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7-02 15:25
信息来源:
通辽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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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完善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切实保障参保群众、服务机构及相关单位的合法权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理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就《通辽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送审稿)》和《通辽市长期护理保险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举行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听证会代表对《通辽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送审稿)》和《通辽市长期护理保险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的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风险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时间:2026年7月13日15:00
听证地点:通辽市经济开发区柳荫路与门达路交汇处,通辽市自然资源局大楼,通辽市医疗保障局1210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会人员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参会代表15名,兼顾各方代表性,具体组成如下: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3名;
2.医保经办机构代表2名、医药机构代表2名;
3.护理服务机构代表2名;
4.企业参保单位代表2名;
5.参保群众、失能人员及家属代表2名;
6.相关行业专家、法律专业人士代表2名。
四、参会人员产生方式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部门代表由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2.护理机构、企业单位代表由行业主管单位遴选;
3.参保群众代表采取社会公开自愿报名方式征集。
五、报名办法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参加,下载填写《通辽市长护险听证会参会报名表》,将填写完整后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74618573@qq.com。
联系人:萨日娜,联系电话:15560583825。
通辽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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