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4-27 16:40
信息来源:
奈曼旗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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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和全旗经济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充分释放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在全旗范围内发放50万元政府惠民电子消费券。
一、活动时间
2025年5月1日上午9点在云闪付准时发放,发完为止。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奈曼旗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奈曼旗投资促进局
协办单位:中国银联内蒙古分公司
三、活动主题与形式
本次活动以“嗨购五一·乐享消费”为主题,通过云闪付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券。
四、面向群体
奈曼旗范围内居民皆可参与。参与前请完成云闪付APP下载、注册、绑卡。
五、消费券类型及金额
共安排50万元用于发放政府惠民电子消费券。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发完为止。
1.满100元立减30元电子消费券,每天发放1500张,共5000张,共计15万元。
2.满200元立减50元电子消费券,每天发放700张,共3000张,共计15万元。
3.满300立减80元电子消费券,每天发放100张,共1250张,共计10万元。
4.满400立减100元电子消费券,每天发放100张,共1000张,共计10万元。
六、消费券投放领取和使用
(一)消费券领取
1.参与活动时,用户需打开手机定位功能,并允许云闪付APP获取位置信息,仅限定位在通辽市的用户领取。
2.用户通过点击云闪付首页活动链接或搜索“奈曼”领取。领取成功后可在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中查询券状态。
3.共4种电子消费券,每种消费券活动期间单用户限领取并使用3次。
(二)消费券使用
1.自获取之日起3天内有效(含领券当天),具体有效期可在“我的-优惠券”查看。距活动结束时间不足1天的,以活动结束时间为准。逾期失效,不予补发。
2.用户到店消费结账时,使用云闪付APP付款码结账。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电子消费券,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不可售卖。
3.使用电子消费券后,如发生全额退款情况,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的金额,电子消费券失效。
七、市场监督与风险管控
参加活动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要坚持诚信经营理念,保障商品品质,兑现消费承诺,做好售后服务,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畅通维权通道,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通过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消费意愿与消费信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奈曼旗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电子消费券活动中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本次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奈曼旗投资促进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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