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9-28 14:47
信息来源:
通辽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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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乡村振兴常态化帮扶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切实维护政策体系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时效性,我市对脱贫攻坚时期出台的政策文件开展梳理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2017年、2018年,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市先后出台两项专项扶贫政策文件《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生实行就学资助的具体意见>的通知》(通政办字〔2017〕75号)、《中共通辽市委办公厅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构建“大扶贫” 工作格局的意见>的通知》(通党办字〔2018〕3号)。上述文件在脱贫攻坚阶段,为完成教育脱贫目标、筑牢保障底线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我市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过渡期内相关政策持续落地,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目前我市已转入乡村振兴常态化帮扶新阶段,国家、自治区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系列新政策。通政办字〔2017〕75号、通党办字〔2018〕3号两份文件中的教育资助政策适用场景、工作目标已基本完成,文件内容已经失效,不再作为我市行政管理、政策执行、工作考核依据。全市常态化帮扶、学生助学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现行最新政策执行。经研究,上述两份文件中的教育资助政策内容已无继续执行必要,拟予取消。正式废止时间另行通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公示期: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通辽市教育局反馈。
联系电话:0475-8212786
联 系 人:常萍萍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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