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9-25 09:11
信息来源: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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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各有关单位:
经旗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科尔沁左翼后旗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7月1日
科尔沁左翼后旗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年)
前 言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补齐农田基础短板,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和粮食产能,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优质高效转型,建设国家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重要抓手。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粮食消费结构不断升级,粮食需求和资源禀赋相对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加之面临的外部环境趋于复杂,确保粮食安全的任务更加艰巨。为统筹做好全旗耕地保护和耕地地力提升,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要求,推进全旗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现代农牧业高质高效可持续发展。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科左后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结合我旗实际,制定了《科左后旗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分析了当前科左后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提出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明确了建设标准、建设内容等,是指导全旗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本依据和行动指南。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近年来,科左后旗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着力补齐农业生产短板,不断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推动全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基础条件
(一)耕地现状。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公报显示:全旗耕地441976.97公顷(662.97万亩)。其中,水田18229.20公顷(27.34万亩),占4.12%;水浇地135509.79公顷(203.26万亩),占30.66%;旱地288237.98公顷(432.36万亩),占65.22%。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60859.55公顷(541.29万亩),占全域耕地的81.6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77038.80公顷(115.56万亩),占17.4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054.74公顷(6.08万亩),占0.9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1.47公顷(322.05亩),占0.00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41公顷(36.15亩),占0.001%。
(二)耕地质量现状。科左后旗处于中温带亚湿润边缘地区,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降水分布不均,大部分耕地土层浅薄,存在不同程度风蚀沙化现象,耕地质量总体不高。其中,4等高产田106.83万亩,占比16.11%;5~7等中产田248.62万亩,占37.5%;8~10等低产田307.52万亩,占46.39%;中低产田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比例高达83.89%。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
(一)巩固粮食安全生产基础。“十二五”以来,在旗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旗直各部门和各苏木镇场密切协作,多举措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科左后旗已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122.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农田40.15万亩。建成项目区内粮食产量亩均增加100公斤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夯实了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根基,推动了农牧业现代化发展。
(二)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通过近10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提高了农田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了农业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推动了农业的规模化生产、机械化作业、社会化服务,培育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旗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有效推动农业生产、经营、利用方式的转变,显著提升了农业的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推动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升级。
(三)促进农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农田基础设施得到完善,耕地数量质量得到提高,生产效益明显提升,促进农业增产、农牧民增收、农村发展。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田块规整成方,土地得到平整,灌排设施配套齐全,田间道路基本能到达田块。原有耕地亩均净增产50公斤以上,平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5%以上,新增耕地亩均产量100公斤以上,田间耕作成本降低10%~20%。通过参与高标准农田工程施工,直接增加了农牧民劳务收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成为解决农牧民工就业、扩大农牧民二、三产业的就业机会、增加农牧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据调查,高标准农田建成后,亩均节水20%~40%、节电25%~35%、省时省工约70%,农牧民年人均新增农业纯收入1100元以上,受益人数达5万余人,其中贫困人口0.5万余人。
(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后,优化了农田布局,改善了农田生产利用方式。通过农田灌排工程措施的推广,使农田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通过农田林网建设,林网覆盖率明显提高,土壤理化性状得以逐步改善,水土流失和风蚀沙化得到有效控制。通过推广良种良法、高效节水及新技术应用等,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
三、高标准农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新增建设任务仍然艰巨。科左后旗耕地总量大,现有耕地662.97万亩,其中确权耕地面积420万亩。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22.3万亩,可建设高标准农田潜力的耕地68万亩,新增建设任务十分繁重。
(二)建成项目亟需改造提升。部分已实施农田建设项目受实施期投资标准所限,建设标准不高,不同程度存在着田间道路配套不完善、机耕道路建设标准不高现象,难以满足大型、专业化现代农机作业需求,部分项目区农田输配电设施老化、损毁,农田灌溉排涝成本高、效率低,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要求存在差距,改造提升任务艰巨。现有高标准农田无论是数量规模还是质量等级,与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三)资金投入标准亟待提高。过去一段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在资金使用、建设内容、组织实施等方面要求不统一。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深入推进,集中连片、水源条件较好、施工条件便利的地块越来越少,建设难度不断增大,建设成本持续攀升,资金需求大、筹措难,亟待提高建设投资标准,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四)耕地生态建设有待加强。早期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侧重产能提升而对改善农田生态环境重视不够,在高标准农田项目设计、施工各环节,未能充分体现耕地生态建设理念,存在简单硬化沟渠道路等影响生态环境的问题。加之因缺乏与良种良法良机良制等措施的有效融合,一些高标准农田建成后,仍然沿用传统粗放的生产经营方式,资源消耗强度大,耕地质量提升不明显,支撑现代农业绿色发展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五)建后管护体系尚待健全。高标准农田建成后部分项目区仍然存在田间工程设施产权不明、管护权责不清、管护资金缺乏、管护责任难落实等问题,影响高标准农田效益的持续发挥,客观上要求尽快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后工程设施管护长效机制。对照国家要求,还需建立农田建设信息化管理机制,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利条件
(一)国家、自治区、市委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保护好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对农田水利、农机作业配套设施等建设支持力度,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水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连续多年的中央1号文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作出系统部署。旗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全旗重点工作,为大力推进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提供政策保障。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粮食安全基础。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要求,“要持之以恒抓好粮食生产,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多做贡献”。科左后旗是我国的重要产粮大县,粮食总产量稳定在25亿斤以上,是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实现农田“地平整、土肥沃、旱能灌、涝能排、路相通、渠相连、林成网”,既能显著增强农田防灾减灾、抗御风险的能力,也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方便农机作业,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夯实农田基础。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破解传统发展模式和农牧业绿色供给提供了重要机遇。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可为推广农田节水、科学施肥、改土培肥、科学管护等创造条件,增强耕地蓄水、保肥、保墒能力,有效降低水资源消耗和化肥施用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减少水土流失,遏制耕地盐碱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重要支撑。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体制更加规范高效。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关于农田建设管理职能调整与划转的要求,实行农田建设统一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建设资金整合力度进一步加大,为构建完善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的管理新体制,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章 总体要求
按照“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电配套、土壤肥、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产能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总要求,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首要目标,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区域,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着力田、水、林、路、电和耕地质量提升综合配套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着力发展浅埋滴灌、膜下滴灌和水肥一体化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着力构建统一布局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的“五统一”管理新体制,着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着力粮食高产、农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农村发展,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夯实粮食安全生产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切实落实政府责任,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农牧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投劳,参与农田建设和运营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撬动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多元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夯实基础、确保产能。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红本地内建设高标准农田。着力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三)建改并举、注重质量。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在保质保量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切实解决部分已建高标准农田工程不配套、设施老化、建设标准低等问题,有效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
(四)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依据自然资源禀赋和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规划,根据全旗农业生产特征,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标准和内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
(五)依法严管、良田粮用。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统一上图入库,强化用途管控,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
三、建设目标
规划期内,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结合我旗实际,集中力量开展建设,推动科左后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
(一)总体建设目标
根据我旗各苏木镇场农田建设潜力、建设积极性和项目管护及利用情况,合理确定各苏木镇场具体建设任务。科学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明确各苏木镇场建设任务,确定工程措施和时序安排,做好项目储备。
——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更加优化。优化科左后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有序开展,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持续推进。到2025年,力争全旗高标准农田建成规模达到141.3万亩;到2030年,力争全旗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达到151.3万亩。
——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能力显著提升。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农业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应用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育扶持,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耕地质量提升0.5个等级以上,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节水率提高20%以上,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覆盖率达到100%。
——高标准农田治理效能显著增强。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基本形成,标准化生产基本实现,全旗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水资源利用率显著提升,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现状和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农牧民收入大幅提高。建成一批相对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二)2021~2025年目标
2021~2025年,全旗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19万亩。
(三)2026~2030年目标
2026~2030年,全旗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1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万亩。到2030年,力争全旗高标准农田规模达累计达到151.3万亩。
第三章 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一、建设标准
坚持数量、质量、生态相统一,统筹考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业、水利、土地、林业、电力、气象等各方面因素,围绕农田生产能力、灌排能力、田间道路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机械化水平、科技应用水平、建后管护能力等建设内容,统筹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耕地质量建设工程方面要求,所有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有关要求。
二、建设内容
(一)土地平整工程。根据永久基本农田、“两区”划定和一般农用地布局,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容量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农田结构布局。合理划分、适度归并田块、平整土地,减小农田地表坡降,实现田块规模适度、相对集中连片、田面平整。根据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效率、灌排效率和防止风害等因素,合理确定田块的长度和宽度。深翻深松土地,通过充填客土、剥离回填肥沃表土,改善农田耕作层。培肥改良土壤,土壤有机质含量高于建设前,耕地盐碱化程度得到明显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有关要求。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按照大中小微并举、蓄引提调结合的要求,加强水源工程建设。按照灌溉与排水并重、骨干与田间工程并进的要求,配套改造建设输配水渠(管)道、排水沟(管)道、泵站及渠系建筑物。根据对各种节水灌溉形式优缺点的比较,结合项目区林网、道路、地块尺寸、灌溉季节风速、土壤类型、劳动力数量、农牧民对已有节水形式的接受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考虑,我旗主要选择浅埋滴灌的节水形式,灌溉设计保证率达到70%以上。水源工程使用年限不应少于15年,井灌工程的泵、动力输变电设备和井房等配套率应达到100%。管道输水灌溉水利用系数不低于0.8,喷灌工程水利用系数不应低于0.8,微灌工程水利用系数不应低于0.85,滴灌工程水利用系数不应低于0.9。排水标准达到5~10年一遇,1~3d暴雨3~5d排至作物耐淹水深。建筑物性能与技术性能达到相关行业规范标准。
(三)田间道路工程。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产的原则,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合理确定路网密度,整修和新建机耕路、生产路,配套建设桥涵等附属设施,改善农机作业通行条件。机耕路面净宽3米左右,高出田面0.3~0.5米,主要路段硬质化;生产道净宽2米左右,高出田面0.2~0.4米。在地势较为平坦开阔地方,设置会车让车的车道。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路面宽度可适当放宽。
(四)农田防护林工程。为加强农田防护,根据防护需要,在主要道路两侧,适时、适地、适树设置农田防护林。林种选择本地适宜的乔木或灌木,当年成活率达到90%以上,三年后保存率达85%以上,林相整齐,结构合理。
(五)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输配电建设应与电网建设规划相协调,输配电线路导线应根据用电负荷确定。农田输配电工程布设应符合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相关标准,保证用电质量和安全。对适宜发展信息化的农田,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根据农田现代化建设和管理要求,合理布设弱电设施。建成后,实现农田机井、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B/T1179、GB14049、GB12527等有关行业规定。
(六)耕地质量建设工程。采用工程、生物、化学等方法,对田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后的耕地进行土壤改良、地力培肥。通过深耕深松、施用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翻压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治理退化耕地,改良土壤结构,提升土壤肥力。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土壤养分平衡。推广免耕少耕、轮作等保护性耕作技术措施,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治理盐碱耕地、沙化耕地和退化耕地,改善耕作层土壤理化性状,稳步提升耕地质量。
(七)农业科技服务。围绕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目标,推广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生态的先进农业科技,充分利用高标准农田基础条件,合理安排种养结构、种植布局,推广应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一体化智能控制技术、灌溉系统水量实时调控等先进适用技术或装备。加强农机与农艺的结合,大力推广高性能无人值守植保机械,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不断提升。加强农牧民科技培训,引导和指导农牧民进行全过程规范化、标准化种植,提高技术到位率。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深化测土配方精准施用化肥,推广有机肥、生物肥等新型肥料,减少化肥污染。推广农药残留微生物治理、农药减量使用、病虫害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技术,提高综合防治效果,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健全地膜回收机制,推广可降解地膜应用和地膜替代新技术研发,控制地膜使用减少污染。
三、建设监管与管护利用
(一)统一上图入库。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统一上图入库,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
1.建立信息平台。加快高标准农田管理数据平台建设,做好相关信息系统的对接移交和数据共享,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全面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数据,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移交使用等各阶段信息及时上图入库,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
2.加强动态监管。综合运用无人机、移动通信、区块链、智慧农业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立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
3.强化信息共享。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的要求,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农田建设、保护、利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加强数据挖掘分析,为农田建设管理和保护利用提供决策支撑。
(二)建设质量管理
1.严控建设质量。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布局,因地制宜、科学设计建设内容,统一组织项目实施。推行项目法人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管理,资金和项目公示等规定执行,实现项目实施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建设质量。
2.加强社会监督。尊重项目区农牧民意愿,保障农牧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公开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规范竣工验收
1.明确验收程序。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规范高标准农田验收,旗农牧主管部门根据现行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监督抽查,验收结果逐级上报。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核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2.规范项目归档。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高标准农田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存档等工作。
3.做好工程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付利用手续,做好登记造册,明确工程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需要变更权属的,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发证,确保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权属清晰。
(四)严格保护利用
1.强化用途管控。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2.加强农田保护。推行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确保可持续利用。对水毁等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要纳入年度建设任务,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严禁将不达标污水排入农田,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存放到农田。
3.确保良田粮用。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落实产粮大县奖补政策和激励政策,压实稳定粮食生产责任,引导农牧民将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保障农牧民种粮合理收益。
(五)耕地质量动态监测
1.耕地质量评定。依据《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标准,在项目实施前后及时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评价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水平,做到“建设一片、调查一片、评价一片”。
2.动态监测平台建设。以现代信息化手段为平台,搭建耕地质量动态监测基础平台。开展耕地地力基础详细调查、评价和信息化建设,掌握耕地质量底数。在全旗不同类型区、不同地类科学合理布设监测样点,采集样点基础数据,开展土壤墒情变化、常规养分变化、土壤污染和耕地质量的动态监测,从而实现耕地质量底数清、动态监测、实时监管目标。
3.合理布设耕地质量监测点。结合耕地质量监测点布局情况,每5万亩左右建设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长期定位监测。整合现有耕地质量监测点和土壤墒情监测网点,推进全旗耕地质量监测及绿色防控体系建设,形成从旗县到自治区耕地质量的高效数据管理机制和体系。
(六)强化后期管护
1.明确管护责任。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发挥村级组织、承包经营者在工程管护中的主体作用,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运行管护,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资金,加强管护资金使用监管,及时修复损毁工程,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
2.健全工程管护机制。按照权责明晰、运行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项目竣工验收要同步验收管护机制到位情况。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完善旗县政府负总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农牧户、专业管护人员以及专业协会等共同参与的管护工作体系。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负责”和“财政激励补助相结合”的原则,压实高标准农田受益主体管护责任,探索“田长制”等社会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管护模式。
3.落实管护资金。各地要建立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工程设施管护的投入力度。对灌溉渠系、喷微灌设施、机耕路、农田林网等公益性强的农田基础设施,地方政府要加大运行管护经费的财政补助力度。在有条件区域,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筹措管护资金,调动管护主体积极性。完善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的政策措施,保障管护主体合理收益。探索推行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灾害保险制度等。
第四章 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根据各苏木镇场反馈调查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原有项目利用情况、广大农牧民建设积极性等综合因素,明确各苏木镇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一、建设任务
科左后旗2021~2025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9万亩,其中2021年4万亩、2023年5万亩、2024年5万亩、2025年5万亩;2026~2030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0万亩,改造提升20万亩,平均每年新建2万亩、改造提升4万亩。
二、示范建设工程
按照“布局合理化、农田规模化、农业科技化、生产机械化、经营信息化、环境生态化”的要求,在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地区,通过示范工程推进,集聚要素、创新机制、树立示范、总结经验,引领带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步入新阶段。
(一)整体推进示范工程。在吉尔嘎朗镇部分嘎查村因地制宜开展平整田块、配套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培肥土壤、完善路网、建设防护林网、农业科技应用等,通过改造提升、高效节水灌溉等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规模不低于1万亩。
(二)改造提升示范工程。在努古斯台镇部分嘎查村实施改造提升示范建设工程,重点以高效节水建设内容为主,同时兼顾更新完善老旧损毁农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示范建设规模不低于1万亩。
(三)黑土地保护利用示范工程。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防止水土流失、增加有效土层厚度为重点,强化耕地水分保水保肥能力和养分蓄积提升。通过深耕深松,打破犁底层,使耕作层达到25~35厘米,形成疏松深厚的耕作层;结合深耕深松,开展秸秆还田、少耕免耕、增施有机肥、绿肥种植、测土配方施肥和保护性耕作措施,加强水肥一体化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培肥土壤,提高地力,增强科技应用,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和保护性耕作行动。规划期间,在阿都沁苏木实施黑土地保护示范工程1万亩。
(四)智慧农业示范工程。在散都等地开展利用数字技术,推动农田建设、生产、管护相融合,提高全要素生产效率。应用物联网、大数据、智能控制等智慧信息技术,实现生产精准化控制。开展数字化、智能化高标准农田示范建设工程,规模不低于0.5万亩。
三、任务指标分解
综合考虑各苏木镇场耕地资源、水资源、永久基本农田、“两区”划定和粮食产能等因素,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与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兼顾均衡,依据各苏木镇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合理确定《科左后旗高标准农田建设规(2021-2030年)》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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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左后旗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表 | ||||||||||
|
苏木镇场 |
2021-2030年新建(万亩) | |||||||||
|
合计 |
2021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 | |
|
合 计 |
29 |
4 |
5 |
5 |
5 |
2 |
2 |
2 |
2 |
2 |
|
阿都沁苏木 |
3.2 |
0.7 |
0.8 |
0.7 |
0.5 |
0.5 |
||||
|
茂道吐苏木 |
2.5 |
0.9 |
0.7 |
0.5 |
0.4 |
|||||
|
努古斯台镇 |
1.3 |
0.5 |
0.3 |
0.5 |
||||||
|
巴胡塔苏木 |
0.3 |
0.3 |
||||||||
|
巴彦毛都苏木 |
0.6 |
0.6 |
||||||||
|
朝鲁吐镇 |
1 |
0.5 |
0.5 |
|||||||
|
阿古拉镇 |
1 |
0.2 |
0.5 |
0.3 |
||||||
|
散都苏木 |
2.5 |
0.7 |
0.8 |
0.6 |
0.4 |
|||||
|
金宝屯镇 |
1.2 |
0.3 |
0.4 |
0.5 | ||||||
|
甘旗卡镇 |
2.3 |
1.3 |
0.5 |
0.5 | ||||||
|
查日苏镇 |
2.5 |
0.7 |
0.8 |
1 | ||||||
|
常胜镇 |
1.8 |
0.5 |
0.5 |
0.4 |
0.4 |
|||||
|
吉尔嘎朗镇 |
4.4 |
1.1 |
0.8 |
1 |
0.5 |
0.5 |
0.5 |
|||
|
海鲁吐镇 |
3.9 |
0.7 |
0.7 |
1 |
0.5 |
0.5 |
0.5 |
|||
|
孟根达坝牧场 |
0.5 |
0.5 |
||||||||
|
科左后旗2026-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表 | ||||||
|
苏木镇场 |
2026-2030年改造提升(万亩) | |||||
|
合计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 | |
|
合 计 |
20 |
4 |
4 |
4 |
4 |
4 |
|
阿都沁苏木 |
1 |
1 |
||||
|
茂道吐苏木 |
1.3 |
1.3 |
||||
|
努古斯台镇 |
2.8 |
2.4 |
0.4 |
|||
|
巴胡塔苏木 |
0.5 |
0.5 | ||||
|
巴彦毛都苏木 |
0.5 |
0.5 | ||||
|
朝鲁吐镇 |
0.5 |
0.5 |
||||
|
阿古拉镇 |
0.5 |
0.5 |
||||
|
散都苏木 |
2.5 |
1 |
0.5 |
1 | ||
|
金宝屯镇 |
0.5 |
0.5 |
||||
|
甘旗卡镇 |
0 |
|||||
|
查日苏镇 |
6 |
2.6 |
2 |
1.4 | ||
|
常胜镇 |
0 |
|||||
|
吉尔嘎朗镇 |
1.3 |
0.7 |
0.6 |
|||
|
海鲁吐镇 |
2 |
1 |
1 |
|||
|
原种场 |
0.6 |
0.6 | ||||
四、水资源平衡分析
(一)水资源总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水资源配置利用规划》数据得知,我旗地下水资源量4.656亿立方米,管控指标为4.11亿m³,地下水可开采量为4.0263亿m³,根据通辽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旗实际,已将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按照辖区内19个苏木镇场地下水用水控制指标分解到城乡生活、工业、农牧业、生态等行业。
科左后旗各苏木镇场地下用水控制指标分解表
|
苏木乡镇 |
城乡生活 |
工业 |
农牧业 |
生态 |
合计 |
|
合计 |
3528.39 |
1108.11 |
35024.02 |
602.48 |
40263 |
|
甘旗卡镇 |
534.37 |
537 |
2900.43 |
595.77 |
4567.57 |
|
常胜镇 |
314.87 |
0.5 |
2278.14 |
0.35 |
2593.86 |
|
散都苏木 |
312.02 |
37.48 |
1767.14 |
0.38 |
2117.02 |
|
查日苏镇 |
204.96 |
36.64 |
1534.07 |
0.25 |
1775.92 |
|
双胜镇 |
227.28 |
0.24 |
2576.58 |
0.10 |
2804.20 |
|
金宝屯镇 |
207.05 |
32.7 |
1311.57 |
0.3 |
1551.62 |
|
海鲁吐镇 |
210.88 |
0.21 |
1836.94 |
0.29 |
2048.32 |
|
吉尔嘎朗镇 |
220.62 |
0.52 |
1669.09 |
0.27 |
1890.50 |
|
阿古拉镇 |
167.78 |
9.91 |
2223.30 |
0.35 |
2401.34 |
|
阿都沁苏木 |
161.77 |
0.05 |
1970.48 |
0.32 |
2132.62 |
|
茂道吐苏木 |
147.90 |
0.26 |
3574.38 |
0.38 |
3722.92 |
|
努古斯台镇 |
138.46 |
383.89 |
2161.01 |
1.00 |
2684.36 |
|
巴嘎塔拉苏木 |
191.39 |
67.73 |
1949.14 |
0.31 |
2208.57 |
|
朝鲁吐镇 |
164.66 |
0.20 |
2957.51 |
0.34 |
3122.71 |
|
巴彦毛都苏木 |
104.75 |
2076.8 |
0.45 |
2182.00 | |
|
原种场 |
24.40 |
0.24 |
263.42 |
0.06 |
288.12 |
|
胜利农场 |
56.42 |
0.24 |
726.18 |
0.04 |
782.88 |
|
查金台牧场 |
51.81 |
0.20 |
641.06 |
0.89 |
693.96 |
|
孟根大坝牧场 |
37.09 |
0.10 |
422.11 |
0.36 |
459.66 |
|
大青沟管理局 |
49.91 |
184.67 |
0.27 |
234.85 |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用水量分析。项目区现状水平年灌溉主要以传统漫灌为主,根据《内蒙古行业用水定额 DB15/T 385-2020》现状水平年P=50%灌溉定额取186立方米/亩,P=85%灌溉定额取248立方米/亩。项目区规划水平年灌溉主要以浅埋滴灌为主,根据玉米需水量以及作物年降水量计算得出玉米规划水平年P=50%灌溉定额107立方米/亩(浅埋滴灌),规划水平年P=85%灌溉定额取148立方米/亩(浅埋滴灌)。依据用水配额、种植作物分类用水定额、节水灌溉方式及年降水量等,规划期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29万亩,当P=50%,年节约用水量2291万立方米,当P=85%,年节约用水量2900万立方米。
第五章 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典型项目建设投资匡算。为实现规划目标,综合考虑建设成本、物价波动等各因素,以六配套全面达到国家标准,选择典型模式进行投资匡算。水浇地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需求2489元。各项工程平均投资和比重:农田平整工程占3%左右,约85元;农田水利工程占44%左右,约1091元;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占6%左右,约148元;田间道路工程占10%左右,约241元;农田输配电工程占6%左右,约147元;农田土壤质量提升工程占25%左右,约611元;设计监理等独立费用占7%左右,约166元。
(二)投资估算。根据典型项目建设投资匡算,为实现规划目标,采用单位面积标准投资估算方法进行测算,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为2500元,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1500元进行估算。到2030年,为实现规划目标,力争全旗高标准农田规模累计达到151.3万亩,改造提升面积达到2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资金约10.25亿元。
(三)资金筹措
1.财政资金投入。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二是进一步统筹整合涉农涉牧项目资金。三是发行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积极支持用于现代农牧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2.多元化资金投入。发挥财政性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运用各类激励政策,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农牧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投劳。在严格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的同时,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3.统筹整合资金。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推进集中连片建设,集中力量办大事,确保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二、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按照全旗灌溉农业当前的产量水平,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平均提高单产按100公斤/亩测算,高效节水灌溉、机械化作业等节约成本50~80元/亩,扣除新增加的生产费用,每年至少可新增收益1.2亿元以上。
(二)社会效益
1.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稳步提升。规划实现后,新建的29万亩高标准农田和改造提升的20万亩高标准农田全部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施严格保护,全旗高标准农田规模累计达到151.3万亩以上,耕地质量明显提升,牢牢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底线,粮食生产能力有序提升,全面落实粮食安全旗长责任制。
2.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通过新建高标准农田和对现有灌溉农田实施改造提升,有效降低现有农田灌溉面积的用水量。
3.提高农牧民积极性。规划实施过程中,一方面增加当地农牧民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经济收益;另一方面加大当地农牧民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认可程度,提升农牧民对农田建设满意程度,增加基层组织的社会凝聚力。
4.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经过建设,改善了农业基础条件,进一步提高了土地利用水平,大幅度地提高了土地产出率。为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和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提高农牧民收入,脱贫致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三)生态效益
1.推动农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实施,可增加植被覆盖面积,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和保持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可使49万亩农田有效地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减少水土流失和风蚀沙化,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2.改善农田生态环境。高效节水灌溉可以减少农业用水,缓解行业间用水矛盾,增加工业和生态环境建设用水,改善环境。通过培肥改土可以提高土壤肥力,提高化肥利用率,减少化肥用量,从而减轻施用化肥带来的农业面源污染。高标准农田建设使生态环境与农业生产相互协调,对全旗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保护作用。
第六章 环境影响分析
(一)对水资源保护利用的分析。通过本规划的实施,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改变传统的灌溉方式为浅埋输水管道等形式,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据水资源平衡分析,年节约灌溉用水量2000万立方米以上,对缓解地下水位下降,降低区域农田灌溉用水总量,推动水资源合理利用具有重大意义。
(二)对防止水土流失的影响分析。本规划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工程为新建或改造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平整土地、排灌配套、输水管道、输电线路、农田道路、农田林网等,单个工程规模强度小、分布面广、工程施工周期短,在建设期内,不会造成大的水土流失,对环境影响轻微。项目建成后,随着农田基础设施的改善、配套技术的应用、农田林网的完善等,可有效拦截地面径流、减少耕层风蚀沙化、增加土壤保水保肥,有效减轻土壤侵蚀强度,对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农田小气候,推广增施农肥、配方施肥、深耕深松、高效节水、秸秆还田、浅埋滴灌、地膜回收等措施,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大力实施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精准施用肥料,减少化肥过量施用和农药的使用,提高“控水、控肥、控药、控膜”四控水平,将大大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规划项目本身可促进农田生态环境的改善、节约水资源、减轻水土流失。规划切实执行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同时,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看,《科左后旗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方案可行。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的关键举措之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支持政策,严格考核评估,确保制定的各项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完善高标准农田体制机制。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要求,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管理新体制。切实落实旗县政府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按照粮食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农牧部门要全面履行好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水资源利用和管理等工作,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农田建设良好氛围。旗农牧部门要在旗政府的领导下,落实好建设任务和工作责任,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协作配合,确保高标准农田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加强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强化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行业管理。严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资质审查关,提高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单位技术力量门槛,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从业机构承接相关业务。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动态监管。
(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强化人员配备,配强旗、苏木镇场工作力量,与当地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相适应。加快形成层次清晰、上下衔接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加强业务交流,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强化规划管理
(一)做好规划传导和衔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通辽市委下达我旗规划任务指标、《科左后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进行充分衔接。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粮食保障要求等因素,科学开展水资源论证,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明确建设的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
(二)构建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建设规划体系。旗农牧部门根据自治区和市委下达的总体建设目标,分解落实到各苏木镇场,各苏木镇场将任务指标落实到嘎查村分场,嘎查村分场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旗级建设规划要明确时序安排,做到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做好重点项目储备,促进项目落地。
(三)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采用12各地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规划目标、建设任务、重点工程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剖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一步发挥好规划的引领作用。
三、完善政策制度体系
(一)规范相关技术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2014年版)》《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行业标准等的要求执行,以满足高标准农田工作的要求。
(二)推进管理信息化建设。按照农业农村部“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要求,建立规划实施数据库管理制度,实现项目的审批、实施、竣工验收与评价方面的信息化监督管理,加快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基础性和公益性信息的社会服务能力。充分利用监测监管系统,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集中统一和全面全程监管,在线实时报备。
(三)探索创新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农牧民保护耕地和建设高标准农田的积极性。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牧民依据规划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健全后期管护制度,探索有偿管护。将财政资金投资形成的各项基础设施以资产的形式量化到农牧户或集体经济组织,明晰产权,为农牧户或集体经济组织增加资产收益。
四、严格监督考核
(一)强化激励考核。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和跟踪指导,强化质量管理,提升建设成效。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制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倾斜支持,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约谈处罚。
(二)发挥群众参与监督。构建群众监督参与机制,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广泛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形成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注重发挥农牧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耕地所有者、农牧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建设和管护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开展项目建后评价。加强项目实施监督和项目建成后评价,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责任和进度要求,定期监督检查,抓好督促落实。
(四)做好风险防控。树立良好作风,强化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推进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切实防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风险。加强工作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跟踪问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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