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5-19 17:00
信息来源:
奈曼旗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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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奈曼旗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特制定奈曼旗统计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本部门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对象及范围
我旗在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四上”企业)。
比例不少于3%的在库“四上”企业。
二、抽查时间
2026年5月至11月底。
三、抽查内容
1.相关统计台账是否与每月的报表同步建立;
2.相关统计台账建立是否规范;
3.纸质台账与电子台账是否一致。
四、抽查依据
《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家统计局《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等。
五、检查方式
从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检查。
六、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立案查处。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依据《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推送至信用中国(内蒙古)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奈曼旗统计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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