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7-01 17:20
信息来源:
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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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提升政府科学民主决策质效,全面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不断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等法规规定,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拟就《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严格规范林下种植行为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组织召开听证会,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建议,现将听证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听取听证会代表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严格规范林下种植行为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风险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6年7月8日在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通辽市科尔沁区滨河大街东段)一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听证主持人由通辽市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科科长张小勇担任,听证员由通辽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专家赵宇飞、姜鹏担任。记录人员由通辽市森林公园管护中心伊兰娜、汤化迪担任。
听证代表有19名,分别由农牧林水代表3名,基层代表4名,法人组织代表2名,群众代表6名,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或专家4名。
四、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为公民代表的参会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听证代表为法人机关或组织的参会需带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二)听证会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林下种植行为的指导意见的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会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纪律,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指挥,不得中途无故退场,以保证会场的正常秩序。听证会代表发言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会后将相关材料交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
(四)听证会中有关材料仅供听证会代表发言意见的参考,会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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