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6-10 15:24
信息来源:
通辽市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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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府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增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通辽市人民政府就《关于进一步保护森林资源 严格规范林下种植行为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严格规范林下种植行为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时间、地点
2026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根据市级报名人数及各方协调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听证参加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凡户籍在通辽市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登记在本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通辽市人民政府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其中法人和其他组织听证参加人不超过3名,公民听证参加人不超过7名。
(二)本地区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农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法律工作者或专家3至5人。
(三)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通辽市人民政府根据听证事项内容邀请相关单位或个人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6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填写《听证会报名表》(附后)。请下载填写完成后发送至邮箱:tlzylz2022@163.com,联系电话0475-6395022。
报名参加人应当填写本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须知
(一)获得参加听证会资格的人员,将发放《听证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凭《听证通知书》入场。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指导意见》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角度提出意见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纪律,发言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
特此公告。
附件:1.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xlsx
2.
【2026年修改版】林间种植指导意见正文(征求意见稿)(5.21).doc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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