业,加强第三方物流合作,支持本地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形式发展大型物流企业集团,提升物流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和健全大宗物流、冷链物流、快递物流、国际物流、电子商务及配送体系。加强与各旗县市区的物流园区专业分工,完善布局结构,实现无缝对接。依托基层邮政部门和供销社,加强生活物资下乡和农资、农畜产品入城双向流通网络建设。构建立足蒙东、面向东北、华北、承接东西、贯通南北的大物流格局,努力把我市建成内蒙古对接东北老工业基地,融入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草原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建成区域物流的现代综合枢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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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1 现代物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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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核心物流产业集聚区。升级改造通辽内陆港;做强做大以万力城、内陆港为重点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物流园区;以快递物流、甩挂运输为重点的空港物流园区;以公铁海多式联运为重点的木里图工业物流园区;以五洲城、传化物流智能公路港为重点的科尔沁综合物流园区;推进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建设。 特色工业供应链物流建设工程。重点优化玉米生物、煤电铝、煤化工、新型镍铬复合材料、农畜产品等特色工业企业原材料及产成品物流。 专业市场建设与物流融合发展工程。重点建设玉米市场、果蔬市场、红干椒市场、牲畜交易市场、煤炭市场、五金建材市场等。 主城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程。建设一批配送中心和社区配送综合服务站,在主城区推行专业化、标准化共同配送。 |
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完善金融组织体系,积极引进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公司、金融租赁等各类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在科左中旗、库伦旗等金融服务机构少、资金需求强烈的县域地区适当增设分支机构或电子网点。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推动旗县设立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支持企业法人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增加保险险种,提高保险深度和密度。落实国家、自治区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我市相应扶持政策,促进其协调有序发展。规范发展资产评估、经纪公司、投资咨询、理财服务等金融中介机构。坚持境外上市、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并重,培育支持更多优质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努力构建蒙东地区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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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2 金融服务业发展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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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组建地市级村镇银行1家,旗县级村镇银行达到8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达到5家;小额贷款公司达到70家;融资性担保公司主体达到15家;保险业机构达到35家;证券业机构达到8家。力争推动4家以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银行:全市存款余额达到1250亿元、贷款余额达到1400亿元,年均分别增长9%和8.7%。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力争实现“双降”。 保险:全市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60亿元,年均增长11.8%;保险深度达到2.1%;保险密度达到1600元/人。农业保险品种增加,承保面扩大,支农惠农力度加大,力争将红干椒、荞麦、肉牛、肉羊等特色品种纳入政策性保险范畴。 证券:完成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通辽办事处、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通辽市企业挂牌孵化基地的建设。企业在境内外IPO上市2家,“新三板”挂牌10家、在区域股权市场挂牌35家、培育拟上市企业80家,设立创业、产业基金5家以上。 担保:打造市级注册资金在5亿元以上的国有控股融资担保机构1个,每个旗县市区建立一个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以上的国有控股融资担保机构,组建1家或者引进1家再担保公司。 |
大力培育发展中介咨询服务业。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优化发展环境,提供政策支持,培育发展高端中介服务业。发展公证性中介服务业,提供土地、房产、国有资产、企业资信评估以及仲裁、鉴定、认证、公证等服务。发展代理性中介服务业,为社会提供律师、会计、专利、商标、企业注册、税务、签证、房地产交易、保险、证券代理等服务。发展信息技术服务业,提供信息技术、咨询、招标、拍卖、广告设计以及职业、婚姻、出国留学、房屋租赁介绍等服务。大力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研发设计、资源共享、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交流合作、检验检测、管理决策与战略服务、科技综合服务等平台,构建新型科技服务体系。
突出发展旅游业。实施全域旅游战略,打响“东北看草原、自驾游通辽”的科尔沁文化旅游品牌,紧盯东北、华北区域性消费大市场,围绕自驾游的发展,重点加强景点提质、景区联网、营地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建设科尔沁500公里文化旅游风景大道,围绕其沿线发展农家乐、牧家乐等配套项目,实现分区域、分季节、差异化提供餐饮、文化、娱乐和体验服务。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重点建设九条特色旅游线路。到2020年,努力建成集科尔沁民族历史文化、草原大漠风情、蒙医养生保健于一体的自驾旅游体验基地,A级景区数量达到30家,星级酒店达到40家。旅游年接待人数达到13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到27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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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3 精品旅游线路、重点旅游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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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旅游线路。以科尔沁500公里文化旅游风景大道为依托,重点建设穿越科尔沁草原之旅、穿越百里大漠·体验极限之旅、科尔沁浪漫大道、科尔沁风情之旅、孝庄故里主题旅游线、草原牧场休闲·生态自然体验之旅、科尔沁宗教文化探秘之旅、红色科尔沁之旅、科尔沁民俗体验之旅9条特色精品旅游线路。 重点旅游景区。中部区重点建设孝庄园—科尔沁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哈萨尔圣地、哈民遗址文化旅游区、莫力庙宗教养生与温泉度假区、莫力庙—余粮堡—巴胡塔金沙滩温泉度假带、珠日河草原休闲牧场、科尔沁区主题乡村群、乌斯吐生态旅游区、古榆园、麦新烈士主题景区等。南部区重点建设大青沟生态休闲旅游区、阿古拉风情小镇、博王府王府文化与军事历史体验景区、奈曼王府文化旅游景区、库伦宗教文化旅游区、章古台宗教文化主题小镇、塔敏查干沙漠探险与极限运动旅游区、舍金—宝古图沙漠竞技娱乐基地、乌旦塔拉五角枫森林公园、银砂九岛生态休闲与观鸟基地等。北部区重点建设特金罕山生态旅游区、嘎达苏休闲大牧场、山地草原—扎鲁特旗北部10万亩纯净草原观光旅游区、额仑高勒草原休闲牧场、辉特淖尔草原休闲牧场、敖包相会可汗山旅游区、金门山禅修—灵修景区、板子庙宗教文化旅游区、皇太极湖运动休闲与文化体验基地、誉泉山生态休闲与时尚运动旅游区、南宝力皋吐古遗址公园等。 |
培育和壮大文化产业。深度挖掘科尔沁文化资源,发展壮大文艺演出、工艺美术、出版发行等传统文化产业。促进特色文化与科技、旅游、体育、会展、演艺等融合,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培育一批有实力的文化企业,扶持一批创意文化小微企业,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实施精品战略,建设通辽市印刷文化产业园等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推进建设奈曼旗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开发和提升弓箭、版画、马头琴、蒙古四胡、好来宝、乌力格尔、蒙古族服饰等一批具有民族特点、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文化旅游精品。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生产、销售一体化发展,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到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左右。
积极发展体育产业。坚持改革创新,发挥市场作用,倡导健康生活,创造发展条件,注重统筹协调,夯实产业基础,培育产业主体。积极发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用品、体育彩票、中介培训等产业,构建多业并举、多种所有制并存,市场主体和政府多元保障群众基本体育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的体育产业新格局。加强游泳馆、滑冰馆等一批体育场馆和社区体育设施场所建设,提高体育场馆开放、运营、管理水平。加强体育文化宣传,推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互动发展,注重康体结合,支持和发展蒙古族摔跤、射箭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打造“8.18”哲里木赛马节、沙漠越野汽车挑战赛、科尔沁长跑大会、莫力庙环湖自行车赛、足球运动等品牌赛事。
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积极推进电子商务与商贸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快完善物流、支付、信用、信息安全等电商支撑体系。设立国家电子商务产业研究院分院,进一步提升通辽电子商务产业园功能,推进县域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争取在跨境电子商务上寻求突破,重点发展面向蒙俄大宗商品线上贸易和面向日韩生活用品跨境直邮等。引进和培养电子商务人才,培育草原旭日、军利易购、可易网等一批商业模式成熟的电商龙头企业,建设一批竞争力较强的电商平台,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的电商网店,支持物流快递业加快发展,搭建城乡仓储物流配送平台,构建以主城区电子商务园区为引领、旗县运营中心为节点、嘎查村电商服务站全覆盖的电商网络体系,争创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力争突破100亿元,电子商务企业数量达到800家以上。
大力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主城区重点打造铁南长春欧亚商圈、城东五洲国际商圈、城中万达广场商圈、新城南日升日美碧桂园商圈、新城西万力城商圈、新城北金都王府井商圈6大商业集聚区。支持旗县城关镇立足区位特点建设一批特色商圈,推进社区商业“双进工程”,打造社区商业“15分钟便民圈”。巩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成果,建设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打造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特色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的现代商贸体系。
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契机,积极推进户籍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积极消化房地产库存,激活市场需求。加快农牧民市民化步伐,探索制定住房公积金支持农牧民进城购房、“四权”抵押担保贷款等政策。加大城市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实施好存量商品房转公租房或回迁房的政策,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带活上下游产业,激活关联产业,盘活房地产库存积压的大量资金和资源。引导企业开发养老、文化、科教、体育等消费型房地产,推广绿色建筑示范工程,优化商品住房供应结构,有效释放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疗养院、康复护理院、养老保健院、老年互助院等中高端养老产业,开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产业,整合利用楼宇资源,积极发展“旅居式”、“候鸟式”养老。充分发挥中蒙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大力发展中蒙医医疗养老保健服务业。积极引进和培育医疗护理、健康检测、卫生保健、康复护理等健康养老服务业机构和项目。支持健康养老服务业机构发展,加强健康管理教育与培训,推动健康咨询、健康保险与健康服务融合发展,全面提高健康养老服务业水平,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16000张,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5000个以上就业岗位。
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加快服务业聚集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实现服务业聚集发展。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快建设和提档升级一批现代物流园区、商贸功能区、旅游休闲区、中央商务区、科技创业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服务业集聚区,不断完善商务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中介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企业集中、产业集聚、经营集约、资源共享,形成服务业发展新高地、城市功能新亮点、扩大就业新空间。以科尔沁区综合物流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物流集聚区、奈曼旗文化产业园等自治区级服务业集聚区为依托,重点在商贸功能区、旅游休闲区、科技创业园区等方面培育10个布局集中、功能完备、特色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自治区级服务业集聚区。
第十章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适度超前、合理布局、完善网络、提升质量的要求,加快完善铁路、公路、民航、通用航空、水利、能源通道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构建贯通南北、通关达海、承接东西的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一体化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合理、安全、智能、协调的能源输送体系,建设一批关系长远、全局、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重大水利工程。
加快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树立“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理念,实现“三通、两降、两提升”,提供交通运输安全稳定保障。
完善公路网络。加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市“两环、八横、七纵、六出口”的路网新格局得到完善和提升,市域内实现主城区至旗县市、重要口岸、重要出区通道一级以上高等级公路连通,旗县市区之间、重点工业园区、重要旅游景区实现二级以上公路连通,旗县至行政嘎查村实现沥青水泥路连通,建成通往周边主要城市和市域内城乡畅通的基本公路体系。到2020年,实现全市公路总里程突破20000公里,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7000公里以上。
加快铁路建设。进一步完善铁路网结构,加强既有线路扩能提级改造,加大新线建设力度,提高铁路运输能力,构建以中心城区铁路网络为核心,向外辐射的城乡一体的铁路交通网络体系。建成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启动海拉尔至通辽客运专线建设,建设通辽—齐齐哈尔—满洲里高铁项目,完成境内主要干线铁路电气化改造,加快园区配套铁路专用线建设,推进城市轨道前期工作。到2020年,初步建成铁路客运专线90公里,新建铁路235公里,铁路电气化改造里程达到827.6公里。
完善航空运输网络。完成通辽机场飞行区改扩建和国际航站楼改造工程,推进通辽机场航空口岸临时对外开放,霍林河机场实现通航,建设奈曼旗、库伦旗通用机场。不断加强航空运输保障能力,形成区内外多层级航空运输网络。
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依托机场、铁路和公路客货站场推进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促进客运枢纽与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干线铁路、干线公路、机场等相衔接,货运枢纽布局与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相衔接,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一体化水平,满足客货“零换乘、无缝隙”运输需求,形成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交通运输体系,巩固提升现代综合枢纽城市战略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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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4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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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重点建设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推进海拉尔-乌兰浩特-通辽客运专线前期,加快建设通辽-霍林河、通辽-大虎山、霍林河-白音华、珠斯花-贺斯格乌拉、京通线、集通线等电气化改造、霍林河-伊尔施-满洲里、甘库二期、开鲁-阜新等铁路、巴新铁路扩能改造、通辽北-福巨南等铁路专用线。 公路。建设通辽-鲁北、大沁他拉-白家湾子、省际通道一级路改高速和鲁北-霍林河等高速公路;建设国道111线舍伯图-哈根庙一级、国道111线奈曼过境线二级和国道505线甘旗卡-库伦二级等国道,省道304线舍伯图-大兴二级和省道208线鲁北-开鲁二级、省道305线金宝屯-甘旗卡二级、省道207线大林-康平二级、省道310线七棵树-宝龙山二级、省道208线开鲁-东来一级等省道;实现所有行政嘎查村通沥青水泥路面,街巷硬化达到全覆盖,并向人口较多自然村延伸,全市80%的乡镇苏木政府所在地通二级以上公路。 民航。实施通辽机场飞行区改扩建工程,改造通辽机场国际航站楼,建设奈曼旗、库伦旗通用机场,推进科左后旗、科左中旗、开鲁县、扎鲁特旗通用机场前期工作。 综合运输枢纽。建设通辽市高铁站、长途客运站和公交场站一体的综合枢纽,打造霍林郭勒市区域交通新枢纽。 |
加强城镇交通综合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路网结构、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主城区全面打通内外环路,建设跨辽河、跨铁路南北桥梁、断头路、地下过辽河隧道。继续优化和提升城市公交线网和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以车定桩、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原则,在主城区和旗县市区以公共服务、公务用车领域为重点,率先推广新能源汽车并配套完善充电设施,建设主城区联接旗县及周边地区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布式充电桩,以满足我市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在繁华市区及学校、医院人员集聚活动区,建设过街地下通道或过街天桥。支持商业区、服务区、居民区、公园停车设施建设,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加快建设多层面、多功能立体公共停车场,基本满足城镇居民停车需求。增加公共自行车网点布局,疏解交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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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5 城镇交通综合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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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主城区建设城市道路、翻建老城区城市道路,完成通辽市主城区北出口(即胜利北路、建国北路)、东出口(即霍林河大街、柳荫东路)、西南出口(即红光大桥)建设,完成新世纪大桥建设,推进启动福兴大桥、新工四路桥、交通路过河隧道建设,形成畅通的过河、过铁路的路网体系;推进新工二路、新工四路、福利路、白音太来大街、乌力吉木仁大街、罕山大街等道路建设,进一步完善主城区道路路网;推进成吉思汗大道等水系建设,形成主城区畅通的排水系统;加强城东片区道路、管网建设力度,形成城东片区较为完善的路网及管网系统,拉动城东片区城市建设。 |
加快电力通道建设。全力打造“立体、高效、安全、便捷”的清洁能源外输通道,加快通辽扎鲁特旗至山东青州±800KV和科尔沁至辽宁新民500KV特高压外送通道及配套电源点建设。加快北部区域电网和城乡电网改造升级,打造电力外送与自用相结合、以用为主的电力供给结构,健全以220千伏为主网架、各电压等级完善的供电保障体系。推进天然气、成品油输送管道建设,保障油气优质、高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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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6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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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扎鲁特—青州±800千伏特高压输电线路、科尔沁—新民500千伏输电线路前期及建设。 推进通辽—库伦—奈曼—敖汉—元宝山和通辽—白音胡硕—鲁北—霍林河天然气支线管道项目前期。 |
第三节 实施城市地下管线廊道工程
完善通辽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充分开发地下空间资源,加快地下综合管线廊道建设,兼顾人民防空需要,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安全防护能力。采取PPP等集资方式,结合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逐步建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综合地下公共廊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有序管理。“十三五”期间,完成南顺大街、霍林河大街、福利路、团结路、新工二路等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建设水资源合理配置与开发利用工程。重点建设“引绰济辽”调水工程,推进LXB供水通辽支线工程、引嫩济锡(霍)工程等重大水资源调配工程。建成毛都水库,加快推进七泡子水库、嘎海山水库等大中型水库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加快西辽河、西拉木伦河、乌力吉木仁河、新开河堤防工程建设,提高河流防洪行洪能力,城市防洪工程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解决结构性、工程性、资源性缺水问题。加强农田草牧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灌区节水改造、规模化节水增效示范、牧区节水示范项目。实施水质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和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到2020年,实现城市供水出厂水质综合合格率100%,农村牧区饮水水质达标率比2015年提高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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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7 水利建设重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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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水利工程。实施“引绰济辽”工程,建成扎鲁特旗毛都水库。推进库伦旗嘎海山水库、扎鲁特旗七泡子水库、霍林郭勒市巴润河水库等新建水库工程和“引绰济辽”二期、LXB供水通辽支线、引嫩济锡(霍)等调水工程前期工作。 防洪抗旱减灾工程。续建西辽河、东辽河、霍林河、西拉木伦河、乌力吉木仁河、新开河等主要支流治理工程,实施车利河、塘泥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对霍林郭勒市地材沟、库伦旗平房河、扎鲁特旗太平山黑沟、奈曼旗哈什图北沟等山洪沟进行治理,加快城市防洪、滞洪区、排涝、河道疏浚等工程和抗旱减灾体系建设。 农牧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继续实施通辽市新增“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等。 |
第六节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网络强市战略,大力发展宽带等通信网络,推进城市光纤网络到楼入户,农村牧区宽带进乡入村。扩大无线网络应用,3G、4G网络覆盖所有乡镇。整合、优化网络资源,推动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 促进有线、无线和卫星广播电视协调发展,打造智慧城市。拓展物联网技术和应用,利用云计算产业优势,加强信息技术开发利用,实施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安防设施、智能环境监测、数字化医疗等物联网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平台通、数据通、应用通”的智慧通辽体系建设。到2020年,互联网普及率达到100%,城市和农村牧区宽带用户平均接入能力分别达到50兆位/秒和8兆位/秒。
第七节 加强经济运行调控和治理
准确理解把握、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宏观调控政策,加强智库建设,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预见性,深入研究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提高经济运行调控和治理水平。加强对经济运行的分析研究,增强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通过供给侧改革和差别化政策,“一企一策”解决企业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盘活存量,做优增量。用好用足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东北振兴政策,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价费、土地、大用户直供电等调节手段,密切关注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产能过剩、民间借贷等重点领域,健全经济安全风险防范机制,以可控方式和节奏主动释放风险。
第四篇 坚持创新发展 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第十一章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推动科技与经济、与产业紧密结合,把通辽建成创新创业的现代化城市。
第一节 完善区域创新体系
围绕集聚高端要素、发展高端产业、引进高端人才,推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霍扎一体化工业园区、科尔沁工业园区、开鲁工业园区建设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力争建设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好以科左中旗为核心的内蒙古通辽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组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在旗县市区建设农牧业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园区),通过打造国内一流的农业科技园区,引领农牧业现代化。
第二节 推进产业技术创新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以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集中力量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工程,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抓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着力在铝新材料、玉米生物、科尔沁肉牛、沙产业等领域,加强技术引进与研发,努力实现新突破,在蒙医药、装备制造、煤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培养新业态。优先支持和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加快形成现代产业创新体系。
第三节 加强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
加强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深化与中科院、清华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等院校的校地合作,深化与北京西城区、西安高新区等先进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工程技术研究院、工程试验室,创办各类科技创业孵化器,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强化通辽科技大市场、内蒙古蒙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蒙东铝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院、生物高科技创新园等创新平台的引领示范作用,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创新基地和园区,推进成果转化与生产需求对接。通过设立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技术进步专项资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等方式,引导和支持院校、企业承担我市科技重大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等科研项目,重点打造铝新材料、玉米、科尔沁肉牛、蓖麻、沙地治理、蒙医药等国家级研发平台。支持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活动,鼓励发明创造,建立职工创新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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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8 创新能力建设重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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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在铝新材料、玉米、肉牛、蓖麻、沙地治理、蒙医药等领域培育具有实力的研发平台,在肉牛、沙产业、玉米生物、煤化工四个领域新建自治区级新型工程技术研究院。 重大科技攻关。重点实施铝工业新材料科技攻关、清洁能源科技攻关、现代煤化工科技攻关、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科技攻关、生态领域科技攻关、民生领域科技攻关。 |
第四节 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健全以增加科技人员收入为核心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构建以通辽科技大市场为依托的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引入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和科技服务队伍,更加聚焦于玉米生物和铝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研成果在我市交易转化、落地生根。鼓励各类科技创新载体实施科技创新计划,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建立创新平台,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成立通辽科技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市内外知名专家为我市主导产业和重大行政决策提供科技咨询,强化对科技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第十二章 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发展新体制,围绕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打好改革组合拳,建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第一节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经济发展微观事务的管理,通过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政府宏观调控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促进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发展,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指导性目录,加快形成提供公共服务的新机制。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改进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提高政府效能。完善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设置行政审批事项。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集中办理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依法公布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环节、审批部门、审批结果。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创新投资管理方式的投融资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市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要大幅度精简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相关的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全面实现“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提高审批效率。确立中介机构的市场主体地位,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加快建立以企业投资活动为主体,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
第二节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抓好霍煤集团等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盘活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支持引导民营经济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强化市场监管,保护公平竞争,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加快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市场配置要素改革,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等有序流动,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推进霍林河地区发输配售及交易一体化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建成构建多网运行、多能互补、多元消纳的局域电网,建成通辽北部电力综合改革示范区,打造低成本竞争优势。鼓励区域内电力多边交易,进一步扩大大用户直供电范围。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体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合理界定各级政府事权,完善财政管理机制,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健全政府采购制度。按照国家部署推进税制改革,建立健全公平统一的地方税体系。
第三节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
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强化创业优惠政策扶持,完善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健全就业援助机制。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
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机制,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逐步调高社会保障标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统筹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快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办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蒙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和防灾减灾救灾体制。
第四节 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
加快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区实行限制性措施。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生态保护体制机制,建立碳汇统计、管理和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完善环境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第十三章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让千千万万创业者活跃起来,以创业带动就业、创新促进发展,汇聚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动能。
第一节 大力培育市场主体
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在土地征用、办理证照、缴纳税费、人才引进、融资服务、信息获取等方面创造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规范对市场主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通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企业信心,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发展热情。围绕培育壮大大型骨干企业,支持企业实施战略合作和兼并重组,实现规模化、集群化、产业链化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培育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形成一批有活力、能创新、善协作、带动就业强的中小企业集群。推动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格局。“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发展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户数每年增长10%以上,到2020年,全市企业总量达到3.1万户、个体工商户总量达到23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达到1.7万户,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投资总额每年保持稳步增长。
第二节 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创业政策扶持,加强创业培训基地建设,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业创新平台,区域创新创业的现代综合枢纽城市功能更趋完善。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屋、创业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利用现有园区、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和科研院所,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和创新创业社区,将通辽市汇智众创基地打造成为自治区级示范性众创基地。依托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方式,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建设一批以产业园区、科技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孵化基地。
第十四章 大力推进金融创新
创新信贷融资模式,积极引进、培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大力培育本土基金管理公司,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开展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业务,探索政府与企业利用专项资金设立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吸引带动股权投资等各类私募基金在重大基础设施、重点科研项目等领域进行投资合作,支持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推动金融机构开展土地、矿业权、排污权等抵押质押贷款业务,扩大其向企业、农牧户放贷规模。引导企业运用债券融资工具实现直接融资,支持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完善保险市场体系,在养老、健康、消费、巨灾和农牧业等领域拓宽保险服务业务。引导保险资金参与地方经济建设,缓解基础设施、城镇化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建立商业性、互助性、政策性再担保等多层次融资担保体系。深化农村牧区金融改革试点和规范民间融资改革试点,切实解决广大群众融资难、融资贵、无抵押的难题。
第十五章 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
以政府为引导、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着力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信息资源的集约建设、弹性扩展、动态分配和资源共享,统筹推进各行业、各领域大数据应用,推动交通、安监、环保等多部门、多领域的智慧化提升,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第一节 “互联网+”产业发展
“互联网+”现代农牧业。围绕农业节水提质增效,深化互联网技术在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领域应用和推广,建立全产业链智慧农牧业系统。推广自动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农机定位耕种、饲料精准投放等应用技术,建立适应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支撑服务体系,引导合作社与电商企业对接,鼓励线上推广、线下交易的农畜产品营销新模式。积极运用农牧业“12316”等信息服务平台,构建完善以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牧业防灾减灾为重点的“互联网+”农牧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
结合“中国制造2025”推进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加快企业生产过程和业务流程信息化改造,加强工业云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工业智能化。促进信息技术在铝工业新材料、玉米生物、绿色食品、现代蒙药、智能制造等产业应用。推广应用云计算、物联网、智能工业机器人等技术,推进制造业向智能化转型。支持企业创建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创新模式。鼓励行业协会建立行业共享数据库,推进产业链信息的集成应用,带动上下游企业信息化,全面提高制造业附加值和核心竞争力。
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和移动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电子商务、普惠金融、现代物流、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社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向信息化、网络化方向发展。整合我市软件开发和互联网领域的资源,优先在电子商务与移动支付、电子政务与移动办公、公共服务与移动互联、即时通讯与社交、搜索引擎与定位服务、网络与手机游戏等领域的配置,培育若干有特色的互联网产品及服务。加快建设通辽旅游电商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吃、住、行、游、购、娱”线上交易全覆盖。积极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等环节数字化、网络化。
第二节 推动“互联网+”城市建设
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建成“平台通、数据通、应用通”的智慧城市体系。智慧政务工程。推进以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应用集成为重点的电子政务建设,推进跨部门协同平台应用集成。强化基础信息的资源开发利用,推广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等各类政务服务。智慧城管工程。加强城市空间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规划、土地管理、环境监测与市容监管、应急联动与处置管理等信息平台,促进城市专业领域管理精细化和服务便捷化。依托互联网,建设市政道路、排水设施监控查询系统,供热计量远程监控系统,路灯智能化控制系统,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管理,整合城市空间信息资源,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效能。智慧交通管理工程。建设和完善通辽市交通信息资源中心、交通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交通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加强数据采集、信息分析,拓展覆盖范围,提升交通管理与服务智能化水平,健全网格化管理。智慧水资源工程。利用现代化通信、物联网、遥测遥感等技术构建多层次、全方位、智能化的水质水情监测、水资源管理、水利政务、饮用水安全和水务监控服务系统。智慧气象工程。加强气象智能化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监测治理和旅游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气象信息系统、灾害防御体系。智能电网工程。针对城市电力峰谷差距大、新能源电力入网难等问题,推进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智能电表、电动汽车、电动车充电设施、智能变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智能电网。
第三节 推动“互联网+”民生改善
加快互联网在民生和社会事业领域的普及应用,提升全市卫生、教育、食药、社区等民生服务领域的信息化水平。
智慧医疗工程。依托通辽市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等医疗机构,推进智慧医院、远程医疗建设。加快覆盖全市电子健康档案和统一医疗预约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管理、异地业务和结算,加强医疗信息服务。智慧教育工程。依托内蒙古民族大学,推进文化教育资源云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全市职业学院和中、小学教育资源,建立远程教育平台、网上虚拟校园,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到2018年,全部旗县建成“同频互动课堂”,数字教育应用覆盖90%以上。智慧食药监工程。充分运用物联网、互联网和溯源技术,建设“智慧食品药品监管平台”,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全程追溯管理体系,与各单位间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智慧社区工程。完善社区信息服务设施,提高社区事务受理“一口式”应用水平,推进社区医疗、社区服务、社区家政等多个社区服务监管系统建设,实现城市社区全方位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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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9 互联网经济发展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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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智能互联、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公共服务便捷普惠、社会管理精细高效、智慧应用创新融合、产业发展提质增效6大工程。 “互联网+”通辽科技大市场网上交易平台建设项目。提供网上技术交易服务,建设众创空间,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覆盖全市九个旗县市区,面向东北辐射全国,推动科技成果转移化和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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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坚持协调发展 构建平衡发展结构
第十六章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发挥地区比较优势,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实施“三大区域”协同发展战略,统筹存量空间优化和增量空间拓展,注重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空间均衡,完善地区分工定位,促进要素自由流动、资源有效配置,引领区域融合发展。塑造主体功能约束有效、资源环境可承载、经济优势互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的通辽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推动北部“霍扎”一体化、率先发展
推进北部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进一步完善区域合作机制,推进生产要素高效组合,发挥优势资源的聚合效应,推动资源产业与非资源产业、城区与矿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统筹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扎哈淖尔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构建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安全共享机制,搞好产业分工,促进产城融合。立足霍林郭勒市和扎鲁特旗北部煤电铝产业集群优势,加快与锡林郭勒盟、兴安盟等周边盟市之间的战略合作,延伸、壮大“煤—电—铝”产业链,配套发展现代物流、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打造在全国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煤电铝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在全市率先实现一体化发展。
第二节 促进中部“两区一县”全面提升、协同发展
推动中部科尔沁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开鲁县“两区一县”产城融合、协同发展,在产业协同配套、城镇功能互补、基础设施对接、公共服务共享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建设自主创新、中高端产业集聚区。依托主城区人才、技术、交通、区位和资金优势,以玉米生物、现代蒙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为载体,着力开发精深加工产品,促进产业向下游延伸,推进产、加、销一体化,打造自主创新高端产业集群,建设高新技术产业高地,引领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升地区综合竞争能力。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现代商贸物流业,加快培育信息、科技、健康养老、健身休闲、社区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态,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社会服务功能互补、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和带动农村牧区,城乡协调、产城融和发展格局。
第三节 推动南部“四点一带”开发开放、跨越式发展
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推动南部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奈曼旗、库伦旗四旗开展协同合作,大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统筹摆布园区、产业和项目,大力发展肉牛、驴、生猪、禽类、玉米、荞麦、中药材、水果、蔬菜等具有地区特色和竞争优势的绿色经济产业,依托资源优势和装备制造、建材、绿色食品、新型镍铬复合材料、生物医药、沙产业、文化旅游等产业基础,对接东北地区优势产业和要素市场,形成区域之间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打造融入东北经济一体化和绿色经济产业集群,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和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培育新的地区经济增长极。
第十七章 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一节 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
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按照“一核双心多点,一轴一带三区”的城镇空间结构,构建区域性中心城市、实力县城和特色小镇相互呼应、功能完备、充满活力、更加注重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格局,与沈阳、长春等城市相呼应,融入东北城市群发展。加快建设百万人口主城区,加快老城区提质改造、新城区高端发展,高标准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补齐老城区旧城改造和新城区城中村改造短板,完善城市管理与服务,建成功能完备、环境优美、宜居宜业、人文现代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成为有较高知名度和广泛影响力的科尔沁文化旅游名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支持霍林郭勒市、甘旗卡镇建设次中心城市。建设独具魅力的实力县城,实施县城建设攻坚行动,提升城镇功能,推动产城融合,提高县城对人口、产业、技术等要素的集聚能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示范镇建设和扩权强镇试点,以下放事权、扩大财权、改革人事权、保障用地权为重点,赋予部分县级管理权限。培育一批个性鲜明的园区带动型、特色种养型、商贸流通型、民族文化旅游型等特色镇,让农牧民就近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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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0 城镇体系发展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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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双心多点” 一核:通辽市主城区建设成为市域经济、政治、文化中心,中远期成为百万人口城市。双心:1.霍林郭勒市位于市域北部,是新兴的能源工业城市,工业化、城镇化基础好、潜力大,建设成为市域北部次中心城市,辐射范围包括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北部的部分地区;2.甘旗卡镇位于市域南部,处于通辽至沈阳交通通道上,是通辽承接东北产业转移,对接东北经济区的重要节点,建设成为市域南部次中心城市,辐射范围包括科左后旗、库伦旗、奈曼旗南部的部分地区。多点:即市域其他5个县城及53个建制镇,是带动县域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一轴一带三区” 纵向交通发展轴:由304国道、G2511高速公路和通霍铁路、大郑铁路南段构成,沿线既有发达的核心地区、也有落后的沙地草原地区,难以成为市域城镇发展轴。因此将其作为联系沿线城镇的交通联系轴,沿线主要城镇有霍林郭勒市、鲁北镇、通辽主城区、甘旗卡镇等。横向城镇发展带:横贯中部西辽河沿河平原,沿线城镇发展条件优越,是市域城镇的核心发展地带。建设成为以通辽市中心城区为中心,以开鲁县、科左中旗为两翼,以麦新镇、小街基镇、余粮堡镇、大林镇、宝龙山镇、金宝屯镇、辽河镇等重点镇为支撑的城镇发展带,通过G45高速公路、国道303线和111线、省道304线和305线、铁路集通线、京通线、大郑线(东段)、通让线加强交通联系。北部城镇发展区:包括霍林郭勒市和扎鲁特旗全域,规划以霍林郭勒市、鲁北镇为片区中心。强化与锡林郭勒盟、兴安盟、呼伦贝尔市及周边其它区域的联系,完善综合交通网络,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构建以资源型产业、生态旅游和现代畜牧业为特色的城镇发展区。中部城镇发展区:包括通辽主城区、开鲁县全域,科左中旗、奈曼旗部分地区。规划以通辽主城区为核心,推动城镇与产业合理布局,促进中部城镇与中心城区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上统筹协调,形成产城融合、功能互补的城镇发展区。南部城镇发展区:包括科左后旗、库伦旗全域,科左中旗、奈曼旗大部分地区。规划以甘旗卡镇、大沁他拉镇、库伦镇为片区中心,依托农畜产品资源和旅游资源优势,发挥紧邻辽宁、吉林区位优势,构建以现代制造业、农畜产品加工业、文化旅游、商贸物流为主的城镇发展区。 发展特色小镇 按照“一镇一特色”原则,通过规划引导、市场运作,突出优势特色产业,打造一批特色旅游镇、养牛镇、养羊镇、红干椒镇、荞麦镇、药材镇等,要充分体现民俗风情、地域特色文化元素,打造有个性、有内涵的精致小镇。 |
调整完善户籍、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方面的制度政策,实施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鼓励有稳定就业和收入的农牧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与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牧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牧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权益。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为契机,按照《城市容貌标准》要求,主城区继续实施供气、供热、给排水、供电、通讯等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建设热网互通工程,推动蒙东能源等企业热源改造工作,改善供热结构,提高供气、供热、给排水、供电、通讯安全,加强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探索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城镇供热、给排水、供电、通讯等市政公用设施改造升级,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加强镇容环境整治力度,打造整洁舒适的美丽城镇。统筹农村牧区饮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进农村牧区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水处理处置,加快农村牧区河道、水环境整治,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农村牧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适宜技术,试点成熟后逐步改进推广实施,“十三五”期末,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到90%以上。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基础和最基本的运行单元,是稳增长、调结构的主战场。要大力发展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稳住大农业,抓好农牧业结构调整,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多元推进,用市场化理念和工业化办法,建好基地、搞好加工、抓好示范、打好品牌。要发挥特色推动差异化发展,各地要跳出固定的思维方式,围绕打造“六大产业基地”,深入挖掘分析本地资源禀赋、人文区位和产业比较优势,准确把握“十个更加注重”的深刻内涵,谋划新的发展路径,打造独具特色的主导产业,到“十三五”期末,每个旗县建成2-3个立旗立市的大产业。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重点发展铝新材料产业和现代煤化工产业,科尔沁区、开鲁县重点发展玉米生物科技产业,科左中旗、科左后旗重点发展肉牛产业,奈曼旗重点发展中草药和杂粮杂豆,库伦旗重点发展荞麦、肉驴产业,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发展高端技术产业。各旗县市区要主动配套配合,实现错位发展,不搞同质竞争,积极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推动工业园区共建、共享,实现互惠互利,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深入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力度,探索内生发展长效机制。到2016年,全市2098个行政嘎查村、1276个自然村及259个国有农牧林场分场实现“十个全覆盖”。同时,对其它300个自然村和22个国有农牧林场分场,2016年完成危房改造、安全饮水、街巷硬化三项基本工程,其他“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根据生态移民、村屯撤并等实际,因地制宜,统筹考虑,逐步完成。加快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资机制和多层次参与建设机制,坚持“宜建则建、宜改则改、缺啥补啥”,进一步改变农牧民生产生活环境落后面貌。加快发展农村牧区社会事业,提高农村牧区科技、教育、文化、广播影视、卫生、养老保障水平。加强宽带、光纤等通讯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工程,提高农村牧区信息化水平。加强农村牧区社区管理,创新村庄规划、建设与管理模式,建立村民共建共管长效机制。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建设目标,与产业发展、扶贫攻坚、美丽乡村、环境整治紧密结合,努力提升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质量和水平。倡导文明、节俭、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重点开展垃圾处理、卫生改造、污水处理、绿化美化亮化等村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从源头上改变农村牧区脏乱差的局面。
第十八章 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推进文化改革创新发展,建设民族文化强市。
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新闻舆论媒体建设,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着力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舆论热点。不断丰富传播内容,不断扩大传播力和影响力。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大“双城同创”工作力度,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增强文化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加快诚信教育、诚信文化建设,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巩固全市各民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健全社会网络舆情引导机制,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创建符合时代特点的文化氛围。
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文学艺术事业,繁荣科尔沁文化。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创新文化服务方式,加快广播电视户户通、应急广播村村响、本地广播电视地面数字化和微波数字化覆盖及基层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广播影视制播传输覆盖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支持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管理与应用,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村镇文化站、文化室、草原书屋的作用,广泛发展社区文化、乡村文化和校园文化,开展全民阅读,建设“书香通辽”。加快各级图书馆建设,加强地方史研究,规划建设方志馆,完善市县两级档案馆建设。传承和弘扬科尔沁文化,加强对安代舞、乌力格尔、科尔沁民歌、版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推动科尔沁文化生态保护区和安代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实施文物保护开发工程,复建博王府,修复奈曼王府,建设孝庄园二期,推进哈民遗址博物馆、展示馆和南宝力皋吐古遗址公园项目建设。繁荣文学艺术创作,积极创作具有科尔沁文化特色和民族风格的艺术作品,提高文化产品质量。大力培养文化技能型人才,为文化繁荣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凝聚起强大的精神文化力量。加快转变文化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理顺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送文化向管文化、种文化转变。完善文化资产管理体制,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立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综合监管平台,全面提高文化综合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水平和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实现文化服务于民众。
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加强军政合作,密切军民关系,积极支持驻市部队完成国防和军队改革任务,鼓励引导驻市部队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成果。贯彻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的方针,健全军民融合发展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坚持社会生产寓军于民、人才培养军民互促、基础设施平战结合、综合保障军民一体,加强全民国防教育、人才培养和后备力量建设,融合推进国防动员体系、平安通辽体系、双拥共建体系、人民防空体系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物资保障和组织领导机制,着力构建基础设施共建、资源共享的军民融合体制机制,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发展、协同创新,摸索出一条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国防发展道路。
第六篇 坚持绿色发展 推动绿富美有机统一
第二十章 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
坚持绿色富市、绿色惠民,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作用,科学划定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依托三类空间落实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实行差异化管控措施,统筹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各地区依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发展。
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突出抓好生态空间管控与保护,科学划定基本草原、耕地、森林、湿地等领域生态红线,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守各类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分类调控政策,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项目实行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政策和建设用地、节能减排、水资源配置指标分配政策,对国土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区实行限制性措施,加快建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对限制开发地区实施集中投入的生态农业政策,到2020年,基本建立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以旗县市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严格管控红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建设、工业企业经营等活动,加快“绿色通辽”“美丽通辽”建设,打造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市。
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推动各地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支持重点开发区域优化发展环境,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前提下,优先支持重点开发区域建设高技术重大专项、重大工程和重大制造业项目,合理发展能源、冶金、化工、农畜水产品加工、生物医药、特色旅游等产业,促进经济和人口集聚。鼓励农产品主产区加强耕地保护,调整优化农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牧业,打造名、优、特、新、专等绿色品牌,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增强生态服务功能,在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条件下,依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发展生态旅游、农牧产品生产和加工、观光休闲农业等适宜产业。禁止开发区域严禁开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在不损害主体功能的前提下,履行合法合规审批手续,采用可持续发展方式,适度开展旅游、农牧业和林业生产等活动。
第二十一章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优化生存和发展空间,划定和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通过地方人大立法,加快生态建设步伐,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第一节 加强五大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
围绕五大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强对森林、草原、湿地、沙地等各类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促进生态自然修复,着力建设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生物多样性为特质,森林、草原、湿地相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
北部生态功能区,在扎鲁特旗和霍林郭勒市的林地和草原地区,禁止罕山等地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和矿产开采,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重点加强山地草原、天然次生林、水源涵养地和生物多样性等自然生态保护,加快矿区植被恢复步伐,坚持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禁止各种不利于保护水源涵养功能的生产经营活动,构筑北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中部生态功能区,在科尔沁区、开鲁县、扎鲁特旗、科左中旗的干旱带坨沼地和疏林草地,重点加强植被自然恢复,在生态脆弱地区坚决采取全年禁牧,实施退耕退牧还林还草措施。积极治理退化沙化草牧场,建立现代化人工优质饲草料基地,培育以灌木为主的牧防林,恢复疏林草原原始景观。
三河冲积平原生态功能区,以西辽河流域冲积平原和新开河、老哈河两岸的平原为主,重点加强农田防护林培育、更新改造和补植补造,发展高效节水果树经济林。划定耕地保护红线,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生态农业节水,加强新农村新牧区的绿化和生态治理。
南部生态功能区,在库伦旗、奈曼旗、科左中旗、科左后旗的沙化地区,重点防治水土流失,实施地下水保护和超采漏斗区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强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建设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实施全年禁牧、退耕退牧还林还草,促进生态改善。
科尔沁沙地南缘生态功能区,在奈曼旗、库伦旗、科左后旗的坨甸相间地区,重点加大水源涵养林建设,抚育地表植被,促进水土保持,结合小流域治理工程,合理利用水资源。
加强科尔沁沙地“双千万亩”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依托“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采取造封飞、乔灌草相结合的方法和模式,继续加强科尔沁沙地“双千万亩”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加快宜林荒沙、沙化草原和沙化耕地治理步伐,加快推进 “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完成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1290万亩,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加大乡土树种造林比重、加强低产低效林改造和森林抚育管护力度,积极探索碳汇林业,不断提升森林质量和林业效益,充分发挥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一步推进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
加强重点区域绿化美化。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个全覆盖”工程,统筹城乡绿化一体化,加快推进通道、城镇、村屯、厂矿、园区等重点区域绿化美化,完成重点区域绿化任务50万亩,努力打造宜居环境。加强城市周边绿化带和生态森林建设,强化城区公园、绿地的拓展和保护,优化人居生存环境,提升城市生态功能,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着力构建绿色生态网络体系,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加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重点围绕“双千万亩”工程区、自然保护区、公益林区、主要河流两岸、水库周围严重沙化的耕地,力争完成退耕还林还草300万亩以上。
加强林沙产业发展。推进果树经济、森林旅游、种苗花卉产业发展。建设果树经济林基地25万亩;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森林、沙漠、湿地生态旅游圈;大力培育乡土树种,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林木花卉种苗繁育体系。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实《通辽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及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着力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机构,开展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清查和野生动植物普查工作。启动重点物种保护及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依托院士工作站和科尔沁生态生态科技示范园建设,继续优化推广近自然林、生物经济圈等治理模式和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研究工作,在新品种选育、种质资源开发利用、沙地治理技术模式和科技创新机制方面有新突破。完善提高罕山、大青沟、乌斯吐和老哈河南岸4个生物多样性示范区建设,新建乌旦塔拉等4个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累计达到8个,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减少和湿地退化的速度得到缓解,以自然保护区为主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基本建成,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得到全面提升。
加强水土保持和湿地保护与恢复。大力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推进湿地自然保护区晋升工作,重点实施荷叶花、双合尔、阿古拉、乌力吉木仁河、孟家段、他拉干等湿地保护工程,完成湿地保护与恢复297万亩。加大河流源头湿地保护力度,增强水源涵养地的生态功能。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东北黑土区综合治理、25度以上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89.16万亩,实现水土保持区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加强自然保护区和公益林建设与管理。严格落实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的决定》,重点加强罕山自然保护区、大青沟、乌斯吐等地的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培育,实施生态移民,促进森林资源显著增加,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认真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切实保护管理好公益林资源。加强生态红线保护。严格落实林地、森林、湿地、基本草原、基本农田、生物多样性等领域保护制度,科学划定基本草原、耕地、森林、湿地等领域生态红线,坚守生态底线。严格实行征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防止林地流失。持续开展“三滥”治理,实行持证耕种和持证放牧制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犯罪行为。全面加强森林保险、碳汇林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草原防火体系建设,完善生态保护体系。继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加强林业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引导农牧民以土地流转、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积极推进林权抵押等工作。启动林业信息化和监测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市、旗县、苏木镇三级数字化联网平台和林业监测体系。
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建立完整的草原管理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草地源头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天然草原,保护和改善草原生态环境,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增加草原土壤碳汇,恢复草原植被,提高草原植被盖度。继续实施退牧还草等草原生态保护工程,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等草原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过度放牧和超载过牧,遏制草场退化,恢复草场的再生能力,实现草原生态与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全市草原建设总规模达到1000万亩以上,其中以紫花苜蓿为主的饲草料基地100万亩、草地改良400万亩。
加强矿山综合治理。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积极推进和谐绿色矿山建设。重点加强扎鲁特旗联合屯煤矿、科左中旗宝龙山金田煤矿、科左后旗金宝屯煤矿采煤沉陷区、霍林河煤田露天矿坑环境治理力度,加强煤矸石、尾矿的综合开发利用,发展矿山循环经济。加强对地下水、地面沉降及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监测,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本实现有序开发与防治保护相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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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1 重点生态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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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草原、沙地沙漠治理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重点实施“三北”防护林五期、退耕还林还草等工程,全面完成科尔沁沙地“双千万亩”综合治理工程1290万亩,完成重点区域绿化50万亩。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启动重点物种保护及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新建科左后旗乌旦塔拉、扎鲁特旗海日罕、好老、奈曼旗青龙山4个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 水土保持工程。续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革命老区水土保持工程、霍林郭勒市黑土区、科左后旗重点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等市级综合治理工程,新建农业综合开发东北黑土区、辽河流域生态建设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89.16万亩。 湿地保护工程。重点实施荷叶花、双合尔、阿古拉、乌力吉木仁河、孟家段、他拉干等湿地保护工程,提高全市湿地保护能力。 |
第四节 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奖机制
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以草原、森林、沙地、河流等为重点,推动国家构建和完善体现自然价值和代际补偿的生态补偿制度。完善草原生态补奖机制,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逐步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动态调整机制,扩大覆盖面。加快建立沙地荒漠化治理补偿机制。研究建立地区间、流域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二十二章 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
以提高和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为目标,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严格环保监管执法,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逐步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
第一节 严格污染物源头控制
围绕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大力推进存量污染物治理,严控污染物增量,加强污染源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完善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自治区任务要求。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严格环境准入标准,强化源头控制,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着力抓好工业企业的污染防治,继续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消减存量,对超标污染源实施限期治理,加大提标改造力度,强化清洁生产。新建和升级工业聚集区要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全面强化城镇污染治理。加大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力度,到2020年,城关镇、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强化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加强煤炭质量管理、消减居民生活用煤量、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全面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严控城镇污染源。积极推进农村牧区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农村牧区饮用水源保护工程,推动化肥、农药和地膜减量使用。积极防治土壤污染,启动农村牧区村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牧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秆秸综合利用工程,有效遏制农村牧区污染。到2020年,确保全市农村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和农业污染综合治理率均达到90%以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和大型养殖场粪便污染综合治理率均达到97%以上。
第二节 推进污染物综合防治
按照以人为本、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原则,建立以保障人体健康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防控环境风险为基线的污染物综合管理体系。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逐渐消除重污染天气,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全面完成城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继续实施和完善燃煤电厂和大型燃煤锅炉脱硫、脱氮、高效除尘治理工程,大幅度降低煤烟型污染,削减烟气排放总量,严格新车排放标准、推动油品配套升级、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得到改善,城市细颗粒物浓度下降比例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考核目标控制要求。
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西辽河流域和松花江流域为重点,加大水污染联控共治,集中防治和治理重点流域、工业集聚区水污染。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强化水源涵养区、源头区环境整治和保护,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监测、安全应急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保障城市饮用水源水量充足、水质优良,加强供水全过程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推行企业采取清洁生产工艺,改造生产设备,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全面实施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鼓励使用生物农药、采取生物防治、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加强大型养殖企业的粪污治理,减少对农村牧区水体的污染。
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保、控、治的思路,分类推进保护治理进程。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强化工业污染场地治理,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科学施用化肥、农药,推广节能环保型炉灶,净化农产品产地和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等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提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利用水平。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削减和循环利用,加快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鼓励固体废物资源化技术研发推广,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实现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管理。推行生活垃圾和产业垃圾分类管理、资源再利用。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推进农村牧区、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提升现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运营管理,妥善解决危险废物历史遗留问题。
第三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调整产业结构,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能扩张,推动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削减煤炭终端消费,提高绿色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比重。杜绝农田秸秆焚烧和草原烧荒,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大力推进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和环保服务业发展,实施一批碳捕集、碳封存、碳利用示范工程,开展低碳园区、商业和社区试点,降低重点领域碳排放。健全温室气体统计核算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启动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发电、电网等重点行业碳配额管理,推行碳排放权交易。实施“三北”防护林五期、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工程,增加森林及生态系统碳汇。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和草原植被盖度分别比2015年增长2%和4%以上,活立木蓄积量比2015年增长250万立方米。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强化城乡基础设施气候适应性建设,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制定重点领域、重点旗县和敏感单位抗御气象灾害的应急预案,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应对气候变化的信息共享、会商联动和决策协调机制。
第二十三章 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牧业和服务业体系,提高全社会资源利用率。
第一节 构建和完善循环经济体系
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实行节水、节能、降碳、节地总量和强度目标责任制,将能源和水资源消耗、碳排放、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任务和强度下降目标分解下达到旗县市区和重点企业。把好新上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关口,控制能源消费增量,延伸煤电铝、玉米化工、煤化工、建材等重点产业链条、产品链条,发展高附加值、低能耗产品,消化能源存量。进一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商贸流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监管,清理关停高能耗、低产能企业。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754万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加大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车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比重,拓展使用天然气车辆范围。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探索开展跨地区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交易,发展节能环保交易市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农牧业节水、城市节水、企业节水,实施高耗水行业节水减排技术改造,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0.95亿立方米以内。坚持节约用地,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控。
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行动,支持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和农牧业循环式利用,实现能源阶梯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污染集中治理,全面建立生产和生活系统的循环机制,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围绕煤电铝、煤化工、玉米化工等高载能行业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打造以霍煤集团、梅花生物等龙头企业为主体,以产业园区为平台的特色产业循环经济发展体系。积极推进霍林郭勒市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市创建工作。加强共伴生矿、低品位矿、“三废”材料综合利用,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资源回收处理体系,提升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发展水平。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和产业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牧区秸秆还田、畜禽粪便还田等农牧业废弃物的生物能转化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农牧业的减源增汇。
第二节 倡导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树立低碳消费理念,倡导节约消费、适度消费,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建立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发展模式。积极推进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餐厨垃圾回收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实现城市废弃资源无害化处理和再生利用。加大低碳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发展绿色制造、绿色能源,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鼓励市民选择公共自行车绿色出行,优先发展公交运输,控制机动车保有量,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强化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建设节约型机关。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省地住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第七篇 坚持开放发展 全面实现合作共赢
第二十四章 深化国内区域合作
积极融入京津冀一体化、东北振兴等国家战略,加强与国内重点地区及周边区域的合作,推进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资金等领域的对接,实现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区域合作,建设内蒙古对接辽吉黑、融入京津冀的重要枢纽城市。
抓住国家新一轮支持东北加快发展的机遇,发挥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深度融入东北经济区产业分工、要素配置、交通物流网络等市场体系。主动承接东北经济区辐射带动,借助东北三省的企业、人才、技术等优势,构筑互惠多赢的大东北产业合作格局,重点在装备制造业上开展对接合作,建设东北制造业配套基地。推进能源基地建设,为东北发展提供能源支撑。适应东北市场绿色安全食品消费需求,扩大牛羊、荞麦等绿色农畜产品在东北大市场的份额。不断完善对接东北地区的航空、铁路、公路、通讯、出海口等立体化通道体系,努力把通辽建设成为东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区域性物流中心,融入东北大物流格局。构建统一的旅游信息平台,联合同创旅游形象和品牌,携手共建大东北无障碍旅游区。以加快通辽与铁岭、四平等地区开展协同创新发展,推动省域边界地区组团发展、协同创新,抢占新一轮东北振兴新高地。
抓住国家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等机遇,主动接受京津冀、环渤海地区的辐射带动,积极参与生产力布局调整和产业链重构。重点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有色金属深加工、新能源开发、生物医药等工业领域和现代物流、金融、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等服务业领域开展招商合作,促进我市产业优化升级,打造新的增长点。借助京蒙合作互利共赢的有利契机,建立京津冀地区与通辽双向绿色农畜产品、现代蒙药等流通渠道和产供销一体化市场销售平台,逐步实现通辽产品立足东北、销往京津、辐射全国的格局。巩固提升同北京、天津等省市在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加强与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和兴安盟科右中旗、科右前旗等周边区域在煤炭、水资源方面的合作,采取合作共建园区的方式,提高铝工业新材料、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发展的资源保障程度,争取霍林郭勒市在区域合作中的主导地位,推进“霍林郭勒—乌拉盖—哈日诺尔”一体化战略,建立“水煤合作互补”、“跨网电量交易”等区域经济合作机制,提高地区整体竞争力,打造“霍乌哈”金三角区域新的经济增长极。
探索“飞地经济”等模式,主动承接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的资金、资本、人才、技术、智力等发展要素向我市转移,支持共建产业转移园区。充分利用“广交会”“厦洽会”等全国性大型投资促进活动平台,积极宣传我市投资环境和优势特色产业,准确把握去产能的大形势,围绕“六大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开展精准招商、择优选商,带动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拓展开放型经济新空间,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建设内蒙古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草原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节点城市。
发挥对外交流通道枢纽的作用,畅通霍林郭勒至珠恩嘎达布其口岸通道,主动参与满洲里、二连浩特、珠恩嘎达布其口岸等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加快建设通辽保税物流中心,规划建设进口资源加工区和保税加工区。加快通霍全线、霍白全线、珠斯花至贺斯格乌拉区段电气化改造和通辽至霍林郭勒高速公路建设,提高通关通货能力。开通国际和地区航线,打通与蒙古国、俄罗斯的互联互通大通道,逐步开通其他国际和地区航线。
积极开展与俄罗斯、蒙古国政府间互访、商贸往来、文化旅游交流等双边多边活动,加强与俄蒙在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的交流合作,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交流格局。加强重点项目合作,推进“锡赤通朝锦”中蒙俄国际海陆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开展能源资源深加工和农牧业、旅游、商贸物流及建筑等方面合作。着力打造跨境电子商务通道,支持我市企业建设面向俄蒙及东北亚的特色农畜产品、工业产品、民族工艺品、旅游产品等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电子商务平台与国内外市场互联互通。开通通辽至欧洲货运专列,实现常态化运营。推进我市与蒙古国相关省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扩大同东北亚、欧美国家的经贸往来,深化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
第八篇 坚持共享发展 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第二十六章 实施脱贫攻坚重点工程
按照中央扶贫开发“四个切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具体要求,以贫困人口增收为核心,以扶贫开发“六项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精准脱贫为落脚点,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确保到2017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自治区重点贫困旗县全部摘帽,到2020年,实现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国家重点贫困旗县全部摘帽。
坚持精准扶贫,提高扶贫成效。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锁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类施策,精准安排扶贫项目、精准使用资金、采取精准措施、确保扶贫成效精准无误。重点支持六个贫困旗县脱贫,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扶持力度。“十三五”期间,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实“五个一批”,实现13.54万贫困人口脱贫。通过瞄准区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坚持产业精准扶贫、输血与造血并重,加快发展特色种养业,通过产业发展脱贫10.42万人;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实现生态脱贫0.23万人;按照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实施易地搬迁脱贫工程,实现脱贫1.1万人;通过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实现教育脱贫0.99万人;通过完善救助保障扶贫体系和医疗保障扶贫体系,实现兜底性政策保障脱贫0.8万人。
持续开展“三到村三到户”扶贫工程,以贫困嘎查村为单元,实行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深入推进产业扶贫,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庭院经济,鼓励开展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让贫困户获得稳定收入。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实施教育、医疗卫生扶贫项目,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在贫困地区实施产业开发项目占用集体土地、林地、草场的,须以集体股权方式对原居住地农牧民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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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2 脱贫攻坚重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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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到村三到户”扶贫工程。以贫困嘎查村为单元,实行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统筹协调各类涉农涉牧资金项目,实施“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精准扶贫。 产业发展扶贫工程。坚持产业精准扶贫、输血与造血并重,重点加快特色种养业发展,加快“四点一带”绿色经济产业带建设。以增加贫困农牧民增收渠道,大力发展庭院经济,采取“小规模大群体”和建设规模化养殖小区的措施发展庭院养殖和庭院林果、药材产业,实现发展特色产业脱贫。 金融扶贫工程。引导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鼓励和支持市本级、各旗县市区安排专项资金,通过采取财政资金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等形式,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扶贫资金的投放规模,调动金融资金参与扶贫开发。实施中和农信小额信贷、支农再贷款、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 易地搬迁扶贫工程。对居住在生态环境恶劣或已不具备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移民搬迁,对搬迁农牧民住房设施建设给予财政补贴,移民项目在本旗县市区范围内实施。 教育扶贫工程。以提高贫困地区农牧民素质和脱贫致富能力为重点,加快改善贫困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教学质量,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职业技能培训“雨露计划”等。 旅游扶贫工程。立足贫困地区森林、草原、沙漠等自然景观多样,民族文化资源丰富,生态良好、气候宜人的优势,大力发展民族风情旅游、生态乡村旅游、乡村体验旅游,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底蕴、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 生态补偿扶贫工程。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优先安排重点生态工程,尽量让贫困人口参与到工程实施中来,既增加他们的劳动报酬,又增加他们的补偿收入。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让贫困地区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实现生态补偿脱贫。 医疗卫生扶贫工程。切实改善贫困地区公共卫生基础条件,加大对医务人员的职业培训,继续改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落实各项医疗扶贫政策。 政策兜底扶贫工程。通过完善救助保障扶贫体系,将扶贫工作与农村牧区低保政策有效衔接,对农村牧区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抚养人的特困人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实行集中供养。完善医疗保障扶贫体系,探索财政支持贫困户购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实现兜底性政策保障脱贫。 |
第三节 多渠道筹措扶贫开发资金
健全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确保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各部门安排的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要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贫困嘎查村、贫困人口倾斜。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支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围绕本地突出问题,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涉牧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实效性。完善金融扶贫工作机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密切协作,进一步扩大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充分发挥金融扶贫的重要作用,通过采取财政资金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等形式,引导金融机构放大扶贫资金的投放规模,调动金融资金参与扶贫开发。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扶贫模式,支持引导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形式,开展适合由市场和社会完成的扶贫工作和项目。充分发挥贫困村互助资金作用,进一步放大互助资金总量,适当提高会员借款额度。强化扶贫相关政策法规宣讲力度,增强贫困农牧民自我脱贫意识,鼓励贫困农牧民积极参与自我脱贫。
第四节 实行脱贫工作责任制
认真落实中央统筹、自治区负总责、市旗(县)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精准到村到户的工作机制。旗县级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书记和旗县长是第一责任人,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脱贫责任书,每年向上级专题报告扶贫开发攻坚工作进展情况,脱贫任务完成情况要逐级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深化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自愿采取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扶贫格局。同时建立完善贫困旗县、贫困嘎查村退出机制,探索建立贫困人口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引入第三方中介评估机制,防止出现被脱贫、数字脱贫现象。
第二十七章 实施教育兴市战略
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加快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继续加大教育财政投入,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第一节 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
适度超前发展民族教育,建设民族教育高地。稳定民族幼儿园和学校布局。加快民族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改善科左中旗、库伦旗、奈曼旗、科左后旗、扎鲁特旗等少数民族聚居区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加强和改进“双语”教育,不断提高民族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民族学生生活费、住宿费补助标准。完善民族学校教师发展机制,继续组织开发蒙古语授课教师培训资源,不断提升民族教育师资水平,把我市建设成为自治区蒙汉“双语”教育示范基地。
第二节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国民教育全过程。广泛开展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等为主题的德育活动,不断促进学生品德发展,形成符合其年龄阶段发展的正确道德观。加强科技教育类课程建设,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科学技术知识普及、科技创新教育活动,支持中小学开展创新英才培养试验,全面提升学生的科技素养和创新素养。加强通辽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积极利用社会资源组织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不断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推进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条件标准化、管理制度化、工作规范化,保证学生每天在校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做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大力发展校园足球,不断提升我市青少年足球发展水平。努力提高学生的审美素养和人文素养。市、旗县少年宫、图书馆、科技宫(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向学生开放。继续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完善家校合作,共创和谐教育环境的长效机制,共同促进学生成长。
第三节 统筹各类教育发展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全市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63所。城镇新建小区、棚户区改造同步规划、建设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园,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协同办园格局。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实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城镇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力度。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牧区中小学建设,提高农村牧区教育质量。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机制,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统筹推进主城区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以多种形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逐步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择校问题。2020年之前,各旗县全部通过自治区、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验收。到2020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善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稳步提高办学水平,推动薄弱高中向优质高中转型,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完善普通高中布局与结构,保持普通高中适度规模,初步形成以优质教育为主的精品高中、以普及高中为主的普通高中和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的职业高中共同发展的格局。到2020年,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普及与质量双提高、各旗县均有一蒙一汉两所优质普通高中和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
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到2020年,职普比例达到45:55。推进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各中职学校基本建立以校企合作为主要特点的办学制度。提高高等职业院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紧紧围绕“六大产业基地”实施骨干品牌专业建设,整体提升全市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开展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做好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到2020年,全市建成6-7所中等职业教育优质学校,3-4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校,1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10个“特色专业+实训基地”。
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引导社会资金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通过政策引导和制度规范,促使全市民办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到2020年,全市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与公办学校共同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民办教育格局。
继续发展特殊教育。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推进随班就读工作,组织开展送教上门,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优质教育。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根据需要开办残疾人普通高中部(班)和职业教育部(班),支持各中等职业学校扩大残疾学生招生规模,切实为残疾人接受教育提供保障 。
第四节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围绕高考改革做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合理分配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鼓励学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加强各级督导机构建设,形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
第五节 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实现基础教育学校“宽带网络校校通”,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所有班级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中小学教师和初中以上学生基本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推进通辽教育城域网、旗县教育城域网升级改造。将教育信息化建设与“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实施。整体推进中心城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将中心城区的科尔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直中小学校都纳入中心城区教育信息化建设中,通盘考虑、同步推进。采取融资租赁方式,为主城区中小学购置教育信息化及新型数字化教学设备。推进“同频互动课堂”的建设与应用。加快数字校园建设,构建师生可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的信息化学习环境。探索建立教育信息化校际共享机制。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独特优势,提升师生对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水平。
第六节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创新师德建设方式方法,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师师德水平。推进校长(园长)队伍职业化发展。深化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能进能退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优化农村牧区教师队伍结构,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实行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分级分层定期组织开展培训。以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市培计划”、蒙古语授课教师培训资源开发工程、名教师培养工程、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为载体,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旗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助力广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第二十八章 促进就业创业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
第一节 促进重点人群就业
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到基层和小微企业就业。扶持壮大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劳务带头人队伍,推进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力度,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加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各项优惠政策。
第二节 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营造宽松便捷的创业环境,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以多种形式向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加强创业教育和培训,探索建立创业培训、创业模拟训练、创业基地实训“三合一”培训模块,提高劳动者创业创新能力。开展农村牧区青年创业富民行动,支持农牧民工返乡依托县域经济和特色经济开展创业。落实自治区“创业内蒙古”行动计划(2016年—2020年),积极组织我市创客逐梦、创业领航、创业筑巢、创业融资畅通、青年创业、返乡农牧民创业六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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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3 就业创业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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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重点打造通辽市创业孵化基地、科尔沁区太平洋广场、科尔沁区三角公园综合市场、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孵化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汇众创基地、扎鲁特旗创业孵化基地、奈曼旗工业创业孵化园、奈曼旗白音他拉返乡农民工创业园、科左后旗博王创业孵化基地、科左中旗创业孵化基地、开鲁县中小企业孵化基地园区、霍林郭勒市区域食品加工创业孵化基地和通辽市金玛商贸创业孵化园、扎鲁特旗创业就业园区等。 实训基地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实训基地“以奖代补”项目,重点建设自治区东部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通辽市家庭服务业培训实训基地、科尔沁区公共实训基地、科尔沁区技工学校实训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商产业实训基地、霍林郭勒市综合培训实训基地、科左中旗民族技工学校实训基地、扎鲁特旗公共实训基地、开鲁县职业技术学校实训基地、奈曼旗公共实训基地、科左后旗民族职业技术学校汽车培训实训基地等。 其他项目。建设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符合通辽市产业发展方向和高校毕业生特点需求的见习基地,建设一批集聚人才、资本、产业优势的创新创业基地。 |
第三节 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扩大企业技术工人群体培训范围,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新生代农牧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牧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建设一批“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创业园区和基层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
第二十九章 完善收入分配机制
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分配格局。
第一节 完善收入分配政策
规范初次分配,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健全资金、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并按贡献分配的报酬机制,提高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力度,集中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逐步缩小收入差距。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第二节 多渠道促进农牧民增收
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鼓励农牧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种养结构,发展现代农牧业,增加经营性收入。加快农村牧区农畜产品加工业、旅游服务业等非农产业发展,扩大劳务输出,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全面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牧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草原生态奖补等惠农惠牧政策,完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机制,增加转移性收入。依法保障农牧民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住房财产权和集体资产股权等权益,增加财产性收入。
第三节 努力增加城镇居民收入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监控制度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切实提高基层及贫困地区公务员待遇水平。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增加转移性收入。积极推进金融创新,拓宽理财渠道,增加财产性收入。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发挥创业增富效应,提高经营性收入。
第三十章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推进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完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构建覆盖城乡、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第二节 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
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要求,坚持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临时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和农村牧区“五保”、城镇“三无”、孤残人员关爱服务,按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保证分散供养孤儿正常生活和就学。逐步将“三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继续开展“神华爱心行动”贫困家庭先心病、白血病救助活动。实施社保扶贫兜底工程,健全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教育和临时救助资金保障机制,有效解决困难群众面临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的急难事项,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和社会安全网络。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重点发展老人、儿童、残疾人、教育、医疗等社会福利。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充分发挥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基金会等公益组织的示范作用,引导并规范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慈善和公益事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志愿服务活动,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提高婚姻、收养登记和殡葬管理服务水平。
第三节 实施百姓安居工程
完善符合市情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构建以政府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继续实施以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廉租房建设和农村牧区危土房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逐步使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的进城务工人员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危房改造,改善住房困难居民的居住条件。调整优化房地产产业结构和住房结构,满足农牧业转移人口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到2017年,全部消灭危土房,到2020年,征拆改造和综合整治城市棚户区3.46万套,全面完成城市棚户区、扎鲁特旗联合屯和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任务。
第三十一章 推进健康通辽建设
以保障人民健康为核心,加快健康通辽建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促进蒙中医药事业发展,切实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第一节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增强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强化主城区优质医疗集群区和农村牧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资源共享和向基层流动。逐步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和医德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第二节 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完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强化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职能,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加强新型农村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以旗县医院为骨干、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医疗卫生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应急医疗服务能力,引导卫生技术人员合理流动、多点执业,形成各类城市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格局。加快卫生计生信息化步伐,建设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多部门、多领域、多层级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发展远程医疗,全面推行嘎查村、社区医生与居民签约服务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三节 大力发展蒙中医药事业
完善蒙中医服务网络。加快建设市蒙医中心医院、旗县市区蒙中医院、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蒙中医四级医疗服务网络。到2020年,所有旗县级蒙中医院均要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其中三级蒙中医院达到5个以上。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立蒙医科蒙药房或中医科中药房,90%以上的嘎查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蒙医药或中医药服务。
提高蒙中医服务能力。发挥内蒙古民族大学等相关机构在蒙医蒙药研究、推广及人才队伍培养方面的作用,加强蒙医临床研究基地和科研机构建设,推进蒙中医机构标准化信息化和重点临床专科、重点学科建设,加强蒙中医传承和蒙中医药专业人员培养,巩固提高全国基层蒙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创建成果。开展培养名医、创建名科、建设名院“三名工程”,辐射带动医院整体服务水平提升。加强全市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蒙医中医临床科室和蒙药房中药房建设,进一步提升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推进蒙医中医院制剂室标准化建设,旗县以上蒙中医院制剂室全部达标。强化基层蒙中医药服务,支持和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用蒙中医药适宜技术。
推进蒙中医药继承创新。以蒙中医领域特色学科建设为载体,以办培训班等形式鼓励和支持名老蒙中医药专家带徒授业,传承蒙中医药理论和临床经验。推进蒙医药古籍文献挖掘、整理和研究工作。合理利用资源,加强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实现院有专科,科有专医,医有专病,打造蒙中医药领域特色品牌。
第四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完善公立医院医疗绩效评价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推行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加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进一步扩大社会资本参与医疗服务资源供给。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深化与北京等地区的医疗合作,提升我市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第五节 增强人民体质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足球改革发展行动计划,以足球等“三大球”联赛带动大众健身体育发展,积极发展游泳和冰上运动等体育健身活动。鼓励社会、学校等公共体育设施和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提高体育资源的有效配置。规范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体育活动,为民众自发的体育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支持团体和个人传承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和地区特色体育项目,弘扬民族体育文化。开展形式多样群众性体育活动,鼓励民众参加丰富多彩的社会体育活动,引导大众体育活动规范化、秩序化、健康化发展。到2020年,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2%以上。
第三十二章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人口发展战略,优化人口结构,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爱老年人,提高养老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第一节 促进人口结构协调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符合通辽市实际的人口体制机制体系,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在适度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着力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完善生殖健康、健康教育、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筛查、营养素补充等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出生缺陷干预,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和农村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严厉打击“两非”行为,遏制出生性别比偏高势头。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提高人口信息采集、管理和使用水平。注重家庭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库,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十三五”期间全市年均人口出生率预期控制在12‰以内,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预期控制在7‰以内。
第二节 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受教育程度、经济社会地位,保障妇女儿童社会福利,优化妇女儿童社会环境,提高妇女决策管理水平,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得到进一步的实现,促进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加强妇女和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加强对妇女儿童的司法保护、法律援助,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各旗县市区要建立和完善妇女儿童维权站、救助和庇护中心、妇女法律援助站,推进“1233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现代化建设,提升热线接听、分析和督导能力。
第三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建设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实施爱心护理工程,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爱老社会风尚,重点关爱空巢老人,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事业。积极建设公建民营、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民办公助等养老设施,大力培养专门护理人员,增加养老服务,加强康复护理救助等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的服务。每个城市社区建成1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所有社区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100所农村牧区养老服务站。重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加大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制定老年人优待政策措施。逐步形成覆盖旗县、苏木乡镇和嘎查村的居家养老三级服务网络。稳步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健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加大老龄基础设施投入,建立60岁以上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实现“12349”便民为老服务平台旗县市区全覆盖,培育壮大健康养老产业。到2020年,力争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养老床位达到27000张,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达到60张,培训养老护理员2000名以上,形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
第四节 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落实好3.6万名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任务,解决好2万名残疾人就业、5000名农村牧区特困残疾人危房改造、3000名残疾学生义务教育问题。
第九篇 推进依法治市 建设和谐通辽
第三十三章 巩固和加强民族团结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贯彻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范围。引导各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思想,筑牢万众一心、团结奋斗的思想根基。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落实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政策,支持少数民族聚集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在基础设施、扶贫开发、生态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给予倾斜,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统筹区域因素和民族因素,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推进蒙古语文信息化建设。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妥善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保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第三十四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市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边疆安全稳定,加快法治通辽建设进程。
第一节 推进科学立法
坚持立法先行,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和改进立法制度建设,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重点加强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保证和提高立法质量。开展与国家和自治区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实时性立法,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好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第二节 推进依法行政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完善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普遍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行综合执法。推进基层法治社会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阳光政务建设力度,建设诚信政府。
第三节 推进公正司法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司法责任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司法工作的公信力、权威性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推行检察改革,强化监督职能,依法监督司法活动,深化对司法活动重要环节、关键领域的监督,实行案件评查常态化机制,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完善诉讼程序,建立简便高效的诉讼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确保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健全司法为民长效机制。
第四节 建设民主社会
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农村牧区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创建“民主法治社区”。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引导全民自觉守法,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深入开展法治旗县(市、区)、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法治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创建工作。明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强化法治宣传队伍建设,提高普法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水平。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强化服务方式,将法律服务向就业、就医、就学等民生领域延伸。大力发展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力度,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第三十五章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法制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第一节 构建通辽诚信体系
完善以信用信息归集、使用、监督、奖惩等关键环节为支撑的信用服务系统,推动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以市级信用平台为核心,构建以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为重点,以“信用通辽”门户网站为窗口的覆盖全市企业和个人的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信用“黑名单”制度,保护诚实守信者、惩戒作假失信者,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运行机制。严格征信机构及其服务人员准入标准,大幅提升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诚信度、公信力、执行力,显著增强公民个人信用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
第二节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坚持以群众工作统领信访工作,健全“多元化”的服务群众机制和矛盾调处机构,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突出责任导向和法治方式,切实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通过法治渠道得到解决。通过引导、教育、依法处置等措施净化信访环境、规范信访秩序。认真落实信访工作“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实现涉法涉诉与其他信访的有效分离。深化嘎查村“532”工作法,推进城镇社区和农村牧区嘎查村网格化管理。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积极防范劳资纠纷、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高铁高速特高压等重点工程征拆迁工作引发的社会矛盾,动态跟踪、督促落实评估中确定的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第三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综合治理
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围绕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更加注重源头预防、综合治理的社会治安治理模式,完善由党委牵头,政府统筹、各部门协调联动的治安防控工作机制,推进综治视联网、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5185”综治网格快线系统建设,织紧织密“六张网”,建立和规范群防群治组织,形成群防群治、协调联动的治安工作格局,提高处置一般性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工作,打造24小时公安管理机制,坚决控制命案高发、毒品蔓延的趋势,建立警力下沉机制,打造警务共同体,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强化特殊人群救助救治管理。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网络安全格局和网络信息管控机制,提高反恐防暴装备、科技设施的应用能力,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民族分裂活动,严厉打击和坚决遏制邪教等非法宗教活动,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敏感案事件、规模性非法聚集事件和各类暴力恐怖案件,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
第四节 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强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强对有关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形成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城镇燃气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并将其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强化预防治本,完善预警响应及急救援体制机制。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实现基层食品药品监督所标准化建设整体达标。健全市旗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内蒙古蒙药检验检测研究中心。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管,建立食用农产品和乳、肉、酒等重点企业、重点品种质量追溯体系,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实行风险管理。健全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完善蒙药标准化体系,确保用药安全。全面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完善投诉举报奖励机制,全面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格局,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到2020年,食品抽检和风险监测样品数达到6件/千人,本地生产食品抽检覆盖率达100%,食品监督抽检和药品质量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7%以上,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推进防灾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和灾害风险管理水平。强化自然灾害的预防、宣传、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机制,整合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与减灾能力信息资源,完善自然灾害灾情快速评估、上报和发布制度。加强旱灾、洪灾、雪灾、沙尘暴、地震、地质、森林草原火灾、病虫鼠害等灾害防治,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加强公安消防应急救援专业力量能力建设。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建设多灾种灾害监测与评估、防御技术、多渠道预警信息发布和多部门联动响应等功能的综合气象服务系统。
健全应急联动指挥和应急保障体系。围绕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恢复重建等重要环节,加强应急平台、应急队伍、物资保障、应急产业等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社会治安、食品药品、气象、地震、防洪抗旱、防灾减灾等领域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发生和影响。重点防控财政、金融、能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粮食、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等方面的风险,完善地方重要物资储备制度。广泛深入开展公共安全知识科普宣教工作,推动应急处置工作与源头防范、舆论引导相结合,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加强城市人口疏散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旗县(市、区)分别建立1-2处中型以上用于防空、防灾的城镇人口疏散基地,以城镇现有广场、公园、大型人防工程为重点设定应急避难场所,并配置应急水源、应急电源、应急帐篷等配套设施。
第十篇 坚持党的领导 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第三十六章 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施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的根本保证。各级政府要在党的领导下,奋发有为,积极进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一节 坚决贯彻党的决策
各级政府要按照党委决策部署,切实肩负起政治责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党对经济社会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各项战略部署和宏观调控政策,主动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新变化,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自觉担负起历史使命,主动作为,细化具体工作举措,推动实现更有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
第二节 发扬优良作风
按照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严三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持久反对“四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改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建设一支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努力创造政治清明、社会和谐、廉洁高效的政治生态环境。
第三节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人才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快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破除制约人才成长和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配置人力资源,健全人才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服务保障的政策体系,要围绕建设“六大基地”和推动社会发展需求,以“科尔沁英才”工程为抓手,以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市校企合作,加快培育和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统筹抓好行政管理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牧区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人才开发和使用工程,充分调动和发挥本土人才积极性,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创新动力和人才保障。
第三十七章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健全和完善规划体系,加强各类规划的衔接协调,做深做实专项规划,完善目标考核机制,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保障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一节 健全规划体系
制定“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坚决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重点落实好市委确定的“十三五”时期发展原则理念、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建立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第二节 做好规划衔接管理
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多规合一”,市有关部门围绕城乡布局、产业布局、社会事业、民生工程、重大科技创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编制实施一批重点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形成对总体规划强有力的支撑。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编制跨行政区的区域规划,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各旗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并落实好本地区“十三五”规划。各级各类规划要增加明确反映“五大发展”理念的指标,与本规划《纲要》在总体要求上保持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确保“十三五”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三节 明确规划实施责任
围绕本规划提出的主要指标、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等,明确规划实施责任。约束性指标是各级政府应当履行的重要职责,必须科学分解落实到各旗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确保如期完成。预期性目标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各级政府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为完成规划预期性目标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对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要纳入部门、地方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根据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分类设置政府考核目标。
第四节 规划实施与监督评估
本规划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市人民政府在市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执行。通过制定、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每年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进展情况向市人大报告。进一步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规划实施中期,由市政府组织力量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规划实施期间由于特殊原因却需调整时,按法定程序报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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