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5-19 14: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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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消除城镇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隐患,我市于2025年8月至10月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发现全市户外广告牌匾普遍存在设置混乱、审批不规范、管理权责不清、安全隐患突出等诸多问题。同时因执法机构改革,原《关于规范通辽市城镇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管理的实施意见》已不符合现行管理实际,2025年11月经市政府通告废止。当前亟需进一步理顺监管机制,保障城镇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起草依据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结合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紧扣我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管理实际工作需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三、起草过程
市住建局牵头起草《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通过市政府官网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同步向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行业产业协会征求意见,合理吸纳反馈建议后,完成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备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置审核等全流程审查工作。《实施意见(送审稿)》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围绕规范城镇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管理核心目标,共明确四项重点内容:
一是鼓励编制指导细则,由市住建局负责编制中心城区指导细则,各旗县市属地政府负责结合实际编制本辖区指导细则。
二是规范审批流程,将审批事项纳入属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集中办理,推行部门联合审查、现场勘验,优化审批与监管衔接机制。
三是明晰管理权责,明确各旗县市区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厘清各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同时压实户外广告经营企业、产权人安全及内容导向主体责任。
四是明确技术要求,严格依据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细化户外广告牌匾设施设置技术规范,提升设施建设与管理标准化水平。
解读单位:通辽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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