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4-25 09:10
信息来源:
库伦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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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行审发〔2023〕15号
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税务局:
现将《库伦旗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库伦旗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部门协同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优化市场主体退出环境,实现企业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通过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重构部门内部操作流程、部门协同办事流程,延伸服务触角,加快构建更加便捷、更为高效的跨部门联办模式,实现“企业注销一件事”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全面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注销预检。依托企业开办专区注销窗口和部门间信息共享交互,为企业提供注销预检,在企业主动提出注销预检申请后,发起各部门的关联预检,校验企业分支机构、经营异常名录、股权冻结、股权出质、参保单位人员、税费清缴等涉税费事项、公积金缴存、企业信用信息公 系统公示等情况,明确企业是否属于简易注销范围,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注销方案。
(二)实现一口一网注销。线上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在保留各部门网上办理途径的同时,利用"一网填报"实现一次登录、联审联办,解决相同信息重复填、相同事项反复报问题,不断优化、精简企业注销相关流程及提交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线下旗本级在企业开办专区设立“企业注销一件事”专窗,将涉及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公积金、医保局、税务局等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企业清税等注销事项纳入企业开办专区,通过一窗受理、部门流转、联审联办,实现企业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各乡镇(苏木)原则上应将“企业注销一件事”入驻旗办事大厅“一件事”窗口,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立“企业注销一件事”线下专窗,全面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运作模式。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打造"企业注销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模式
整合"企业注销一件事"相关事项,再造业务流程,打造"一窗受理、一站服务"的联办模式。通过"统一收件、即时审核、限时办结"的流程管理,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跨部门联办,实现“企业注销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模式。
(二)建立“企业注销一件事”部门联办机制
“企业注销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由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共同建立跨部门联办的工作机制,建立申请材料、数据信息、办理结果传送机制和渠道,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三)注销预检服务
企业申请注销预检,各部门立即进入预检阶段,在1小时内反馈预检结果。预检结果包括市场监管、税务、人社、医保、公积金等部门检索的企业注销前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义务,预检后填写《企业注销预检事项表》(附件1)告知企业履行义务的流程、方式,为企业提供精准化注销指导建议。并逐步依托自治区企业注销平台,实现跨部门网上预检。
(四)注销服务
1.简易注销。经注销预检,企业未办理过涉税事宜,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缴销发票、涉税费违法违章处理等)、不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用、职工公积金等行为,且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可通过简易注销办理注销登记。由帮办代办人员指导企业登录自治区注销一网服务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示期届满且无异议的,企业在2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期满未办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30日。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注销信息推送至人社部门、公积金部门、医保部门、税务部门,由相关部门作封存登记。
2.一般注销。经注销预检,企业存在股权冻结、股权出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予以行政处罚,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未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设备等,可通过一般注销办理注销登记。由帮办代办人员指导企业登录自治区注销一网服务平台进行清算组备案,发布一般注销公告,并在45日内按照注销预检的部门建议履行相关手续,消除异常状态。公示期满后向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等相关材料申请注销登记。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注销信息推送至人社部门、公积金部门、医保部门、税务部门,由相关部门作封存登记。
四、部门职责
为给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指导,按照企业退出改革要求,各部门按下列职责为企业提供注销服务。
行政审批部门:企业登记注销预检,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股权出质、股权冻结、分支机构未注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情况;依据预检结果,为企业提供注销指导服务;受理企业简易注销、一般注销登记。
税务部门:税务注销预检,检查 税人是否存在未办结事项;依据预检结果,为纳税人提供清税服务(发票缴销、违法违章处理等)。
人社部门:社保注销预检,检查参保单位是否存在未办结事项;依据预检结果,为参保单位办理相关业务。
医保部门:医保注销预检,检查参保单位是否存在未办结事项;依据预检结果,为参保单位提供职工医保补缴服务。
公积金:公积金注销预检,检查公积金缴存单位是否存在未办结事项;依据预检结果,为公积金缴存单位提供公积金补缴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的重大意义,以企业退出干净、彻底为目标,创新服务方式,健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企业注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同配合。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涉及行政审批、税务、人社、医保、公积金等部门,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打通为民办事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三)强化培训力度。各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按照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的要求,加强对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为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将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宣传报道,并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营造改革氛围。
附件:企业注销预检事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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