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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鲁特旗2025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

发布时间:

2025-09-29 10:38

信息来源:

扎鲁特旗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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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鲁特旗2025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









序号 “一卡通”补贴项目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补贴标准 补贴范围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主管部门
业务股室名称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1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旗县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公职人员不予补贴,各地补贴对象要保持基本稳定。 根据当年上级下达补贴资金总额和旗县确定的补贴面积测算确定 全旗 按年发放 扎鲁特旗农牧局种植业股 0475-7222804
2 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补贴 旗县 经营土地并自愿实施保护性耕作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土地经营者”,下同)为补助对象。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即国家公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工)不在补助对象范围之列。 玉米秸秆少量覆盖免少耕模式补助标准为每亩不超过20元,玉米秸秆部分覆盖及其它作物秸秆全量覆盖免少耕模式补助标准为每亩不超过35元,玉米秸秆全量覆盖免少耕模式补助标准为每亩不超过69元 全旗 达到条件后 扎鲁特旗农牧局农机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0475-7228952
3 耕地深松作业补助 旗县 补助作业区域内实际经营土地并自愿实施耕地深松作业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土地经营者”)。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即国家公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工)不在补助对象范围之列。 25元/亩 全旗 达到条件后 扎鲁特旗农牧局农机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0475-7228952
4 耕地轮作补贴 旗县 补贴对象为在合法耕地上进行轮作的种植者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一地块2024年种植玉米,2025年轮作清种大豆(或复合种植中大豆面积)或同一地块2023年种植玉米,2024年轮作清种大豆(或复合种植中大豆面积)、2025年轮作清种大豆(或复合种植中大豆面积)。 补贴标准根据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面积测算而定。 全旗 达到条件后 扎鲁特旗农牧局种植业股 0475-7222804
5 畜牧业良种补贴生猪良种补贴 旗县 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养殖户、合作社、企业 80元/只 全旗 达到条件后 扎鲁特旗畜牧业良种繁育中心 0475-7216887
6 畜牧业良种补贴肉牛良种补贴 旗县 养殖户 7元/只 全旗 达到条件后 扎鲁特旗畜牧业良种繁育中心 0475-7216887
7 畜牧业良种补贴种公羊良种补贴 旗县 购买优良种公羊进行繁殖的养殖户 本地品种:1600元/只;引进品种:3000元/只 全旗 达到条件后 扎鲁特旗畜牧业良种繁育中心 0475-7216887
8 基础母牛扩群提质补贴 旗县 脱贫人口(享受政策户)、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 脱贫人口(享受政策户)、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1000/头、易地搬迁户1500/头 全旗 按月发放 扎鲁特旗农牧局帮扶股 0475-7222650
9 苜蓿种植补贴 自治区 农民饲草专业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奶牛养殖企业(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和首蓿种植户等经营主体 按照 1 个合理生长周期 1000 元/亩的标准分 3 年给予补助,
其中第一年 600 元,第二年 200 元,第三年 200 元。
全旗 达到条件后 扎鲁特旗农牧局饲料饲草股 0475-7238029
10 饲草料收储补贴 自治区 国家粮改饲试点项目未覆盖的奶畜养殖场和奶农合作社 收储全株青贮玉米每吨补贴50元,其中,自治区每吨补贴30元;市级补贴20元 全旗 达到条件后 扎鲁特旗农牧局畜牧股 0475-7238029
11 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补贴 旗县 全旗范围内养殖荷斯坦等泌乳专用奶牛、存栏规模在100-3000头的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 每头牛不超过400元的标准
给予补贴
全旗 达到条件后 扎鲁特旗农牧局畜牧股 0475-7238029
12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旗县 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牧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非财政供养人员(含聘用制职工),其中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牧业机械在我旗内实行统一遵照自治区补贴额一览表标准执行。具体补贴标准见《内蒙古自治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自治区另行公布) 全旗 达到条件后 扎鲁特旗农牧局农机股 0475-7228952
13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旗县 符合政策条件的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牧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下称:机主),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中央财政补贴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报废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扎鲁特旗2025年报废更新补贴一览表:https://mp.weixin.qq.com/s/4q_mSBQNuyJOIfRn8cHrNA)。更新补贴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自治区确定的报废更新具体补贴标准。 全旗 达到条件后 扎鲁特旗农牧局农机股 0475-7228952
14 粮改饲补贴 旗县 以收贮利用优质饲草的草食家畜养殖场(户)、饲草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或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原则上每吨补贴不低于50元,采取先贮后补方式补贴。 全旗 达到条件后 扎鲁特旗农牧局饲料饲草股 0475-7238029
15 “雨露计划”改革试点学生补助 自治区 脱贫人口(享受政策户)、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中在校中职中专学生 脱贫人口(享受政策户)、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中职中专在校学生1500元/人/季度 全旗 按季度发放 扎鲁特旗农牧局帮扶股 0475-7222650
16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自治区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集中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2597元;分散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2173元。 全旗符合事实无人扶养儿童条件的人员 按月发放 扎鲁特旗民政局儿童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股 0475-7688089
17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 自治区 孤儿保障的对象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其中“未成年人”定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2597元;分散供养孤儿每人每月2173元。 全旗符合孤儿认定条件的人员 按月发放 扎鲁特旗民政局儿童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股 0475-7688089
18 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金 盟市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2025年人均补助水平为375元/月,实际按照分档发放 全旗符合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人员 按月发放 扎鲁特旗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0475-7236335
19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盟市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2025年人均补助水平为600元/月,实际按照分档发放 全旗符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人员 按月发放 扎鲁特旗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0475-7236335
20 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 自治区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2025年平均保障标准人均838元/月 全旗符合农村牧区特困人员条件的人员 按月发放 扎鲁特旗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0475-7236335
21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 自治区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2025年平均保障标准人均1700元/月 全旗符合城市特困条件的人员 按月发放 扎鲁特旗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0475-7236335
22 临时救助金 旗县 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参照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数和困难延续时限三个要素计算确定 全旗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人员 达到条件后 扎鲁特旗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0475-7236335
23 城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自治区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一般依据以下6项指标综合评估:(一)自主吃饭;(二)自主穿衣;(三)自主上下床;(四)自主如厕;(五)室内自主行走;(六)自主洗澡。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状况6项指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有3项以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2025年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人均1433元/月,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人均551元/月 全旗符合城市特困护理条件的人员 按月发放 扎鲁特旗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0475-7236335
24 农村牧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自治区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一般依据以下6项指标综合评估:(一)自主吃饭;(二)自主穿衣;(三)自主上下床;(四)自主如厕;(五)室内自主行走;(六)自主洗澡。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状况6项指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有3项以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2025年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人均1433元/月,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人均551元/月 全旗符合农村牧区特困人员护理条件的人员 按月发放 扎鲁特旗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0475-7236335
25 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 旗县 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集中照护个人补贴标准为集中照护服务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 全旗符合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条件的人员 按月发放 扎鲁特旗民政局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股 0475-7688089
26 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 盟市 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一)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 3.5%。(二)CPI 中的食品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 全旗符合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的人员 达到条件后 扎鲁特旗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0475-7236335
27 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 自治区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年满60周岁及以上经评估后认定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已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经济困难老年人不给予重复补助 半失能每人每月50元,全失能每人每月100元。 全旗符合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条件的人员 按月发放 扎鲁特旗民政局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股 0475-7688089
28 农村牧区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自治区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享受城乡低保的70-79周岁经济困难老年人 每人每月50元 全旗符合农村牧区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条件的人员 按月发放 扎鲁特旗民政局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股 0475-7688089
29 城镇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自治区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享受城乡低保的70-79周岁经济困难老年人 每人每月50元 全旗符合城镇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条件的人员 按月发放 扎鲁特旗民政局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股 0475-7688089
30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自治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范围)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135元/人/月 全旗符合认定困难残疾人员 按月发放 扎鲁特旗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0475-7233378
31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自治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范围)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135元/人/月 全旗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条件的人员 按月发放 扎鲁特旗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0475-7233378
32 高龄津贴 自治区 凡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户籍登记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含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600元。 凡具有扎鲁特旗户籍、户籍登记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含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600元。 全旗符合高龄津贴补助的人员 按季度发放 扎鲁特旗民政局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股 0475-7688089
33 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自治区 除入住养老机构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已享受集中照护补贴的经济困难完全失能老年人外,其他自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均可申请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补贴。 自理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全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在此基础上,入住一级至五级养老机构每人每月按照基数的1倍、1.1倍、1.2倍、1.3倍、1.4倍为老年人发放补贴。 全旗 按年发放 扎鲁特旗民政局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股 0475-7688089
34 社会救助协理员工作补贴 自治区 选任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基础好、责任心强。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清正廉洁,无违纪违法行为。3.热爱社会救助工作,熟悉社会救助方面的政策法规及任务要求。4.原则上应从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选任,但不得选任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嘎查村(居)委会主任。5.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6.优先考虑共产党员、退役军人、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或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的人员。 自治区财政根据各盟市实有嘎查村(社区)数量、年均2400元的标准和各盟市人均财力水平,按照 30%、50%和70%的比例对一、二、三类地区予以补贴 全旗符合社会救助协理员认定条件的人员 按季度发放 扎鲁特旗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0475-7236335
35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助资金 自治区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发给;农牧民、城镇无业居民等其他人员的奖励费由各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分级负担。 农村独女户240元/户/年,农村独男户和城镇无业户120元/户/年.发放至子女满14周岁为止。 全旗 按年发放 扎鲁特旗卫健委妇幼健康与人口监测股 0475-7222187
36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中央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村卫生室 99元/人/年 全旗各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卫生室 达到条件后 扎鲁特旗卫健委基层股 0475-7223091
37 一体化管理的嘎查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中央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 10000元/1000人/年 全旗各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卫生室 达到条件后 扎鲁特旗卫健委基层股 0475-7223091
38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金 旗县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两倍 全旗 按年发放 扎鲁特旗卫健委妇幼健康与人口监测股 0475-7222187
39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补助资金 中央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死亡:9540元/年/户;伤残7560元/年/户
全旗 按年发放 扎鲁特旗卫健委妇幼健康与人口监测股 0475-7222187
40 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补助 中央 1.农牧业户口或被界定为农村牧区居民户口;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或无子女;4.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960元/人/年 全旗 按年发放 扎鲁特旗卫健委妇幼健康与人口监测股 0475-7222187
41 烈士褒扬金 中央 烈士是在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牺牲,被评定为烈士的公民 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全旗烈士 达到条件后 扎鲁特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组 0475-6376692
42 残疾退役军人 中央 残疾军人 按照残疾等级和伤残性质确定发放标准 全旗残疾军人 按月发放 扎鲁特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组 0475-6376692
43 在乡复员军人项目 中央 1954年11月1日实行义务兵制度以前入伍,后经批准复员的人员。 抗战时期每人每年26243元
其他时期每人每年25743元
全旗在乡老复员军人 按月发放 扎鲁特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组 0475-6376692
44 年满60周岁农村籍义务兵 中央 1954年11月1日实行义务兵制度后至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720元 全旗年满60周岁农村籍义务兵人员 按月发放 扎鲁特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组 0475-6376692
45 参战涉核人员项目 中央 从2007年8月1日起,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及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以及其他参与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每人每年10584元 全旗参战涉核人员 按月发放 扎鲁特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组 0475-6376692
46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中央 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人员等 按照相关规定,以实际产生费用情况进行补助 全旗优抚医疗补助对象 达到条件后 扎鲁特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组 0475-6376692
47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项目 中央 在服现役期间患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尚未达到评残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患病是指能够直接造成《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从部队退伍的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城镇无工作单位退伍军人)。 每人每年9972元 全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按月发放 扎鲁特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组 0475-6376692
48 “三属”生活定期抚恤金 中央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烈士遗属每人每年41856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每人每年34956元。病故军人遗属每人每年31968元 全旗“三属”人员 按月发放 扎鲁特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组 0475-6376692
49 老烈士子女项目 中央 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和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以下简称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 每人每年12372元 全旗老烈士子女 按月发放 扎鲁特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组 0475-6376692
50 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移民补助)
中央 大中型水库移民 每人每年600元 全旗 按年发放 扎鲁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区经济和生态股 0475-7222733
51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超出国家核定人口资金 自治区 大中型水库移民 每人每年600元 全旗 按年发放 扎鲁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区经济和生态股 0475-7222733
52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租赁补贴) 盟市 低保家庭无房户:1、申请人主城区户籍满2年;2、由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1-2口人低保家庭300元/月,3-4口人低保家庭450元/月。 全旗 按季度发放 扎鲁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股 0475-7222507
53 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补助 自治区 农村牧区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低保户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6类低收入群体。 按项目实施年度上级部门实际下达资金为准,动态调整。 全旗 达到条件后 扎鲁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股 0475-7222507
54 退耕还林还草延长补助 中央 所实施国家退耕还林还草任务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的退耕户。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䓍延长补助标准100元/亩 全旗 按年发放 扎鲁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0475-7223085
55 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资金 中央 实施国家第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任务的主体,经验收合格后,给予补贴。 上一轮退耕还林抚育补助标准20元/亩 全旗 按年发放 扎鲁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0475-7223085
56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 中央 落实管护责任的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林权权利人 国有11.5元/亩,按照文件支撑由林草局每亩统筹2.5元用于公共管护支出,9元/亩用于护林员管护补助;非国有16元/亩,按照文件支撑12.5元/亩用于到户补偿,3.5元/亩用于护林员管护补助。 全旗 按年发放 扎鲁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0475-7223085
57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 旗县 凡持有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或签订了草原承包经营合同的农牧民、国有农牧林场的员工 禁牧区落实禁牧补助,补贴标准为11.28元/亩;草畜平衡区实施草畜平衡奖励,补贴标准为3.52元/亩。 全旗 按年发放 扎鲁特旗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监督管理股 13947533369
58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旗县 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工作程序确定当年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 根据我旗受灾实际情况,参照国家及自治区资金分配标准和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制定的冬春救助指导标准,分配基础标准为160元/人,扎鲁特旗为高寒地区旗县,标准提高48元,为208元/人。 全旗 达到条件后 扎鲁特旗应急管理局灾害防抗救援和物资保障股 0475-7225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