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6-12 17:10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分享到:
关于印发《鼓励市场主体应用“信码+经营”
实施方案》的通知
霍发改字﹝2024﹞53号
霍林郭勒市鸿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霍林郭勒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年重点任务清单》(霍营办发〔2024〕6号)要求,推动“信码+经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现将《鼓励市场主体应用“信码+经营”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请认真贯彻执行。
霍林郭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
鼓励市场主体应用“信码+经营”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霍林郭勒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年重点任务清单》(霍营办发〔2024〕6号)要求,鼓励市场主体应用“信码+经营”,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营造诚信守约的社会氛围,创新霍林郭勒营商环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坚持正向引导、消费者体验为主导,通过支持鼓励市场主体应用信用信息识别码,展示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强化社会诚信守约意识,唱响“信用有价”,不断提升市场主体信誉度,坚持以信用建设为基础,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信码+经营”展示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自愿参与。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引导市场主体自愿申报、自愿注册、自愿展示,严禁强制推广应用,严禁收取任何费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信码+经营”的标识规格、内容格式、技术标准和使用管理等,由霍林郭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作出规定。
(四)坚持积极稳妥。应率先在有条件的步行街或商圈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应用“信码+经营”,以点带面,发挥示范作用,循序渐进,逐步拓展市场主体应用的覆盖面。
三、信用信息归集
“信码+经营”信用信息内容要遵循国家《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标准(2021年版)》要求,采集“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信用信息,形成综合信用分以二维码形式在商户门前进行统一展示。商场根据商户评分等级实行差异化管理,给予激励和惩戒措施,提高商家的诚信意识,构建商场内良好的信用生态。主要包括:
(一)基础信息。市场主体在注册登记部门和税务、海关、社保、公积金管理等部门的基础登记信息,以及有关年报信息。
(二)行政许可信息。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对信用主体作出的行政许可信息。
(三)行政处罚信息。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对信用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
(四)守信激励信息。各有关部门将信用主体列为守信激励对象信息。
(五)失信惩戒信息。各有关部门将信用主体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信息。
(六)自愿注册信息。市场主体对信息真实性公开作出信用承诺的资质证照、市场经营、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除行政许可外)信用信息。
(七)主动承诺信息。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中就商品和服务主动向社会作出的信用承诺信息。
(八)其他能够反映信用状况的信息。
四、精心组织
“信码+经营”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采用国家公共信用报告标准,通过各级信用平台数据资源集成,利用互联网技术生成以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主体自愿申报信息为内容的市场主体个性化数字信用信息码,用以展示市场主体在一定时期内的信用状况,简称“信码+经营”。具有信用信息手机移动端展示、归集、评价、预警和宣传等功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信码+经营”对于信用信息展示、归集、评价、预警和宣传作用,积极发挥市场监管、商务、文旅、交通等部门职能作用,鼓励支持市场主体应用“信码+经营”,研究解决“信码+经营”应用中遇到的问题。要发挥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信码+经营”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落到实处。
(二)加强技术支撑。加强信用信息管理措施,建立完善数据归集、交换制度,增强“信码+经营”系统运行的稳定性、数据交换及时性,有序推进“信码+经营”迭代升级。
(三)强化信息安全。加强“信码+经营”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制定信息安全使用规则,确保安全防护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信息归集、储存、传输、使用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相关信息安全。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信码+经营”,鼓励市场主体自愿注册、自主承诺生产经营信息,引导广大市场主体自愿参与,主动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展示信息。鼓励商家探索对积极参与评价、分享“信码+经营”的消费者给予一定服务优惠政策。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总结推广创新做法,不断提高“信码+经营”使用率和社会关注度,营造“信码+经营”推广应用的良好氛围。





蒙公网安备 15050202000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