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5-19 17:00
信息来源:
奈曼旗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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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奈曼旗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为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积极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抽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联合抽查单位
本次联合抽查由奈曼旗统计局牵头协调,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参与配合。
二、抽查范围及数量
我旗在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四上”企业)中随机抽选5户进行检查。
三、抽查内容
1.旗统计局抽查事项:
(1)相关统计台账是否与每月的报表同步建立;
(2)相关统计台账建立是否规范;
(3)纸质台账与电子台账是否一致。
2.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事项:
(1)登记事项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四、责任分工
由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按照奈市监发〔2026〕4号文件及具体职责分工负责。
五、抽查时间
2026年5月至11月底。
六、检查方式
从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共同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检查。
七、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立案查处。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依据《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推送至信用中国(内蒙古)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奈曼旗统计局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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