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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霍林郭勒市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19 17:10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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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 17:10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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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医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为进一步优化残疾人服务,更好地满足残疾人群众办事需求,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残联 民政厅 人社厅 政数局关于印发<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残联发〔2024〕16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职能转变与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加快实现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办理,更好地解决残疾人群众办事需求,霍林郭勒市残联、民政局、医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联合制定了《霍林郭勒市服务残疾人“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霍林郭勒市残疾人联合霍林郭勒市民政

霍林郭勒市医疗保障局霍林郭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霍林郭勒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

2024年6月19日

霍林郭勒市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方便残疾人群众办事,着力解决多流程、多次跑等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围绕高效为残疾人群众办事服务,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加强数据共享,深入推动残疾人服务提质增效,不断提升残疾人群众获得感。

二、任务目标

全市进行残疾人证办理事宜时,可同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就业帮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服务,实现统一受理、高效办理的工作机制,大幅提升残疾人群众办事满意度。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联办机制

建立由残联牵头,民政、人社、政务服务等多部门配合,一体服务的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协同联办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服务内容,优化服务程序

1.残疾人证办理。自治区残联负责将残疾人证系统中的相关数据共享至自治区一体化平台。霍林郭勒市残联负责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办理等工作。霍林郭勒市残联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窗口,告知残疾人联办服务办理方式。

2. 残疾人“两项补贴”。民政部门负责申报办理,根据平台或窗口推送相关业务数据,进行补贴审核和发放工作。市残联配合做好资格认定。

3.残疾人就业帮扶。残联部门负责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根据平台或窗口残疾人业务办理诉求,提供就业政策解读、技能培训登记、就业岗位供需对接等就业公共服务,在规定时间内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不符合条件的,在规定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原因。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由人社部门负责根据平合申请或窗口推送的经残联部门确认后的重度残疾人的相关业务数据,为符合代缴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

5.技术支持。政数局负责技术支持,配合相关业务部门,优化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全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残类人服务“一件事”系统建设,归集相关业务数据,并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系统,实时推送相关数据,做好联办事项调用相关数据工作。为残疾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并完成相关审批工作。

(三)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联办工作模式

1.线上办理:线上可通过政务服务外网专栏申报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系统实现申报材料数据共享、汇集业务相关数据,由各部门进行业务审批,实现业务联办。2024年6月底前全部实现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线上联办服务。

2.线下办理:申请人可在残联设置的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窗口进行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残疾人就业帮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事项联办申请,通过统一接件受理,后台分发审批,申请人自取或邮政快递送达,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市残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优化线下帮办代办工作机制,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优先办等服务。

四、工作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持续优化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是推动政务服务向由政府供给群众需求导向转变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满足残疾人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二)加强协同推进。自治区负责总体方案的制定和工作的部署安排,盟市负责监督指导旗县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工作落实,旗县(市、区)负责残疾人服务 “一件事”工作的具体办理,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完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优化升级,依托自治区一体化平台全面推进残疾人服务“一件事”高效办,加强工作协调,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服务质量。

(三)加强评价监督。通过调查问卷、好差评跟踪分析处理等方式及时了解残疾人群众对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服务意见和建议,根据意见建议开展功能、流程、内容的持续优化和迭代升级,不断提高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服务便捷性。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部门要同步开展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宣传有关工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依托专职委员、民政助理员、行政服务中心等多方位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服务社会知晓度。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持续优化升级,不断提高残疾人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今后如继续增加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服务内容,由相关部门另行确定实施方案。

附件:1.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服务指南

2.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流程图

附件1

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服务指南

办事群众可以根据实际,自行选择“网上申请”或“现场申请”方式办理残疾人服务“一件事”,选择通过残疾人服务“一件事” 专栏(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或通过旗县(市、区)残联设立的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窗口,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而后在线填写申请并提交。联办信息将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实时推送至残联组织、民政、人社部门,办理后续联办事项。此事项适用于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内蒙古自治区且符合国家指定残疾标准的残疾人。

一、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一)新办。申请人可现场或在线申请办理残疾人证。准备旗县残联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的机构进行残疾评定。户籍地县级残联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打印制作残疾人证。

(二)换领。残疾人证有效期满或残疾人证残损影响使用的,或残疾人证有关内容发生变化需要更新的,残疾人可现场或在线申请,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残疾人证换领。

(三)迁移。残疾人户口迁移的。持证残疾人可现场或在线申请,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残疾人证迁移。

(四)挂失补办。残疾人证有效期内丢失,残疾人可现场或在线申请挂失补办,进行残疾人证补办。

(五)注销。持证残疾人可以申请注销残疾人证或注销残疾人证所记载的部分残疾类别,残疾人可现场或在线申请,进行残疾人证注销。

(六)残疾类别/等级变更。残疾人可现场或在线申请残疾类别/等级变更,上传相关资料,进行残疾人证变更。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民政部门根据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窗口推送的残疾人信息进行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残联部门要配合民政部门对补贴资格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在规定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并及时发放补贴;不符合条件的,在规定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原因或补齐相关材料后到窗口办理。

三、残疾人就业帮扶

由残联负责牵头,会同人社部门,明确服务事项和流程。残联组织负责建立“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库”,明确政策条件和适用规则,做好解读释义,对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用人单位要协助加以落实。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需求和就业服务需求登记、就业岗位供需对接等工作。对其他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属于公共就业服务需求的,转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处理。人社部门对残联转介的符合公共就业服务需求的残疾人就业需求进行登记并做好落实。暂时无法落实的,要登记备案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人社部门根据残疾人“一件事”服务平台或窗口推送经残联部门确认后的重度残疾人的相关业务数据,数据比对后,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对符合条件的,在规定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并以窗口领取或快递的方式下发办结证件。不符合条件的,在规定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原因。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完善。

附件2

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