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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区惠企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
2025-07-20 10:15
信息来源:
科尔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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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尔沁区惠企政策清单 | |||||||||||
| 序号 | 责任 部门 |
文件名称 | 政策内容 | 政策文件出台政策层级(选取) | 兑现层级 (选取) |
申报条件 | 所需材料 | 办理流程 | 有效时间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 1 | 交通运输局 | 通财建【2023】302号通财建【2024】261号 | 农村牧区客运站运营补贴资金 | 市级 | 旗县级 | 承担农村牧区客运功能的旗县客运站 | 运营资质证明 | 审核-批复 | 无 | 刘靖宇6381602 | |
| 2 | 科技局 |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后补助办法》的通知内科发政字〔2021〕15号 |
企业研发投入后财政补助 | 自治区级 | 旗县级 | (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二)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自治区税务局负责向自治区科技厅提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申报情况等基础信息;会同自治区科技厅指导和帮助企业用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开展后续管理。 | 一)组织申报。自治区科技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相关要求。 (二)企业申请。盟市科技局组织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提出补助申请。 (三)审核上报。盟市科技局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参考企业研究费用加计扣除申报等基础信息,对所属地企业补助资金申报情况进行综合审查,确定拟补助对象与补助金额,汇总后报送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税务局。 (四)补助下达。自治区科技厅会同自治区税务局对盟市上报的补助情况进行核对确认,提出补助方案,在自治区科技厅网站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科技厅下达补助资金,抄送自治区税务局。 |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马林8230080 | |
| 3 | 科技局 | 内蒙古自治区技术交易后补助实施细则 | 技术交易 后补助实施细则 |
自治区级 | 旗县级 | 第五条 申报单位应符合科研诚信要求。 第六条 申报单位的技术交易活动需签订技术合同并办理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登记日期或实际交易完成日期应在年度补助规定时间范围内。 |
(一)需求方 1.技术交易后补助申报书; 2.技术合同及认定登记证明; 3.银行付款凭证及相应交易发票; 4.以技术转让方式购买技术的需提供知识产权权属变更证明材料。 (二)供给方 1.技术交易后补助申报书; 2.技术合同及认定登记证明; 3.银行收款凭证及相应交易发票; 4.实施技术转让的需提供知识产权权属变更证明材料; 5.以作价入股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须提供股东会决议、技术成果出资和约定权属协议、股权收益凭证等材料。 (三)服务方 1.技术交易后补助申报书; 2.上年度受理业务项数、金额、服务客户数、资产负债表、服务报酬的银行收款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 |
网上申报。自治区科技厅常年受理、集中审核技术交易后补助申请。申报单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技术交易后补助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
| 4 | 科技局 | 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 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细内科发〔2021〕58号 | 高新技术企业奖补 | 自治区级 | 旗县级 | 1.首次通过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在资格有效期内整体迁移到我区,并通过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核查确认其资格有效的企业。 |
1.自治区科技厅确定年度奖补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向自治区财政厅报送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自治区科技厅负责对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名单在自治区科技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3.公示无异议后,自治区财政厅会同科技厅下达资金。 | 1.自治区科技厅确定年度奖补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向自治区财政厅报送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2.自治区科技厅负责对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名单在自治区科技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3.公示无异议后,自治区财政厅会同科技厅下达资金。 |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
| 5 | 科技局 | 通辽市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促进科技 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通政发〔2021〕91号 |
大力培育科技创新主体 | 市级 | 旗县级 | 对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研发经费3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研发经费15万元;对连续两年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一次性补助研发经费5万元。 |
科技厅高企认证文件、科小认定文件 | 企业向旗县科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旗县初审后行文报送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复核后报市财政局进行资金拨付 | 2021--2026 | ||
| 6 | 科技局 | 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 | 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 自治区级 | 旗县级 | 通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科技厅院士工作站认定 | 通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科技厅院士工作站认定文件 |
市财政局、科技局下达旗县财政局、科技局拨款文件,由旗县财政局拨付企业账户 |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
| 7 | 科技局 | 通辽市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促进科技 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通政发〔2021〕91号 |
加快集聚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
市级 | 旗县级 | 通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科技厅、科协院士工作站认定 |
通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科技厅、科协院士工作站认定文件 |
旗县科技局提交市科技局申报材料,市财政局、科技局下达旗县财政局、科技局奖补资金,由旗县财政局拨付到企业。 | 2021--2026 | ||
| 8 | 科技局 | 通辽市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促进科技 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通政发〔2021〕91号 |
支持创新平台载体建设 | 市级 | 旗县级 | 自治区科技厅认定自治区企业研发中心 | 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企业研发中心认定文件 | 县科技局提交市科技局申报材料,市财政局、科技局下达旗县财政局、科技局奖补资金,由旗县财政局拨付到企业。 |
2021--2026 | ||
| 9 | 残联 | 内蒙古自治区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试行)(内残联发﹝2024﹞36号 | 超比例安 排残疾人 就业奖励 |
自治区级 | 旗县级 | 奖励对象为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不含1.5%),超出部分为1人以上(含1人)的用人单位。 |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从业残疾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从业残疾人员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确因客观原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须出具编制本或上级具有人事权的单位出具的在编证明。 4.用人单位全员月工资表 5.残疾人本人缴纳社保、医保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
1.旗县残联业务人员进行初审; 2.旗县残联主管人员进行复审; 3.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4.残联业务人员给申请单位支付奖励资金; 5.残联业务人员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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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残联 | 内蒙古自治区用人单位安排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办法(内残联发﹝2025﹞15号 | 用人单位安排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补贴 | 自治区级 | 旗县级 | 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对象是安排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的用人单位,其中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指在国家承认的各类高校就读、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在该年份内取得毕业证书或取得毕业证书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用人单位需与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为残疾人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和公益性岗位不在补贴范围内。 | 申报单位已填报的《内蒙古自治区用人单位安排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审批表》;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残疾人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或学信网证明;用人单位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为残疾人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凭证;残疾人每月工资银行流水。 | 人单位持规定申请材料,于每年7月底前到负责审核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事宜的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请 | |||
| 11 | 残联 | 内蒙古自治区推荐残疾人就业补贴发放办法(内残联发﹝2025﹞16号) |
推荐残疾人就业补贴 | 自治区级 | 旗县级 | 1.推荐的残疾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稳定就业1年以上 2.推荐机构提供证明他推荐的第三方协议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3.推荐的残疾人是持证残疾人 |
申报单位已填写的《内蒙古自治区推荐残疾人就业补贴申请审批表》;残疾人的残疾人证、残疾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为残疾人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凭证;残疾人每月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推荐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服务协议。 | 申请补贴单位持规定申报材料,于每年7月底前到负责审核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事宜的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请。同级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列入下一年预算予以保障。自治区残联通过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渠道,对各盟市给予适当补助 | |||
| 12 | 残联 | 内蒙古自治区残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内残联发(2024)11号) |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评估 | 自治区级 | 旗县级 | 1.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行业特色和较强的社会责任,用工安全规范,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劳动权益,在安置残疾人就业方面具有表率作用。 2. 申报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低于 1. 5%且安排残疾人超过 10人,残疾人在本单位实际在岗工作1 年以上。 3.未受过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 |
用人单位如实填报《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申报表》 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评估认定表(自治区级)》,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
1.单位申报 2.盟市推荐 3.认定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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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残联 | 内蒙古自治区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管理办法(内残联发﹝2025﹞18号) |
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 | 自治区级 | 旗县级 | 各地根据实际确定人数和比例要求 | 包括但不限于第2条文件所列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合法经营即可. |
每年8月1日前进行申报,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联网认证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 |||
| 14 | 残联 | 内蒙古自治区用人单位安排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办法(内残联发﹝2025﹞15号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内残联发﹝2024﹞39号) |
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 | 自治区级 | 旗县级 | 1.人员安置要求 2.设施配备规范 3.就业保障措施 |
1.基础材料 2.就业证明材料3.设施证明材料 |
1.盟市残联初审 2.自治区评审 3.公示与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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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残联 |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内残联发﹝2024﹞39号) |
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 | 自治区级 | 旗县级 | 1.人员安置要求 2.设施配备规范 3.就业保障措施 4.服务人数指标 5.孵化成果要求 6.创业扶持服务 |
1.基础材料 2.就业证明材料3.设施证明材料 |
1.盟市残联初审 2.自治区评审 3.公示与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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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残联 | 内蒙古自治区残联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園梦家园”助残項目的通知(内残联发﹝2022﹞65号) | “圆梦家园”助残项目 | 自治区级 | 旗县级 | 要求为实名制系统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视力残疾四级、听力残疾3-4级、肢体残疾3-4级、言语残疾4级和智力残疾4级,同时优先选择非低保人员(因需要办理相关证照)。 | 1.残疾证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 | 1.申报 2.选址 3.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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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科区商务局 | 关于印发《通辽市培育限额以上商贸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商字【2023】21号 | 关于通辽市2023年培育限额以上商贸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做强做大。2023年新开业或限额以下成长为限额以上且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企业、个体户、产业活动单位(即新入库的)奖励5万元;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满一年以上,年度零售额达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同比增幅20%以上的限上法人企业、个体户及产业活动单位奖励1万元。 | 市级 | 市级、旗县级 | 关于通辽市2023年培育限额以上商贸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做强做大。2023年新开业或限额以下成长为限额以上且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企业、个体户、产业活动单位(即新入库的)奖励5万元;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满一年以上,年度零售额达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同比增幅20%以上的限上法人企业、个体户及产业活动单位奖励1万元。 | 《资金申请表》《真实性说明》《申报材料》 | 企业申报:符合奖励政策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将资金申请表、真实性声明和申报材料报送至属地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初审:属地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商贸流通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报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由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进行联审,审核确认后,由旗县市区政府在申请材料上盖章后报送至市商务局,审核未通过的由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给向企业出具不予奖励理由的说明。 复审和公示:市商务局提请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在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由市商务局向市财政局提交奖励资金下达意见,市财政局根据市商务局意见将市本级承担部分下达旗县市区财政局,财政部门拨款后由旗县市区商务局将市、旗两级承担部分一并按规定兑现奖励资金。 |
2025年内 | 科区商务局高媛婷1804582836 | |
| 18 | 科区商务局 | 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商字【2024】22号) | 支持自治区外贸企业自主创新和研发设计、技术改造和精深加工、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外贸企业升级产业链,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打造自主品牌;支持企业提升贸易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能力;支持以商产融合为主线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模式;支持外贸企业在蒙古国、俄罗斯自建跨境电商平台,按照平台访问量、订单量、交易额和商家入驻量对平台建设费用予以补贴支持;支持外贸企业建立独立站开展跨境电商B2B、B2C业务,对外贸企业委托国内知名建站平台公司建立独立站相关服务费给予支持。支持更多符合认证标准的外贸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对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申请AE0认证相关费用给予支持。支持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电池、锂电池等优势产品巩固出口竞争力,提升贸易数字化、绿色化水平,对企业制定外贸产品标准相关费用予以支持。 | 自治区级 | 旗县级 | 一、支持对象 在我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备忘录黑名单。 二、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所附票据累计金额须与项目已发生的实际投资金额基本吻合,项目自筹资金来源须有说明。所复印的费用票据真实性由申报企业(或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复印的费用票据要清晰,凡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票据一律视作无效票据。 2.申请出口品牌项目的申报企业须拥有自主国内注册商标且持有人为中方,并持有境外注册商标。同一商标不同国家注册可分可并,但合并后仍视为一个项目。如委托本地有关单位办理海外商标注册,应严格区分注册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并在合同、发票中予以明确。 3.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不予支持:房屋购买和土建征地项目;资不抵债企业项目;“僵尸”企业项目;严重失信主体申报的项目。 |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经营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和申请事项等); 3.凡需要国家或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备案)的项目,须提供项目审批或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如申报项目不需审批或核准(备案)请提供相关说明材料;4.企业开展的研发设计、技术改造、精深加工、产业延伸升级、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及贸易数字化平台建设等项目,凡与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合同的,均须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含审计报告附注)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要求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提供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说明; 6.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2023年度完税证明,或企业全年完税税票复印件。企业项目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其他项目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7.项目单位信用信息记录: 8.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单位提供已投入自有资金凭证包括:项目设备购置、技术改造、设计研发和标准建设及贸易数字化平台建设等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境外项目需提供国家批准(核准或备案)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文件复印件,企业境外注册、认证以及品牌并购等证明文件(附翻译件),以及相关费用凭证(附中文翻译),其中:申报自主创新、培育出口品牌的,提供境内外注册商标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在境外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专利注册、质量标准体系认证、环保体系认证和知识产权备案等活动产生的代理费注册费、认证费、备案费等合同及有效票据复印件: 9.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单位须提供与金融机构签订的项目贷款合同和已发生的贷款凭证复印件以及付息清单、还款原始凭证等复印件; 10.申请在蒙古国、俄罗斯自建跨境电商平台项目,需提供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平台运行情况报告,平台建设签订合作协议、费用支出明细、付款凭证及发票;申请建立委托国内知名建站平台公司建立独立站相关服务费项目,需提供同平台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付款凭证、支出明细及发票; 11.申请AE0认证相关费用项目,项目单位需提供相关费用支出明细、付款凭证及发票; 12.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电池、锂电池等企业制定外贸产品标准服务合同、相关费用支出明细、付款凭证及发票; 13.境外注册文件、项目合同、费用凭证等原件为外文的:需提供中文译本。 |
企业申报:符合支持政策条件的企业将项目册申报材料报送至属地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初审:属地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到项目现场审核,审核确认后,属地旗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项目申报文件(内容含项目考察情况、对项目初审意见等)、申报项目汇总表(附表,加盖商务局、财政局公章)、项目册以及上述材料PDF格式电子扫描文档光盘,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商务局。 二审:盟市商务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项目申报文件(内容含项目考察情况、对项目初审意见等)、申报项目汇总表(附表,加盖商务局、财政局公章)、项目册以及上述材料PDF格式电子扫描文档光盘,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电子文档四份,一份用于商务厅存档),分别报送自治区商务厅两份、财政厅一份。 终审:由自治区商务及财政等部门联合审核,确定支持金额,由自治区商务厅向财政厅提交奖励资金下达意见,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商务厅意见将支持资金惠企直达至企业。 |
2024年内 | 科区商务局周慧18842690647 | |
| 19 | 科区商务局 |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 蒙古王老字号创新发展8万元 | 市级匹配资金 | 申请书、绩效目标申报表等 | 企业申请 | 2023年 | 张子健18947521152 | |||
| 20 | 科区商务局 |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与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关于欧亚商业综合体项目相关优惠政策 | 通辽欧亚购物中心退税资金99.47万元 | 招商引资政策 | 招商引资协议、申请书、相关税票等 | 企业申请 | 2010年 | 张子健18947521152 | |||
| 21 | 科区商务局 | 2023年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辽市科尔沁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通辽市科尔沁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项目结算评审报告 | 内蒙古泰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政府采购费用剩余资金105.7335万元 | 公开招标 | 资金申请 | 公开招标、中标实施、验收结算、资金申请、财政拨付 | 2024年 | 张子健18947521152 | |||
| 22 | 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 |
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 ①公布承保机构。保监会商工业和信 息化部、财政部明确参与试点的保险市场 主体单位名单并公布。 ②企业自愿投保。新材料生产企业根 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新 材料保险。 ③申请保费补贴资金。符合条件的投 保企业,可申请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 补贴额度为投保年度保费的80%。保险期 限为1年,企业可根据需要进行续保。补 贴时间按照投保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 超过3年。 |
自治区级 | 市级 | 申报企业应为生产制造《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2年版)》、(2023年版)》所列产品的企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产业化能力,具备专业较为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并掌握该产品研制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 | ①2022年度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项目资格审定申报表;②营业执照;③产品销售证明材料(销售合同或计划等)④知识产权证明;⑤取得知识产权汇总表;⑥经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其授权部门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用户单位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⑦企业相关自我声明。 | ①企业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集团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本地区或所属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申报形式采用线上申报,网址为https://xclcygx.miit.gov.cn。②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按要求对本地区或所属企业开展资格审核,重点核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产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和价值合理性等,形成核查意见,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③部门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复核确定产品补偿资格,并按产品价值的一定比例核定补助资金额度,有效期限不超过3年。 | 长期 | 邵丹 18247592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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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和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 企业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每个标准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每个标准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每年奖励资金不超过50万元。 |
自治区级 | 市级 |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主导制定、参与制定的 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标准发布时间要求为2022年。 | ①2022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项目申请报告;②项目申请报告。 | ①申报主体在可以工信局提交材料并提出申请;②由科区工信局进行初步审核后,联合科区财政局进行统一推荐,将推荐报告提交至市工信局;③市工信局进行复核后提交至自治区工信厅。 | 长期 | 邵丹 18247592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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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内政发[2024]6号 |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大类,支持产业和技术创新,第43条.引导和推动自治区制造业企业扎根所属细分行业产品“精耕细作”,专注于细分行业产品创新、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对认定为自治区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 自治区级 | 市级 |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认定重点领 域,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制造业发展实际,从专业发展、市场竞争、 自主创新、经营管理、企业合规5个方面评价认定。 |
1、内蒙古自治区制造业单项关于申请书。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书 | 一)企业申请。制造业企业对照重点领域和认定标准,自 评估后,自愿向盟市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核查推荐。盟市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 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步核查,推荐至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 信息化厅。 |
1年 | 董志锐 1514828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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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优质中心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2022-2025年)》的通知(内工信中小字【2022】476号) | “创新型”、“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中小企业认定:国家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自治区对认定的创新性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我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分别补助研发经费50万元和30万元。 | 自治区级 | 市级 | (一)在我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三)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企业评价标准。 | 1.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近三年内获得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直通车条件,非必须) 4.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直通车条件,非必须) 5.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直通车条件,非必须) 6.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直通车条件,非必须) 7.有效知识产权证明 8.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9.企业主营业务及主导产品情况说明 10.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11.与评价标准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 |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由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 培育平台参与自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组 织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 业。 第十一条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 3 年)到期后自动失效,复核时按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 张佳欢 1513474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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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 |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自治区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节水标杆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自治区级 | 市级 | 绿色工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依法设立,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和效益,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政策和标准。 2.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发布用于绿色工厂创建的标准清单、纳入清单的行业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评价,不在范围的行业依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进行评价。工业重点领域优先推荐能效水平达到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标杆水平的工厂,其它行业优先推荐达到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1级水平的工厂,没有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相关标准的行业,需达到同行业能效先进水平的工厂。 3.企业有较高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能源资源管理水平,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并有效运行的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 4.企业应高度重视工业节能、节水、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工作,积极创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标杆企业,自觉开展绿色化诊断,强化诊断成果运用。 5.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 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未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的有关规定;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职业伤害、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内蒙古)”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被列入失信企业、法人代表黑名单;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在工业节能监察中受到处罚或被要求限期整改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存在弄虚作假、欺瞒现象等情况的。 6.符合绿色工厂相关标准和评价要求。 |
1.绿色工厂自评价及第三方评价报告 |
1.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将评价报告向当地工信主管部门申报。2.旗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充分征求当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附件1),出具正式审核意见文件,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一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材料审查、评审等环节,选出盟市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后正式发布。根据上级工信部门要求择优推荐自治区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对符合推荐条件的绿色示范单位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上传。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现场核实,择优确定年度公示名单,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 有效期3年到期后复核 | 齐靖淼18747349196 | |
| 27 | 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关于组织开展 2024年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 支持节能、节水技术改造,对年节能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2000吨标准煤)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包括打捆项目),每节约1吨标准煤给予200元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 500 万元;对大数据中心电源使用效率(PUE值)首次降低到1.3的,按照技改投资额的10%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500万元;对年节水量5万吨以上的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包括打捆项目),按每节约1吨水给予10元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对符合《通辽市节能节水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企业,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奖励。 | 自治区级 | 市级 |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1.企业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良好; 2.改造主体和申报项目主体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和节能政策,企业正式生产运行1年以上; 3.申报项目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实施,核准(备案)文件、节能审查批复文件资料齐全; 4.传统制造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节能改造,预计年节能量在2000吨标准煤(含,当量值)以上(不包括数据中心),数据中心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节能改造,电源使用效率(PUE 值)降低到1.3; 5.具有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形成的节能量可监测、可核实; 6.要求项目在2022年1月1日后到申报之日前建成投产; 7.鼓励企业多种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打捆申报; 8.优先支持各盟市节能技术改造企业清单内企业实施的能技术改造项目。 |
1.申请文件(工信、财政部门联合行文) 2.工业绿色化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 3.工业绿色化改造项目申请报告 |
旗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区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出具正式审核意见文件,反馈至市级工信部门审核,市级工信部门上报至自治区终审。 | 长期 | 齐靖淼18747349196 | |
| 28 | 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关于组织开展 2024年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 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 自治区级 | 市级 | (一)工信部新认定的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二)自治区工信厅新认定的自治区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重大及以上网络安全事件和数据安全事件; (四)申报单位无失信行为,未修复失信记录的企业除外(以“信用中国”“信用内蒙古”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
(一)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请报告 (二)绩效目标表 | 旗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区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出具正式审核意见文件,反馈至市级工信部门审核,市级工信部门上报至自治区终审。 | 长期 | 郑博文15148728099 | |
| 29 | 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关于组织开展 2024年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 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制造业集群申报指南 | 自治区级 | 市级 | (一)工信部新认定的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二)自治区工信厅新认定的自治区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重大及以上网络安全事件和数据安全事件; (四)申报单位无失信行为,未修复失信记录的企业除外(以“信“信用内蒙古”网站查询信息为准)用中国” |
(一)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制造业集群申请报告 (二)绩效目标表 |
旗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区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出具正式审核意见文件,反馈至市级工信部门审核,市级工信部门上报至自治区终审。 | 长期 | 郑博文15148728099 | |
| 30 | 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关于组织开展 2024年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 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技术改造项目 | 自治区级 | 市级 |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支持方向,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 2.技术改造类项目核准(备案)文件载明的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且完成建设已投产。3.技术改造类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土地、节能、环评批复、安全评估、竣工验收、生产许可等手续齐备。无需办理相关手续的,需要依据政策规定作出说明。 4.项目申报企业(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5.项目申报企业(单位)无失信行为,未修复失信记录的企业除外(以“信用中国”、“信用内蒙古”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 6.同一法人单位的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法人单位的同一项目已申报其他领域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7.企业承诺书。 |
1.项目所在旗县(市区)、盟市工信和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的申请文件。2.2024年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技术改造项目推荐表。 3.2024年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申请报告按照要点编制)。 | 旗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区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出具正式审核意见文件,反馈至市级工信部门审核,市级工信部门上报至自治区终审。 | 长期 | 郑博文15148728099 | |
| 31 | 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关于组织开展 2024年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 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项目贷款贴息 | 自治区级 | 市级 |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支持方向,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 2.申报项目投资5亿元以上(以项目核准备案文件载明的投资额为准)且是已建成投产的。 3.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土地、节能审查、环评批复安全评估、竣工验收、生产许可、贷款合同等手续齐备。 4.项目申报企业、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承诺书。 5.项目申报企业、单位无失信行为,失信记录未修复的不得申报。(以“信用中国”、“信用内蒙古”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6.同一法人单位的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法人单位的同一项目已申报其他领域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7.承诺书。 |
1.项目所在旗县(市区)、盟市工信和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的申请文件; 2.2024年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项目贷款贴息推荐表; 3.2024年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请报告(按照申报报告要点编制)。 4.项目贷款合同及银行还款流水(银行盖章)。 |
旗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区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出具正式审核意见文件,反馈至市级工信部门审核,市级工信部门上报至自治区终审。 | 长期 | 郑博文15148728099 | |
| 32 | 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 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4年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
创建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一 )对获批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连续5年每年给予1000万研发经费奖补。对新创建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200万一次性研发经费奖补 ( 二 )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0万元一次性研发经费奖补。 |
自治区级 | 市级 | (一)国家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1.已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2.上年度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已使用并取得 良好效果; 3.申报企业(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 量事故 ; 4.申报企业(单位)无失信行为,未修复失信记录的企业 除外(以“信用中国”、“信用内蒙古”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二)自治区认定的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1.自治区工信厅新认定的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2.申报企业(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 量事故; 3.申报企业(单位)无失信行为,未修复失信记录的企业 除外(以“信用中国”、“信用内蒙古”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三)2023年度国家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1.已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 范企业; 2. 申报企业(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 量事故; 3.申报企业(单位)无失信行为,未修复失信记录的企业 除外(以“信用中国”、“信用内蒙古”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四)自治区新认定的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 1.自治区工信厅新认定的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 2.申报企业(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 量事故; 3.申报企业(单位)无失信行为,未修复失信记录的企业 除外(以“信用中国”、“信用内蒙古”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
1 .2024年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绩效目标表。 |
旗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围绕自治区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创新发展的重大共性需求,结合当地优势产业,推动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建设创新中心,并组织推荐申报。 | 长期 | 邵丹 18247592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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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 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 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
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将《国防科技成果转化目录》纳入支持计划。支持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对列入《内蒙古自治区新技术产业应用指导目录》的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在自治区内实现转化应用的项目,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自治区级 | 市级 | (一)企业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良好。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创新成果转化项目 于2023年1月以后建成投产。 |
1.项目所在旗县(市区)、盟市工信和财政部门联合上 报的申请文件。 2 . 2024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科技成果产业化项 目申请报告; |
旗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区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出具正式审核意见文件,反馈至市级工信部门审核,市级工信部门上报至自治区终审。 | 长期 | 邵丹 18247592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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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 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 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 企业工匠人才培育:支持2023年度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已被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单位评选为2023年“大国工 匠年度人物”或被自治区总工会等单位评选为2023年“北疆工匠”;的企业进行奖励。 | 自治区级 | 市级 | 1.已被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单位评选为2023年“大国工 匠年度人物”或被自治区总工会等单位评选为2023年“北 疆工匠”; 2. 申报企业(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 量事故; 3. “大国工匠”或“北疆工匠”本人无失信行为,失信 记录未修复的不得申报(以“信用中国”、 “信用内蒙古” 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
1.2024年企业工匠人才培育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绩效目标表。 |
旗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区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出具正式审核意见文件,反馈至市级工信部门审核,市级工信部门上报至自治区终审。 | 长期 | 邵丹 18247592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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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 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 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 自治区生鲜乳加工增量补贴:支持乳制品加工企业扩大加工量,以上一年度生鲜乳加工量为基数,每增加1吨补贴200元。 | 自治区级 | 市级 | (一)区内注册乳制品加工企业; (二)已取得《乳制品生产许可证》; (三)已认定为国家或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 企业(含子公司); (四)同一盟市区域内、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多家企业可 指定一家牵头合并上报; (五)存在委托其他乳制品加工企业进行加工的,受委 托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 1.在自治区内注册经营的的乳制品加工企业; 2.具备加工相应资质条件。 (六)企业需提供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量 事故的承诺书;如发现不实承诺,将被列入自治区重点产业(园 区)发展专项资金黑名单,两年内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
(一)2023年度生鲜乳加工增量补贴申请表; (二)企业基本情况表; (三)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企业在“信用内蒙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网站的企业信用情况截图(截止申报期); (七)企业与养殖企业的生鲜乳收购合同复印件; (八)企业2023年度收奶分户明细汇总表; (九)企业2023年度及2022年度有效生产报表,报表 应体现两个年度生鲜乳收购量、加工量、产品量等数据; (十)企业真实性承诺书; (十一)企业转移补贴资金承诺书。 (十二)如企业存在委托其他乳制品加工企业进行加工 情况的,还须提供: 1.受委托企业《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受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合同复印件。 |
旗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区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出具正式审核意见文件,反馈至市级工信部门审核,市级工信部门上报至自治区终审。 | 长期 | 邵丹 18247592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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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 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 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 首版次软件产品和工业软件产品研发方向: | 自治区级 | 市级 | (一)首版软件:“首版次软件产品”是指企业通过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其功能或性能有较大突破,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首次销售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含该产品构成的功能模块、嵌入应用、二次开发及支持支撑服务等)(二)工业软件(1)申报企业须为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的企业。(2)工业软件研发要有企业正式批复的软件研发计划书。(3)工业软件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著作登记证书,并与申报产品版本号相符。(4)工业软件产品用途为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仓储物流、供应链管理等方向,且须用于对外服务或销售。(5)工业软件产品研发投入包括:相关研发人员人工费用、软件开发配套软硬件投资、招投标、软件测试、专利申请等费用。(6)工业软件产品在取得软件著作权后销售到账额累计100万元以上。(7)申报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内蒙古”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
1.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上报文件;2.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7),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4.申报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5.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从税务申报系统查询或下载),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保系统查询或下载)。 | 旗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区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出具正式审核意见文件,反馈至市级工信部门审核,市级工信部门上报至自治区终审。 | 长期 | 陈岩13904757903 | |
| 37 | 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 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 自治区生鲜乳喷粉补贴:支持在销售淡季及时收购生鲜乳进行喷粉的自治区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支持乳制品在3-5月份销售淡季足额收奶,对使用生鲜乳进行喷粉,按收购数量的10%每吨补贴1000元。 | 自治区级 | 市级 | (一)区内注册乳制品加工企业; (二)已取得《乳制品生产许可证》; (三)已认定为国家或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 企业(含子公司); (四)同一盟市区域内、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多家企业可 指定一家牵头合并上报; (五)存在委托其他乳制品加工企业进行喷粉的,受委 托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 1.在自治区内注册经营的的乳制品加工企业; 2.具备喷粉相应资质条件。 (六)企业需提供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量 事故的承诺书;如发现不实承诺,将被列入自治区重点产业(园 区)发展专项资金黑名单,两年内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
(一)年度生鲜乳喷粉补贴申请表;(二)企业基本情况表; (三)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企业在“信用内蒙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网站的企业信用情况截图(截止申报期); (七)企业与养殖企业的收购合同复印件; (八)企业月度收奶分户明细汇总表; (九)企业3-5月份生鲜乳喷粉量生产报表; (十)企业真实性承诺书。 (十一)如企业存在委托其他乳制品加工企业进行喷粉 情况的,还须提供: 1. 受委托企业《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 受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委托合同复印件。 |
申报企业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逐级上报,企业 所在旗县(区)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查验、 核实相关数据,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送盟市工信局;盟市工信 局对旗县(区)工信部门报送的企业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 可抽查)汇总后统一报送自治区工信厅。 | 长期 | 邵丹 18247592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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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 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 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重点支持医药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 作,加快区内仿制药发展进程。对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给予奖补,原则上单个品种奖补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 自治区级 | 市级 | ( 一)在我区注册的医药企业; (二)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未被 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三)已启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且达到支 持节点的企业。 |
(一)《内蒙古自治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生 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药品再注册批件复印件。 (三)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证明。 1.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受理通知书或临床试 验网上备案信息网站截图; 2.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批件(申 请先行补助资金的可不提供)。 (四)申报一致性评价品种投入资金情况的说明及财务 报表。 |
旗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区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出具正式审核意见文件,反馈至市级工信部门审核,市级工信部门上报至自治区终审。 | 长期 | 邵丹 18247592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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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 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研发经费奖补。 | 自治区级 | 市级 | 申报企业(单位)注册所在地在内蒙古自治区辖 区范围内。申报企业(单位)设立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需是 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不具备法人资 格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由其具备法人资格的设立单位申报。 (二)符合《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 行)》相关规定。 (三)申报期内无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信用内 蒙古”网站查询信息为准)。对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进行奖励。 |
(一)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1.《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 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 单位、授权时间等); 4.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5.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6.涉及企业生产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中心运营、投 入、专利、专业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批准、获奖、知识产 权及地方政府制定政策、规划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二)工业设计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1. 《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 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 单位和授权时间等); 4.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5.完成的工业设计项目清单; 6.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7.涉及企业设计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业务服务业绩、 投入、专利、专业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批准、获奖、知识产 权及地方政府制定政策、规划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
旗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区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出具正式审核意见文件,反馈至市级工信部门审核,市级工信部门上报至自治区终审。 | 长期 | 邵丹 18247592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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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 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 乳制品精深加工:对新建或改扩建生产原制奶酪、乳清、乳铁蛋白等乳制品精深加工项目的企业,按照设备投资总额的10%给予最高5000万元补贴。 | 自治区级 | 市级 | (一)在自治区内注册并从事原制奶酪、乳清、乳铁蛋白等乳制品精深加工产品生产的乳制品加工企业; (二)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支持方向,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 (三)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土地、节能、环评批复、安全评估等手续齐备。无需办理相关手续的,需要依据政策规定作出说明。 (四)申报项目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有效带动行业发展作用显著。 (五)要求项目在2023年1月1日后到申报之日前建成投产; (六)项目申报企业(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无失信行为。 |
(一)申请文件(工信、财政部门联合行文) (二)自治区乳制品精深加工项目投资补贴资金申请报告。 |
旗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区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出具正式审核意见文件,反馈至市级工信部门审核,市级工信部门上报至自治区终审。 | 长期 | 邵丹 18247592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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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 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 生鲜乳加工原制奶酪:对乳制品加工企业使用生鲜乳加工原制奶酪,以上一年度使用生鲜乳加工原制奶酪量为基数,每增加1吨补贴2000元。 | 自治区级 | 市级 | (一)在自治区内注册并从事生鲜乳加工原制奶酪的乳制品加工企业; (二)已取得《乳制品生产许可证》; (三)同一盟市区域内、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多家企业可指定一家牵头合并上报; (四)存在委托其他乳制品加工企业进行加工的,受委托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 1.在自治区内注册经营的的乳制品加工企业; 2.具备加工相应资质条件。 (五)企业需提供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的承诺书;如发现不实承诺,将被列入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黑名单,两年内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
(一)申请文件(工信、财政部门联合行文) (二)生鲜乳加工原制奶酪补贴申请表; (三)企业基本情况表; |
旗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区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出具正式审核意见文件,反馈至市级工信部门审核,市级工信部门上报至自治区终审。 | 长期 | 邵丹 18247592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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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 科区发改委 |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4 年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 为促进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 版)等政策文件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1号)、《通辽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意见》(通党发〔2024]3号)精神,特制定以下具体若干政策措施。 | 市级 | 旗县级 | 1.对新纳统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及限额以上商贸业市场 主体,给予一次性 5-10 万元奖励,单个市场主体仅可享受一次。(见附件) 2.新成立、合并重组的服务业企业和商贸业市场主体,实现月度纳统的,给予一次性 10-15 万元奖励。(见附件) 3.对于已纳统的服务业企业和商贸业市场主体,根据其当年营业收入(零售额)增幅(以税务平台数据为准),按照10%-30%(含)、30%-50%(含)、50%-100%(含)、100%以上分档,分别按照其当年营业收入(零售额)增量的2%、4%、8%、1%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奖励金额采取阶梯式方法核算,即 10%-30%(含)营业收入增量部分按2%、30%-50%(含)的按 4%、50%-100%(含)的按8%、100%以上的按 1%核算。 |
《通辽市2024年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奖励资金申请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营期内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从事服务业企业(个体户)填写《通辽市2024年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奖励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加盖公章并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所在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接件窗口或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请。 (二)综合接件窗口将《申请表》交至旗县市区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综合组办公室(旗县市区发改委),旗县市区综合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审,提出该企业(个体户)符合的具体奖励政策条款及奖励资金额度。每月10日前,由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一并附初审会议纪要报送至市综合组办公室。 (三)市综合组办公室接到旗县市区政府上报申请文件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后报通辽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审定,由市综合组办公室(市发改委)代章确定审定结果,审定结果在通辽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综合组办公室2日内将公示结果附审定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报送至通辽市财政局。 (四)通辽市财政局根据审定结果,5个工作日内将市级奖励部分拨付至各旗县市区财政部门。由各旗县市区相关部门于15个工作日内将市、旗两级相应奖励资金一并按程序拨付至企业(个体户)账户。同时,将资金拨付情况反馈至市财政局、发改委。若在审定结果公示后2个月内未将奖励资金拨付到位,企业(个体户)可直接向市综合组办公室反映,市综合组办公室将采取措 2 施跟踪督办,于5个工作日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
1年 | 王新宇8319175 | |
| 43 | 科区发改委 | 关于下达《关于申报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的通知》(通发改调控字〔2022〕34号) |
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 市级 | 旗县级 | 1、效益指标(1)社会效益方面:申报项目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仓储设施、加工设备、生产加工能力)(2)可持续效益方面:保证特殊时期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2、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粮油应急加工企业满意度、当地群众满意度。 | 企业上报申报材料 | 企业上报申报材料,科区发改委汇总上报市发改委,企业完成项目建设及验收,由科区发改委提交拨付资金申请,科区财政局拨付给企业。 | 2022年内 | ||
| 44 | 科区发改委 | 《转发关于2024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通发改仓字〔2024〕70号) | 2024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 自治区级 | 旗县级 | 申报项目须为改建、扩建升级项目;依法完成审批;2024年度无其他自治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等。 | 企业上报资金申请报告 | 企业上报申报材料,科区发改委汇总上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企业完成项目建设及验收,由科区发改委提交拨付资金申请,科区财政局拨付给企业。 | 2024年内 | ||
| 45 | 科区发改委 |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节能减碳方向)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 重点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煤炭、焦化、纺织、造纸、印刷、机械等重点行业节能减碳改造,重点用能单位和园区能源梯级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综合能效提升,城镇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与综合能效提升,公共机构节能减碳,重大绿色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示范推广应用,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 | 自治区级 | 旗县级 | 各级发改委汇总后逐级上报,由省级发改部门进行审核上报至国家发改委,同步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发改部门组织开展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项目单位按有关规定向项目汇总申报单位报送资金申请报告。 | 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储备表、项目绩效表、项目列入重大项目库和三年滚动计划,相关前期手续复印件,项目单位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并向项目汇总申报单位作出书面承诺。 | 首先企业项目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报申请,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旗县发改委,旗县发改委审核符合国家支持方向,将项目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和三年滚动计划,组织企业进行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申报项目汇总表、项目绩效表,报送至市级发改部门后统一上报至省级发改委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至国家发改委。等待国家发改委终审通过后下达投资计划。 | 项目建设期 | ||
| 46 | 科尔沁区林草分局 | 通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和名优经济林项目支出预算指标的通知》(通财农综[2015]1033号)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和名优经济林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内财农综[2015]194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和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转发关于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内林造函[2015]473号)现下达你旗县(县、市、区)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示范项目资金支出预算指标168万元。 | 自治区级 | 旗县级 | 科尔沁区兴刚葡萄苗木繁育专业合作社 | 1.实施计划 2.采购发票 |
1.项目实施人向科区林草局提出申请 2.林草局向科区财政局申请资金 |
长期有效 | 联系人:李宏伟 办公室联系电话:0475-8310924 手机号:13947591569 邮箱:78765683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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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 科尔沁区林草分局 | 中共通辽市科尔沁区委员会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科尔沁区2022年农牧林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科党农牧组[2022]2号) | 第一条金融扶持方面(五)林果及药材种植方面7.鼓励企业、合作社等扩大经济林和中蒙药材种植规模,单一主体当年新增单个地块种植面积达到100亩以上、以村为单位面积500亩以上的,每100亩给予最高30万元贷款最多3年贴息。 | 旗县级 | 旗县级 | 科尔沁区(大林)昌祺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 1.银行贷款凭据 |
1.项目实施人向科区林草局提出申请 2.林草局向科区财政局申请资金 |
长期有效 | 联系人:李宏伟 办公室联系电话:0475-8310924 手机号:13947591569 邮箱:78765683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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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 科尔沁区林草分局 |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农牧林产业发展支持政策》(通科政办发[2023]8号) | 第一条金融扶持方面(四)药材种植方面7.单一主体当年新增单个地块种植面积达到200亩以上、以村为单位面积1000亩以上的,每100亩给予最高30万元贷款贴息,最多贴3年。 | 旗县级 | 旗县级 | 高林屯王清泉等8户 | 1.银行贷款凭据 |
1.项目实施人向科区林草局提出申请 2.林草局向科区财政局申请资金 |
长期有效 | 联系人:李宏伟 办公室联系电话:0475-8310924 手机号:13947591569 邮箱:78765683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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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 科尔沁区农牧局 | (一)肉牛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重点支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深度育肥和基础母牛繁育项目。 (二)肉牛屠宰加工能力提升。 (三)冷链仓储物流能力提升。 (四)市场推广品牌建设。 |
《科尔沁区国家肉牛产业集群建设方案》 | 自治区级 | 旗县级 | (一)需提供营业执照、养殖许可、建设用地许可、年度财务报表等合法有效资质证明。 (二)企业类经营主体固定资产在200万以上,年销售额在500万以上;合作社或家庭农牧场、养殖大户固定资产在100万以上,牲畜存栏100头以上(新建主体建成后要达到以上标准)。 (三)经营主体申报建设内容必须为当年建设内容,且与肉牛产业相关。 (四)企业、养殖场(个体工商户)奖补资金一般原则上与总投资比例不高于1:4(龙头企业或带动能力显著的企业可适当放宽),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原则上不高于1:1。 (五)申报主体需提交项目申请,项目建设达标承诺函,所属镇(场)街道出具推荐函,并提供项目实施方案。 (六)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和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或家庭农牧场优先考虑(含市级)。 (七)上一年度享受肉牛产业集群项目补贴或同年度享受其他补贴资金的原则上不予考虑。 |
营业执照、项目申请书、建设方案、主体承诺函、乡镇推荐函等 | (一)区农牧局将相关要求通知到各镇苏木(场、涉农街道),由各镇苏木(场、涉农街道)按照程序组织推荐上报实施主体。无所属乡镇的主体可以通过自荐的方式进行申报。 (二)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主体需出具项目建设申请,并编制建设方案,同时填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值数据表。要有主体介绍、建设内容、资金使用、效益分析等内容,同时具有清晰的发展思路,突出关键环节,确保项目落实。 (三)科尔沁区农牧局汇总各申报主体的项目材料,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申报材料书面初步审查筛选后,进行实地踏查调研,经项目评审小组提出初步评审意见后报请农牧局党组研究,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逐级上报,待上级批复后确定科尔沁肉牛优势产业集群项目实施主体。 |
联系人:邹清山 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 手机号:13314751118 邮箱: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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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 科尔沁区农牧局 | (一)肉牛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重点支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深度育肥和基础母牛繁育项目。 (二)肉牛屠宰加工能力提升。 (三)冷链仓储物流能力提升。 (四)市场推广品牌建设。 |
《科尔沁区国家肉牛产业集群建设方案》 | 市级 | 市级、旗县级 | (一)需提供营业执照、养殖许可、建设用地许可、年度财务报表等合法有效资质证明。 (二)企业类经营主体固定资产在200万以上,年销售额在500万以上;合作社或家庭农牧场、养殖大户固定资产在100万以上,牲畜存栏100头以上(新建主体建成后要达到以上标准)。 (三)经营主体申报建设内容必须为当年建设内容,且与肉牛产业相关。 (四)企业、养殖场(个体工商户)奖补资金一般原则上与总投资比例不高于1:4(龙头企业或带动能力显著的企业可适当放宽),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原则上不高于1:1。 (五)申报主体需提交项目申请,项目建设达标承诺函,所属镇(场)街道出具推荐函,并提供项目实施方案。 (六)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和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或家庭农牧场优先考虑(含市级)。 (七)上一年度享受肉牛产业集群项目补贴或同年度享受其他补贴资金的原则上不予考虑。 |
营业执照、项目申请书、建设方案、主体承诺函、乡镇推荐函等 | (一)区农牧局将相关要求通知到各镇苏木(场、涉农街道),由各镇苏木(场、涉农街道)按照程序组织推荐上报实施主体。无所属乡镇的主体可以通过自荐的方式进行申报。 (二)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主体需出具项目建设申请,并编制建设方案,同时填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值数据表。要有主体介绍、建设内容、资金使用、效益分析等内容,同时具有清晰的发展思路,突出关键环节,确保项目落实。 (三)科尔沁区农牧局汇总各申报主体的项目材料,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申报材料书面初步审查筛选后,进行实地踏查调研,经项目评审小组提出初步评审意见后报请农牧局党组研究,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逐级上报,待上级批复后确定科尔沁肉牛优势产业集群项目实施主体。 |
邹清山13314751118 | ||
| 51 | 畜牧股 | 对市级核心育种场补贴资金10万元 | 2024年通辽市肉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 市级 | 市级 | 核心群母牛一级以上母牛40头,特级以上母牛15头 | 报名申请表,育种核心场申报材料汇编 | 报名,提交材料,市级专家现场审核,发证 | 2024年10月以后 | 呼布琴18247523004 | |
| 52 | 科区畜牧水产工作站 |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 国家级 | 旗县级 | 染疫畜禽及其产品、 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屠宰前确认的病害畜禽、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畜禽产 品,以及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及畜禽产品。谁处理补给谁。 | 处理台账 | 自主申报、畜牧水产审核、财政部门发放资金。 | 长期有效 | 宋美凝 13804752336 | |
| 53 | 科区畜牧水产工作站 |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 自治区级 | 旗县级 | 染疫畜禽及其产品、 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屠宰前确认的病害畜禽、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畜禽产 品,以及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及畜禽产品。谁处理补给谁。 | 处理台账 | 自主申报、畜牧水产审核、财政部门发放资金。 | 长期有效 | 宋美凝 13804752336 | 22年自治区专项,23年自治区专项11万;中央专项207万,24年自治区专项21万;中央专项714万 |
| 54 | 科区畜牧水产工作站 | 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 自治区级 | 旗县级 | 染疫畜禽及其产品、 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屠宰前确认的病害畜禽、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畜禽产 品,以及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及畜禽产品。谁处理补给谁。 | 处理台账 | 自主申报、畜牧水产审核、财政部门发放资金。 | 长期有效 | 宋美凝 13804752336 | |
| 55 | 科区畜牧水产工作站 | 生猪良种补贴 |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 国家级 | 旗县级 | 对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生猪养殖场 ( 户 ) 给予补贴。 |
生猪档案 | 自主申报、畜牧水产审核、财政部门发放资金。 | 长期有效 | 宋美凝 13804752336 | 自治区专项 |
| 56 | 科区住建局 |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通辽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 中心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120每平米将至80元每平米 | 市级 | 旗县级 | 以获取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前 | 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申报材料 |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之前自行准备材料 |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中央专项 | |
| 57 | 科区人力资源 和就业服务中心 |
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18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5〕7号)、《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2025年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发〔2025〕33号)和《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尔沁区2025年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科政发〔2025〕78号) | 就业见习 | 自治区级 | 旗县级 | 科尔 沁区范围内注册,合法经营,经营状况良好,能提供见习岗位,工作环境安全有保障,能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险,单位及法人无失信记录等 |
申请见习单位材料:见习单位审批表,见习岗位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见习单位申请书,单位简介,近两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明。申请补贴所需材料:见习人员意外险保单、见习期内的工资流水、考勤表、工资表。 | 见习单位申报流程:1、见习单位向就业促进股提出申请2、就业促进股实地走访考察3、提交党组会审议通过4、提交市人社局审批5、公示。见习补贴申请流程:见习人员见习满三个月后即可申请补贴,审核申请材料,并经工商、社保等系统比对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后提交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统一拨付至见习单位对公账户。 | 长期有效 | 岳憓:04758310190 | |
| 58 | 科区人力资源 和就业服务中心 |
通人社办发(2019)179号<关于印发《通辽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办法》和《通辽市创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 市级 | 旗县级 | 条件:企业吸纳 就业困难人员 |
就业创业证,营业执照 ,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凭证。 |
企业申请—就业服务中心 审核公式公示5个工作日 |
1年 | 王腾 6383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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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 科区人力资源 和就业服务中心 |
通人社发(2024)52号<关于印发《通辽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 市级 | 旗县级 | 条件:企业吸纳 就业困难人员 |
就业创业证,营业执照 ,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凭证。 |
企业申请—就业服务中心 审核公式公示5个工作日 |
1年 | 王腾 6383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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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 科尔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5〕7号) | 第十四条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能力 | 自治区级 | 旗县级 | 科尔沁区范围内注册,合法经营,经营状况良好,能提供见习岗位,工作环境安全有保障,能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险,单位及法人无失信记录等 | 申请见习单位材料:见习单位审批表,见习岗位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见习单位申请书,单位简介,近两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明。申请补贴所需材料:见习人员意外险保单、见习期内的工资流水、考勤表、工资表。 | 见习单位申报流程:1、见习单位向就业促进股提出申请2、就业促进股实地走访考察3、提交党组会审议通过4、提交市人社局审批5、公示。见习补贴申请流程:见习人员见习满三个月后即可申请补贴,审核申请材料,并经工商、社保等系统比对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后提交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统一拨付至见习单位对公账户。 | 长期有效 | 联系人:岳憓 办公室联系电话:04758310190 邮箱:kqjycj@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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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 科尔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2025年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发〔2025〕33号) | 第十四条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 | 市级 | 旗县级 | 科尔沁区范围内注册,合法经营,经营状况良好,能提供见习岗位,工作环境安全有保障,能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险,单位及法人无失信记录等 | 申请见习单位材料:见习单位审批表,见习岗位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见习单位申请书,单位简介,近两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明。申请补贴所需材料:见习人员意外险保单、见习期内的工资流水、考勤表、工资表。 | 见习单位申报流程:1、见习单位向就业促进股提出申请2、就业促进股实地走访考察3、提交党组会审议通过4、提交市人社局审批5、公示。见习补贴申请流程:见习人员见习满三个月后即可申请补贴,审核申请材料,并经工商、社保等系统比对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后提交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统一拨付至见习单位对公账户。 | 长期有效 | 联系人:岳憓 办公室联系电话:04758310190 邮箱:kqjycj@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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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 科尔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尔沁区2025年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科政发〔2025〕78号) | 第十四条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 | 旗县级 | 旗县级 | 科尔沁区范围内注册,合法经营,经营状况良好,能提供见习岗位,工作环境安全有保障,能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险,单位及法人无失信记录等 | 申请见习单位材料:见习单位审批表,见习岗位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见习单位申请书,单位简介,近两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明。申请补贴所需材料:见习人员意外险保单、见习期内的工资流水、考勤表、工资表。 | 见习单位申报流程:1、见习单位向就业促进股提出申请2、就业促进股实地走访考察3、提交党组会审议通过4、提交市人社局审批5、公示。见习补贴申请流程:见习人员见习满三个月后即可申请补贴,审核申请材料,并经工商、社保等系统比对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后提交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统一拨付至见习单位对公账户。 | 长期有效 | 联系人:岳憓 办公室联系电话:04758310190 邮箱:kqjycj@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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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 科尔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38号) | 全文 | 自治区级 | 旗县级 | 科尔沁区范围内注册,合法经营,经营状况良好,能提供见习岗位,工作环境安全有保障,能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险,单位及法人无失信记录等 | 申请见习单位材料:见习单位审批表,见习岗位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见习单位申请书,单位简介,近两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明。申请补贴所需材料:见习人员意外险保单、见习期内的工资流水、考勤表、工资表。 | 见习单位申报流程:1、见习单位向就业促进股提出申请2、就业促进股实地走访考察3、提交党组会审议通过4、提交市人社局审批5、公示。见习补贴申请流程:见习人员见习满三个月后即可申请补贴,审核申请材料,并经工商、社保等系统比对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后提交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统一拨付至见习单位对公账户。 | 长期有效 | 联系人:岳憓 办公室联系电话:04758310190 邮箱:kqjycj@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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